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从事了30多年戏剧创作,是著名的“英格兰剧作家”。但是,在文学界里,或许他更盛名的位置应该是小说家。他的小说至今仍受广大读者喜欢。
1897年,毛姆22岁。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顺利获得成功,刚拿到从医资格还一天医生没做的毛姆,果断放弃医生职业,开始了写作生涯。
当然,他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没再写出成功的小说。十年后,他靠戏剧创作出名并获得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今天,跟大家分享毛姆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是如何机缘巧合获得成功的。
(当时,毛姆向出版商费希尔·昂温投了两个短篇小说,被拒绝,但昂温附信问是否有长篇小说可提供。毛姆感觉这是个极大鼓励,便每晚从医院实习回来匆忙吃过晚饭后埋头写作,并最终完成了长篇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
费希尔·昂温对作者很苛刻。他利用我年轻、没经验、为终于有一本书可以出版而高兴不已的心理, 跟我签的合同是得等到卖出很多册以后我才能拿到版税; 不过他知道怎么来推广他的货色, 他把我的小说送给很多有影响的人物过目。
它由此而受到了广泛的--虽说各不相同的--关注和评论, 后来成为威斯敏斯特副主教的巴兹尔·威尔伯福斯在大教堂布道的时候就宣传过这本书。
圣托马斯医院的产科主治医生深受本书感动, 主动提出让我到他手下担任一个小职位, 因为很快我就通过了我的结业考试; 可是由于我夸大了小说的成功, 决定弃医从文, 于是很不明智地拒绝了他的好意。
小说出版还不到一个月就提出要再版, 我于是对于自己能够作为作家轻松地养活自己已经不再有任何怀疑。一年以后, 当我从塞维利亚回来收到费希尔·昂温开给我的版税支票时, 我还是有点震惊的。总计只有二十镑。
如果从《兰贝斯的丽莎》仍然还有人买这一事实中可以判断这本书仍旧有可读性的话, 那么它可能具有的任何一种优点, 都应该归功于我因医科学生工作需要且有幸接触到的那生活中的另一面, 而对于这种生活当时还极少有小说家加以发掘。
(因为阿瑟·莫里森的《陋巷故事》和《杰戈的孩子》,公众注意力正被吸引到所谓的下层社会上, 使得毛姆的这个贫民区题材的处女作也因此引起读者兴趣。)
在《兰贝斯的丽莎》中, 我如实地描绘了我在医院门诊部、我做产科助手在这个区所见到的那些人, 描绘了我因为工作所需走家串户或者无事可做四处闲逛时见到的那些打动我的事件, 没有任何添加和夸张。
我因为缺乏想象力——因为想象力是随着不断的应用而增长的, 而且与通常的观念相反, 人在成熟以后的想象力是强于年轻时候的——使得我不得不直截了当地记下我的亲眼所见和亲耳所闻。
这样写的书取得的成功只能归因于幸运的机缘。它对我的未来并无任何预示的意义。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一点。
费希尔·昂温极力劝我再写一本贫民区题材的篇幅大得多的小说。他跟我说这就是公众对我的期许, 并预言我既然已经打开了局面, 定能取得远比《兰贝斯的丽莎》更大的成功。
但我根本就不想这么做。我野心勃勃。我有一种感觉,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 就是绝不该追随一种成功, 而是要飞离这种成功; 而且我还从法国人那儿学到, 不要过于重视地域小说。
(所以,之后,在小说创作上,毛姆没再受到多大关注和欢迎,从而转向了戏剧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