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不争之德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作战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总是表示谦下。这叫作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作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作符合自然的道理,是古代品德的准则。

导读:
老子论述了作为领导者的几个原则: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他要求领导者不逞勇武,不轻易被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他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其本质是不争之德。

感悟:
这一章的主旨是讲“不争之德”和“用人之力”。遵循道的法则,是最有效益,也是最完美的行事方式,所以称之为“善”。

作为管理者要做善于用人的人,要知人善任,谦虚亲和,与人为善。如果一名领导者不能独立完成所有工作,他就得依靠众人的力量,如何把众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呢?这就需要选择一种适当的方式。如果他采取极端严厉的态度来确立自己的威信和权威,那样不仅不能凝聚人心,反而会危害自身。如果采取谦下的态度,那样才会令众人信服,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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