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满是灰尘的台灯重新安装到书桌上,低下身子去把插头插好,这一小片属于我的世界突然间亮了,台灯的光依然是我记忆中的样子,黄色中带着安详和温暖。打开电脑,搜索简书,注册,成功,写下这一串的文字。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不知浮现了多少次,不过还好,它终于还是来了。
一切还要从头说起。
外公是当地少有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致力于教育事业,最终在各方帮助下为村里建立了一所小学,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直到外公退休多年后,小学才被统一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外公不仅会教书,还会唱京剧、吹笛子、弹琴、拉二胡、吹小号、做家具……,村里有红白喜事的时候都会叫外公去当总管,因为外公对于数字和管理也是格外在行。外婆年轻时是当地出名儿的美人,贤惠善良,家庭条件不错,但是偏偏看重了穷书生外公,当时外公不仅家庭贫穷,父母还都卧病在床,外婆却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外公。在结婚最初的那些年,他们过着极其穷困的生活,生完孩子后还给别人家的三个孩子当奶妈来接济家里。
妈妈,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早产,体弱多病。 家人把妈妈当宝贝一样捧在手里,不忍心让她干一点儿农活,不忍心让她受一点儿委屈,毕竟,在那样的年代,孩子能活下来,就是莫大的福分,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妈妈能够好好读书,多学一些知识,但妈妈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上到小学三年级时便觉读书实在是太难了,最后如愿退学。
虽然没有继续上学,妈妈却留下了读书和写日记的习惯。这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小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趁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偷看妈妈的日记,觉得神秘而刺激。从妈妈的日记里,我了解到了她内心深处的快乐与痛苦,逐渐觉得写日记这件事,是多么神奇,它让你有了一个倾诉、发泄、自我对话的空间,如果没有人像我一样来偷看你的日记,那么这完全就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你可以毫无防备的写下所有的情绪和想法。
所以,在妈妈的影响下,我也开始写日记,开始阅读,开始想要自己的小世界。在一个夏天周末的晚上,趁爸妈出去遛弯,我把妈妈的缝纫机搬了过来靠在墙边,铺上了一块带有梅花鹿的橘色桌布,把从姥爷家要来的台灯放到了上面,搬了一把红色的椅子过来,把我最喜欢的书并排摆上,缓慢的坐下来,轻轻的拉下台灯的开关,关掉房间的灯,瞬间,所有的光,都集中在了我的“书桌”上,那感觉让我至今无法忘却,那是第一次觉得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一个充满了温暖、安静、书香味的世界。还好,妈妈回来后并没有要求我归还她的缝纫机,反而是再也没有用过它。缝纫机就这样冠冕堂皇的当了我很多年的书桌。也是我在老家的唯一书桌。
后来,我写了很多日记,尤其是情窦初开的那几年,每每喜欢上一个男生,便开始每天记录对他的思念,写了不知道多少本不敢让人看的羞涩日记。直到初三毕业,拿着厚厚的笔记本去向喜欢的男生表白,他却说:你怎么对谁都写日记,你是不是就会这一个招儿。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为好几个男生写过日记,也或许,我只会这一种方式来表达我的喜欢,甚至压根不敢和人家说一句话,却能洋洋洒洒写下几百字来表达我的好感,现在想来,想象力丰富的我,却没有在那个时期学会真正的与人沟通,我的想法、感情,全部留在了日记本上,全部留在了想象的世界里。
初三男生的打击,让我把所有的笔记本全都烧毁了。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习惯。高中以后开始写诗,到大学的时候,也放弃了。再后来,只剩下读书了。还好,还剩下读书这一个爱好。
这些年来,去了很多国家和城市,交了很多朋友,认识了很多的人,有了很多爱好,但是最舒适惬意的时刻却还是捧书夜读。仍然喜欢买各种颜色的笔,仍然喜欢在书上做标记,仍然喜欢读纸质的书,仍然喜欢逛书店,仍然会随时携带笔袋,仍然最喜欢用钢笔。但是,却很少再写字,很少,很少。想念写字日子的次数,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一切都还不算晚,今天,2016年6月22日,我终于又坐在了这里,在一片温暖的灯光下,在数不清的书本前,拾起埋葬了多年的记忆和乐趣。我想,我终于,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