正在忙,微信的燈不斷閃,打開,嚇了一跳,是妹和她男朋友相擁手持結婚證的照片,看看日曆,6月16日,恩,是個好日子。不知道為什麼心中沒有任何喜悅,隨即發了個歡呼的表情。她回:男方認識工作人員,不花錢還給一袋葉酸。我回了一個微笑的表情。把照片發給老公,老公說:“怎麼感覺怪怪的呢?”我回:“是啊,我也感覺怪怪的。”他說:“他們能像我們一樣磨到現在嗎”我回:“每對夫妻都有自己的造化和生活。”
放下手機,思緒萬千。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相識7年結婚,13年生女,到今年整16年。比起現在的相親、速成,我們真得有些慢,有些落伍。那時候,我們單純的在一起,時間總是過得很快很快,我們從未想過房子、車子、孩子,我們只是快樂的在一起,眼中只有彼此,有說不完的情話。大學戀愛多半是以分手告終,畢業后,各奔前程,各自成家立業。我們是規則的異類,即使家長的萬般反對,仍然沒有阻止兩顆年輕純粹的心在一起。
我們領證那天沒有什麼特別,也沒有看是不是黃道吉日。只是我們恰巧都能請假的一天。我在非常偏僻的一個供電所上班,沒有公休日又很難請假。那天只請一天,起早坐公交到市裡就快到中午了,我還記得我見我老公第一句話就是:“咱們得快點啊,我就一天假。”我們的戶口分屬不同的區,我們先去了廣陽區,一大堆表填完了交給工作人員時,工作人員看了一眼就把表們從窗口甩了出來,“女方戶口本和身份證民族不一致,辦不了。”因為民族的原因,我需要修改身份證或者戶口本,或者公安局開證明。我們一路小跑到公安局,公安局回復:要先申請,更改身份證,中間審核、辦理要好久。從公安局走出來的時候,我的腦子亂亂的,嘴里嘟囔:“我就一天假,今天還要趕回去。”我們坐在公安局門口,看著藍藍的天,心想:難道這是上天的安排,我們註定不能在一起。 我的火越來越大,開始朝他發脾氣,開始抱怨。這時,他抬起頭,拉著我的手,說:“你就信我吧,跟我走。”
我們到了安次區的民政所,在門口我很躊躇,他把我拉進去,領了表,一一填好,交給工作人員。我不敢抬頭,等著他們翻看到戶口本時,說出不行那句話。
“好了,你們可以去照相了。”我震驚的抬起頭,滿眼淚花。接下來,很順利的照相,交費,領證。
就是這樣的戲劇化,那天我們甚至都顧不上喜悅。我跟老公說:“那時候,沒有智能手機,我們都沒有拍張照片留個紀念。沒有微信也曬不了喜悅”。他說:“有些東西是不需要與人分享的,只有我們兩個知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