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的日子,片断的记忆,却像我的三生三世的投胎前,缥缈又存。1986年吧,应该是。姑且85年离的婚,年后?春天?妈妈不在了,没法去考究了,即使可以去问问“老头儿”。我的新家,当然在当时我的概念里没有以前家的影子。一个小孩子,是无权操控自己的命运的。这也是后来,在我坚决要离婚,持久不下的时候,看到儿子乖巧、聪明又小心翼翼的和我说话,点醒的我时候,我内心的声音是:我凭什么用我余生的自我“幸福”,来用我儿子,我的女儿,他们的未来、他们的人生来做代价,我不可以去干预他们的人生。所以,当时的念头就是:毅然决然的放下一切挣扎,不再闹离婚。话说回来,当时在鹤岗安顿下来,后来知道是“老头儿”姐夫的朋友,他家的房子,应该是给党租的。因为后来回来,选择不再住那里也是因为这个当初奔着的房东去世了,矿难。煤矿几乎每天都抬出来“死人”,没有不敬的心理,现在向那些遇难者默哀!记忆里的画面看到丧事,很多人,排着队伍,好像是把人抬走了,不确定,但是白色的基调。然后我和房东的女儿,和我同岁,在窗下玩土。玩的同时有很多小朋友,在我后来丢了时候,这些小朋友都会出现。接下来应该是和他们一起玩分开后,家长,他们俩围在我身旁,很正式,很温和,第一句听来的就是“她小,孩子还小,好好和她讲就好。”应该是妈妈,她从来都是情绪稳定,也教育孩子,然后就是他们手里拿着一个勺子,吃饭的小勺,告诉我不要再拿别人家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回来它就在这了。说真话,我现在也不知道,没有任何印象,只记得当时的脑袋里就没有这个事的印象。所以,现在我特别理解儿子小时候,从家里拿很多硬币,装在口袋里上学,他知道那个可以换来好吃的。被同学发现告诉老师,老师给我打电话,想教育教育他,老师的策略是好心,又吓唬又严厉,不是真的,和我约好的,只为他能不再背着大人拿钱,那个时候他应该六七八岁。我的这个事,对于后来我成长中,也不断在我脑海里浮现,也想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我会自己都不知道,拿了别人家的“勺子”。后来我学了心理学,我想我知道了,在大人的意识里“偷拿”是个成熟的概念,但是在小孩子的大脑里,没有“偷”这个概念,她就是看到了它,心生喜欢,人的本能是喜欢的就会亲近,如此而已。就像现在,我看到赏心悦目的东西,漂亮裙子、精致的头饰、心生欢喜的花儿和令我着迷的书,我都会驻足看两眼,觉得价格能接受就买下它,错过了,还啧啧可惜,若是喜欢的书,那就必买了它,积累了很多书,但是早晚都会看的,这个一定。所以,我原谅那个“犯了错误”的自己。但是,可但是,但可是,我的东西缺总丢,可以说,我一直在丢东西的路上,都是喜欢得不得了的,刚买的不贵却喜欢得不得了的项链、耳饰,师范读书的时候积累了两年多的爱不释手的笔记,最爱的版本的史记书,读书的时候眼看着舍不得花的100块,跑操的时候,被沙尘暴的大风卷走刮走,诸如此类,不止于此…… 如此想想,鹤岗的日子至此,并没有什么欢乐、值得开心的事。接下来的更是难以忘记啦……
连载四:~偷了别人家的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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