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很多人在朋友圈讨论个税改革在31日下午,已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则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的税法颁布最受益的无疑就是中等以下收入的群体了,这无疑对我们加班狗来说是福音,交的税少了,省下的钱可以用来吃喝玩乐买了。
但新个税法有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我们来划一下重点,子女教育支出......
毫无疑问,个税中有孩子家庭将会受到照顾,那问题来了,单身狗怎么办,子女教育支出,老子婚都没结,哪里来的孩子啊?
为此许多网友都纷纷表示,婚姻要自由,生育要自由,表示是变相的催婚催育,但其实古往今来,婚配生育一直都是国之根本,历朝历代对于婚配都有法律规范,相比之下,现代的根本算不上催婚催育,相反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接下来就让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古代人的婚配生育。
我国古代历史上婚配年龄的演变大致分为三个时期:西周至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唐宋至明清时期。
01
我们先来讲一讲西周至秦汉时期,先秦的婚嫁年龄应该是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的,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
《国语·齐语》中记载,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姜小白(这货名字好可爱)同志就颁布法令,规定“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
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那家伙)为了雪耻灭吴,需要大量扩充军队,于是规定壮男不能娶老妻,老男不得娶少妇,并且要求青年男女及早结婚生育,为此颁布了法令来执行。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国语·越语》
“女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汉书·惠帝记》
简要的分析西周至秦汉时期的婚龄规定 ,特点是婚嫁年龄与成人年龄相一致且有一定强制性, 即男女到达成人年龄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就必须结婚 。
古代的男女成年以后要举行成年礼 。男子二十举行“冠”礼,女子则十五行笄礼
在举行完成年礼之后,男子和女子就可以择偶了,和前面以性成熟为婚嫁条件相比,这样通过成人年龄来结婚更为合理进步。
02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民不聊生,人们长期处于饥寒交迫的状态,甚至很多家庭在女人怀孕生产后,将婴儿(多为女婴)溺死,或者直接逃避结婚(你没有看错,早在魏晋时期就有恐婚族),战乱导致人口快速下降,而人们过着没有明天的生活,普遍没有了生育激情。于是为了快速繁衍人口,晋武帝司马炎颁布了法令。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晋书·武帝记》
这对于当时的大龄单身男人简直就是福音,这样经过国家配对之后,晋武帝又发现社会男女比例严重不平衡,于是过了两年晋武帝又发布了新的法令。
“家有五女者,给复。”—— 《晋书·武帝记》
这样看来,司马炎的法令还是比较宽容仁厚,都是为国为民,但是剧本还得照着历史写,没过几年,晋武帝下线西去,皇位传到了白痴皇帝司马衷的手里,他果然也不负众望,西晋没几年就灭亡了。
中国步入南北朝时期,国家混乱,社会黑暗,法律法规严酷苛刻,而为了增强军队,繁殖人口,人们的生育年龄也更加低龄化。
在南朝宋时期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而在北朝的北齐,皇帝高纬(就是他赐酒毒死了帅气的兰陵王)更是严苛残暴,他在武平七年(公元576年)颁布法令。
杂户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 ,悉集省,稳匿者,家长处死刑 。—— 《北史·齐本纪下》
所以北齐的父母催婚是这样的:你还不想结婚?那你是想我们死吗?注意,这可不是威胁,而是在陈述事实。
值得庆幸的是,颁布法令的第二年,北齐就灭亡了,而灭亡北齐的北周其实早北齐两年就颁布法令,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为法定结婚年龄,这是我国历史上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
实际上,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男女的婚嫁年龄都是呈逐步下降的,而且实际上的婚嫁年龄比法律颁布的法定年龄还要小。
南北朝女子的结婚年龄十分小,十岁的都有,令人发指。
刘宋前废帝刘子业(超级残暴的昏君)的何皇后,十二岁出嫁;
刘宋明帝刘彧(也是残暴君主)的王皇后,十三岁出嫁;
南梁高祖萧衍(佛系君主)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十一岁出嫁;
北周高祖宇文邕(比较有水平)的女儿平原公主,十一岁出嫁,
还有那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陈后主,他最宠爱的贵妃张丽华十岁就嫁给了他。
早婚带来的影响就是女子过早的生育,这无疑对身体有着巨大的伤害,但是这一情况主要是由于当时社会长期动荡不安,未婚女性的人身安全十分没有保障,很多有女儿的家庭都迫切希望能够将女儿出嫁,这样不但能够减少支出,同时也能够解脱。
个人看来,最主要一点就是当时人寿命短,有人根据科学史料推算,魏晋南北朝男性人均寿命39岁,女性人均寿命46岁。当时需要尽早结婚生育,来延续后代。所以当时有个说法“三十而祖”,意思就是三十左右当祖父,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连串惊奇的数字。
萧道成(427—482),长子萧赜(440—493),萧道成13岁做父亲;
拓跋晃(428—451),长子拓跋濬(440—465),拓跋晃12岁做父亲
拓跋濬(440—465),长子拓跋弘(454—476),拓跋濬14岁做父亲
拓跋弘(454—476),长子元宏(467—499),拓跋弘13岁做父亲
不得不承认当时的皇室贵族都普遍的早婚早育,而且寿命较短,为求家族延续,十几岁就生子已是常态。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国婚配年龄虽各不相同,但当时无论南北,结婚低龄化十分严重,而且各国都以早生早育为俗。
03
到了隋唐时期,中国结束了近四百年的动乱时期,唐太宗重新规定了“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以上始得婚配”。
从宋朝开始至清朝,结束了婚龄不断变化,也改变了先秦至汉时的以成人年龄为结婚年龄的历史传统,而是按照《素问》中“天葵至”(天葵至指得就是女生来大姨妈)为起点婚龄宋宁宗时就颁布法令:男年16,女年14即可结婚(请注意是即可,法律较之前温和宽容多了)。
稳定的社会以及善业繁荣带来的经济发展,宋朝民间也多都没有出现早婚的现象,许多名人甚至把这一法规写入家训,比如朱熹的《家训》中,明确规定家族起点婚龄为男子16岁,女子14岁,而到了明朝时,朱元璋在建国不久后,就颁布法令,以朱熹《家训》中的起点婚龄为全国法定结婚起点婚龄,这条法律直到清朝末年也依旧如故。
看了这么多,不禁会想古代有没有禁止早婚早育的法令呢?还真有,同样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西魏皇帝元宝炬就曾颁布法令。
“女子未满十三以上,勿得以嫁” 。—— 《北史·魏本纪第五》
但是并没有改变当时整个国家早婚的风气,而且没过多久西魏就被宇文家族的北周取代,还有唐朝的王梵志,算是最早提出“只生一个好”的人:“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他担心人口过快增长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所以提倡少生,重视素质教育。
不过就整体而言,古代为了延续后代,还是鼓励早婚早育的。而为了达到“逼婚”的目的,各代帝王们各出奇招,奖惩并用,所以现在的的我们其实是相当幸运的。
最后多嘴问一下,要收单身税了,你们准备好脱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