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为党员干部导航护航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把握与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有机统一,以明确的纪律要求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履职。有种错误观点认为规规矩矩是条条框框,影响自己自由施展。事实上,遵守纪律规矩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正是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
《条例》亮出了鲜明的实干导向: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专门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既要在风纪上“管住身心”,也要在事业上“放开手脚”,如此才是合格党员应有的模样。 洁身自好有纪律要求,担当作为同样有相关纪律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只有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内化为心中守则,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获得真正的自由,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石井乡01 薛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