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寻求贷款支持,意味着将包括建厂等所有原贷款转移到本届班子头上,仅支付利息就会足以使化工厂喘不过气来。虽说还旧债是无可推卸的责任,但本届班子更主要的责任是让化工厂重获新生,其次才是偿还原债务。否则,化工厂连生存都举步维艰,又拿什么来偿还原债务?可是,银行完善原贷款手续,又是势在必行的基本条件,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就化工厂的实际状况而言,所需流动资金的额度不大,根本就无需经销合同额(年额)的50%。按当地原经销惯例,经销商往往是提前支付年经销额的1015%的费用,然后一年结付、清一次账,作为生产厂家,就意味着年额度的50%的流动资金将艰难维持生产。而化工厂本次达成的经销合同约定,双方按季度结算,每批货到验收后,经销方立即向厂方支付该批货款额60%的货款,其余货款每季度结算并全部付清。也即,化工厂在与经销公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除第一批次产品的流动资金外,此后每三个月内所导致的流动资金缺口,只占销售金额百分之十五左右的比例。由于其中产生的利润以及税收的时间差,化工厂实际上就是缺乏生产第一批产品的流动资金。必要时,还可以求助于广大员工,即头两个月暂发工资额的5060%,到三个月后全部补齐,大家是完全能够接受的。如此一来,除第一批次产品所需流动资金以外,其它问题都是无关痛痒的小问题。
根据各方面实际,凭借一份经销合同,化工厂在一个财会年能够获得二十万元左右的税后利润,加上原有产品的补充,完全能够跨越上一个新台阶。这样,不出两年,化工厂将能够迎来一个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如果依靠贷款支持,尽管可能会做到更好,但无疑会太累太累,随之而来的风险完全超越能够掌控范围。尤其是结付原贷款利息,化工厂别说跨上新台阶,几乎没有任何资金积累,如此下去数年内都看不到希望。显而易见,所谓“杀鸡焉用宰牛刀”, 争取贷款支持,反而不如淡季停产更为有利。
处理原遗留产品,除去人工工资、包装、销售等成本外,若开税票则几乎尚需倒贴,根本就不能起到积累、充实流动资金的作用。期间,厂内几名骨干成员极力主张通过内部员工自愿集资渡过难关。庶盶倍感欣慰,立即会同相关成员拟出暂行投资分红的具体比例,并托人进行调查了解。员工们对于集资确保企业渡过难关十分踊跃,可普遍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广大员工们普遍也就是个不愁吃穿不缺零花钱的生活水准(已经够令人羡慕的了),要说存款真还鲜有。各成员能够拿出的金额均非常有限,能出上百元者全厂就三个人,其余十元居多,连二十、五十的都偏少。可以筹集到的资金,同完成首批销售合同所需额度有成倍悬殊。若在销售旺季,这样的经济力量足以应对任何经济困难,但在销售淡季却显然不能有效维持。
再由自己筹集流动资金同样不现实。想自己为了重启化工厂,就连父亲去世都未曾动用分文,可谓早已竭尽全力,至今尚有数千元欠债未还。依靠自己个人筹资,不仅成功重启化工厂,而且已经稳扎稳打将化工厂纳入正常运行轨道。产品被盗成为无头案,货款抵扣原债务,贷款需要支付原贷款利息。如今,由于人为原因再一再二陷入流动资金枯竭,已经超越自己个人职责和能力范围,远非个人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在接下来的销售淡季中,化工厂没可能走出山穷水尽的困局。唯一可行的途径,只有等到进入销售旺季,才有逐步积累流动资金的客观条件。在销售淡季停产,并非故意为了让方林背锅,而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已经成为万般无奈之举。淡季停产,相对成为代价最低、风险最小的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