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假期读完了《假如这是真的》这本书,想要下笔写点什么的时候,我犹豫了很长时间,尽管结局是我喜欢的happy ending,但是书中关于“生死”的主题,却让我陷入沉思,作者马克·李维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离奇却深情的故事,也许你不会相信,又或许你已投入其中深信不疑。
①
我其实很讨厌去思考“生死”,或者严格来说,很讨厌“死亡”这个话题。
小时候第一次有了“死亡”的这个概念时,我当即就伤心地哭了出来,一个人死了就意味着,再也不能见到他了,从我们的身边永远消失,他再也不能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那时候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异样的窒息感,是我作为一个孩子不能承受的。
尽管我曾经“经历”外公的过世,但那时确实年纪太小,我一点细节也想不起来。所有人都说,我是外公最疼爱的小孩,即使面对他自己的儿女时,也总是一脸凶巴巴,但是面对我却是那么温柔,满眼带笑——这段“回忆”是长辈们告诉我的,实际上在我脑海中是一片空白,妈妈还曾指责我“没良心”,得到了外公最多的爱,却忘了最爱我的外公……对于“死亡”我一点也不愿意去想象。
②
《假如这是真的》这本书围绕的主线便是生死,女主劳伦因为发生车祸而陷入昏迷,在病床上靠着药剂维系着生命。但是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灵魂能够脱离肉身自由行动,这使她兴奋不已。
她不用对自己的外表有任何的考虑,因为别人看不见;
不再被义务和条条框框束缚,也不会有人来评判她,因为别人看不见;
不需要小心谨慎地对待其他人,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因为别人看不见。
可是渐渐地劳伦发现,由于所有东西她都无法触摸,那么这些东西于她而言是毫无意义的。
就像“点石成金”的能力,一开始你觉得拥有这种能力十分酸爽,但是当你饥饿难耐,而触碰的食物却无一例外变成金子无法食用的时候,同样是绝望的。
“一切都可以接近,但一切又都不可能。”
更让劳伦难过的是,她所爱的人在面前,可以看见他们,但却无法跟他们接触,显然这是痛苦而不是幸福。“也许这就是炼狱,一种永恒的孤独。”
故事的转折,劳伦的灵魂逗留在旧日居住的房子时, 她遇到了男主阿瑟,这个唯一能够看见她、听见她、触碰她、知道她存在的人。
这事对于劳伦而言是欣喜的,但对于阿瑟来说,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别说阿瑟,假如这发生在我身上,我也很难说服自己去相信它。
③
可是这实实在在发生了,阿瑟到医院确认劳伦躯体的存在以后,他终于相信了劳伦的“鬼话”。很难说是什么契机,让阿瑟坚定地想要帮助劳伦,但是当阿瑟得知劳伦将被“安乐死”的时候,他最终下定决心要实施一个疯狂的计划……
这里当然少不了他的好友保罗的“戏份”,尽管保罗无法相信阿瑟的“灵魂出窍说”,但还是毅然决然地帮助他,又一次感慨,能够有一个无条件支持你、帮助你的朋友实在是一种福分。
“安乐死”也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劳伦的躯体躺在医院,她甚至可以自主呼吸,就像虚弱的病人睡着了一样,然而她却迟迟没有醒过来。这期间身心都备受折磨的显然是她的母亲,给了劳伦生命,分享她的每一份快乐,和她承担每一份痛苦,可是现在却无能为力……
“安乐死”一直是引发着社会各界的争议,它牵扯的层面又深又广,道德、法律、情感乃至利益,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也就像是我一直回避的有关“死亡”的话题一样:
假如,不幸是自己躺在病床上,你希望别人怎么做?
假如,不幸是自己的挚爱亲人躺在病床上,你会怎么做?你觉得他希望你怎么做?
假如,轻易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的亲人他们该怎么继续生活?
假如,选择结束了别人的生命,自己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
假如,多方意见相悖,如何?
假如,只有遥遥无期的等待,看不到终点,如何?
假如,后悔了,如何?
……
阅读的过程还是愉悦的,但是越深入思考,又越是觉得自己只读了点皮毛,在我看来,光是书名就能让我思考很久,因为“假如”这个词,本身就充满了各种可能性。
假如,劳伦的灵魂从最开始只是阿瑟的幻想……
④
我们常常喊着要珍惜时间,可惜白白溜走的时间还是那么多,难道非要身处劳伦那样的困境,我们才能真正醒悟吗?
劳伦:“你想理解生命的含义吗?
一年的生命:向一个刚刚在期末考中失败的大学生提这个问题吧。
……
一天:问问两个期盼着重逢又被情感弄得腼腆羞怯、惊恐不安的情人吧。
……
千分之一秒:一个运动员刚刚赢得奥运会银牌,而不是他为之训练一生所想得到的金牌,问问他吧。”
流逝的每一分、每一秒似乎都被赋予了特殊价值,可是真正理解时间珍贵的人却少之又少。
特别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来。
可是,明天总会来,只是如果意外先来了,明天就不再是属于你的明天,它属于所有人,唯独不属于你。
我们的生活没有“假如”,“惜今朝,盼明日”,这些文字突然变得有分量起来。
(未完待续……)
书目:《假如这是真的》 【法】马克·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