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我管理出发,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

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反映了个人的政治素养和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如何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将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党员干部要坚持从自我管理出发,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

一要自觉学习和理解党纪,练就“金刚之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这是党性修养的首要要求,是实现其他各方面修养的前提条件。党员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党规党纪,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确保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通过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自觉行动,做到对党忠诚。

二要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练就“敬畏之心”。俗语说:成功的道路上,没有人会叫你起床,也没有人会为你买单,你需要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敬畏是自律的起点和动力,也是道德的源头和根基。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各种欲望无处不在,它不断地吸引着我们的目光,稍不留神就会在欲望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作为自我约束的底线,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自觉把党规党纪当成“紧箍咒”,明晰公与私、是与非的“分界线”,练就“敬畏之心”,从而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遵规守纪。

 三要自查自省和自我整改,练就“自省之心”。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短处,恰似疖癣之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无论做什么工作,居于什么职位,都要有“攻吾之阙”的觉悟,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发现自身不足,祛除瑕疵、克服痼疾,做到知耻而后勇。党员干部要拿出虚心诚恳的姿态,对照《条例》全面深入细致进行自查自省,检视个人在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练就“自省之心”,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四要自我挑战和自我实践,练就“锤炼之心”。俗话说:古往今来,凡事成于真,兴于实,败于虚,毁于假。新时代新征程,机遇前所未有,但风险挑战、困难压力也同样前所未有。越是在这个时候,党员干部越是要自我挑战,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行事前先想一想、看一看是否合乎纪律规矩,把握好工作方法,分清轻重缓急,以狠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劲,坚持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狠,以坚韧不拔的意志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抓住时机,乘势而上,不断自我实践,练就“锤炼之心”,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要自我坚持和融入日常,练就“自律之身”。古语云: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正足以率人。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自律是我们最可靠的伙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孔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处事态度等,无不折射出自律的光辉。党员干部要学会自律,培养好习惯。只有在思想上行动上砥砺前行,坚持把自我革命、纪律规矩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养成好的工作生活习惯,练就“自律之身”,才能把担当实干落实于“日常”,铭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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