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问题,只可感召,不能谴责
《价值的理由》是由陈嘉映先生所著,上海文艺出版社社出版。该书是陈嘉映先生的思想随笔集,本书共分为三辑,第一辑是2010年应徐晓的邀请,为《新世纪》杂志开的专栏,共十二篇,包括《救黑熊重要吗?》《哲人不王》等,主要从社会热点出发,用思辨的思维探寻如何定义自我、认清自我。第二辑是围绕研究题目所写的文章,主要探讨快乐,宗教等内容,关注人的心理层面。第三辑主要是一些采访、演讲、序和访谈。
作者从朋友救助黑熊这件事聊起,谈到他们在救助黑熊时经常被质疑救黑熊的意义,既然去救助黑熊为什么不去救助失学儿童、救助生命垂危的孩童,救助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亦或是去救助艾滋病患者?对于质问,不经让我想到了如今在网络上同样的现象,充满善意的普通人通过网络公开自己帮助留守儿童和农村孤寡老人的视频,公众不断的怀疑善举的真假,质疑他做的事有没有意义,对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有没有实质的帮助,怀疑这种帮助他人的举动的动机,是不是想采取做好事的方式来博取公众的关注来获得流量。
对于救黑熊这件事,作者以平实深刻的文字表达了自己观点。救黑熊是自己的选择,在做出救黑熊的选择时,不是既站在事外又站在自己之外,一方面计算出自己的种种条件,一方面又计算事情的利弊,做出理性的决定。生活不是理性的计算,生活是有血有肉的。做出的选择不全是因为权衡利弊,有时只是合乎本意的率性而为,合乎真情实感的行动。同样的,对于网络上质疑他人帮助弱小的善举,是个体自我的抉择,在做出帮助贫困儿童和孤寡老人的时候不是既站在事情之内又站在自己之外,从算计的角度出发。就算是炒作,就算是作秀也值得肯定,这种正能量的行为难道不比网络上为了获取流量的低俗现象好吗?
此外,作为事情之外的旁观者,我们去质问救助黑熊人士为什么不去救贫困儿童,艾滋病患者;质问帮助弱小儿童孤寡老人的普通人是不是博取眼球,谋求利益时,为什么不去质问在饭馆吃饭喝酒的人,质问网络上的其他人呢?这些事情是个体的选择,是他们的生活。关于选择,生活不是你和你要选择的东西,生活是你和你周边的人与事融合的难解难分的命运。简而言之,人各有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世界是纷繁复杂的,变化莫测的。不是你要的和你想选择的。人生无定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人生。世界有自身客观不移的规律,但没有确定不移的人生道理,没有终极真理,没有必须要做出的共同选择。拒绝终极真理不意味着没有真理,不意味我们不需要分辨是非。当代中国青年人成长于自由、和平的时代,面临着众多的选择,我们不再有大一统的意识形态来提供标准,迷茫是一种常态。个人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消费主义,各种五花八门主义层出不穷。现在的我们更需要明辨是非,在没有绝对标准的世界中寻找贯通之理,辨别虚幻与真实。我们做出的每一步都需要权衡,但人生无定,不要在最优的选择中失去了自己。要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聆听内心的声音。人各有命,有些事情无法比较,跟随自己的内心和命运生活,虽然命运本身不是甜美的东西。
救助艾滋病患者,救助贫困儿童和孤寡老人在大众的价值观体系下,重要程度超过救助黑熊。但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要先做最重要的事,再做次要的事吗?我们所有人都要去救助艾滋病患者而不去救助贫困儿童吗?不是这样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都有自己的价值排序。如果全社会都有共同的社会排序,人人都按照固定的价值模板来生活,那么这个社会是多么的单一和枯燥,多么的令人丧气啊。救助黑熊到底有没有意义,重不重要?保护黑熊要紧还是救助贫困儿童重要有没有客观标准?什么事才是有意义的事,怎么样从一件事中获得意义?我们应该如何回答?救助黑熊不是对救助者重要,而是对黑熊重要;救助贫困儿童亦是如此,不是对救助者重要,而是对贫困儿童重要,重不重要确和自己相关,更由被救助者评价。此外,自己做的事有没有意义不需要向别人证明,也不需要强迫别人认可。我们行事的一切品质、一切愿望都是从事情本身中获得意义。比如救助贫困儿童有没有意义,我们在帮助贫困儿童这件事的过程中就已经获得了意义,不是为了证明有意义而去救助贫困儿童,又或者是为了让别人去认可。救助贫困儿童的行为对除了儿童之外的他者不重要,不需要被大众认可,赞扬。被大众质疑、批评怀疑时,只管顺从本心,合乎本心而为之,莫听穿林打叶声,一蓑烟雨任平生。
其实,生活中诸多的伦理问题,比如要不要见义勇为,要不要公交车让座,要不要给乞讨者施舍都是道德的问题,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不是国家机器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社会舆论的约束和人自身的道德控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都有自己的答案。关于是否要见义勇为的问题,我们不应去谴责没有去帮助他人的人,对他们进行道德绑架,批评他们不良善,自私自利。个人做出的道德行为是出于自我的本能,是本性使然,是有德之人。而有的人不仅不见义勇为,还无故批评见义勇为之人,甚至还会质疑做出该行为的动机。不管救不救人都会遭受无端的谴责。当然,这种利他行为,不是权衡道德标准、感情、自利结果,而是在当时环境下的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事行为。生活不是时时刻刻都要把道德维度和其他维度如利益、情感相对立,相抽离。在遇到生活中的困境时我们无法把生活按照道德、利益、能力、情感等格式划分开来,按照一套标准加以选择。生活是生活本身,是血和肉的一体。那么,对于没有做出见义勇为举动的人,我们要立刻谴责吗?事发突然,我们都有可能来不及考虑,碰上紧急之事时,我们根本来不及思考,你是围观还是去救援,全依据你自身已经是什么。不要轻易对他人做的事进行指责、评价、质问。如果我们尊重理解充满善意,我们就会变得有德,如果我们恶意揣测质疑他人,我们就会陷入恶俗。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在于我们遇事的选择。
我们不是圣人,我们只是普通人。对于从事公益事业和正义事业的普通人,他们做的那些事情体现了高于常人的德操,我们不应无故谴责,怀疑。他们不是为了体现自己的高尚,只是选择而已。从事有益的公益事业,自然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加入进来,但伦理问题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性约束,我们不能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也不能像曾经的传教士那样,用“不皈依就下地狱”来恐吓。伦理问题只可感召。既然伦理问题没有强制性约束,我们在讨论的时候必须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先严于律己,再感召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