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也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老师姓欧阳,大约四十余岁,理了个鲁迅式的发型,头发也剑戟一般刚硬。他戴无框眼镜,讲到重点时眼睛就如牛眼一样几乎要鼓出镜片。欧阳老师教语文,上课时喜欢教点大纲上没有的内容。例如苏轼的古文,博尔赫斯的小说,阿赫玛托娃的诗歌等,大约是多数文科大学生的水平吧。
这首徐志摩的《偶然》就是那时候他教给我们的。
少年时人的记性虽好,但课程压力巨大,非考试要点多半记不牢。这些内容欧阳老师教得信马由缰,同学们听得也是自由散漫,不期待能记住多少,有印象就好。后来他入了大学,有了大块的自由时间,才蓦然醒悟欧阳老师当年提过的那些文章,篇篇均是菁华。于是昔日心头好都弃顾一旁,一头栽进卡夫卡福克纳的世界。
哪知没过多久,这首《偶然》又偶然走进了他,伴随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钱红,班上的同学。他这样的性格,按理是没有人会喜欢的。他也不准备在大学里谈恋爱。孤身一人,从江西的乡下来到西北古城求学,千里迢迢,肩上担着沉甸甸的期待,他也从来不敢有其他想法。况且,性格平庸的他既不因为家境贫寒而显得格外古怪,也没有底层少年特有的狡黠和幽默,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学生,扔人群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在工科大学里,男女比例失调,光亮属于聚光灯下的少数。他的大学四年,就这样过了吧。
《偶然》这次是首歌。极其偶然的一天,他和钱红碰巧坐了同一桌。是无聊的线性代数课。钱红戴着耳机听歌,被他看到了,于是大方地借了一耳朵给他。他们同学两年,说不上熟悉,碰上也会打个招呼的那种。他很认真地听了一分钟,然后摘下耳机,提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是徐志摩的《偶然》?钱红接过笔,在纸上写了两个字:是的。他写:谁唱的?钱红回:黄秋生。他:哦。演《枪火》的那个。写完这字,纸条儿就满了。
黄秋生就是黄老邪,老左派,行径孤傲,会弹吉他会作曲也会开口唱歌,也出过一两张专辑。黄老邪唱过最有名的一首歌,就是把徐志摩的这首小诗谱成曲,唱了出来。
纸条儿当天就被扔不知道哪儿去了。课散后,不知道怎么回事,钱红觉得心脏跳得不正常。她找舍友要到他的电话号码,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猜猜我是谁?」他几乎秒回了过来:「钱红」。答案准确干净,没有半句废话,但把钱红藏在肚子里的全盘计划给打乱了。原来他自大一起就把全班同学的通讯录号码保存到手机上。钱红这一招没有奏效。
窘归窘,好在起了头,两个都不是扭捏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到了半夜。十一点半宿舍准时熄灯,他们互道晚安,然后关了手机。他睡在上铺,看着黑黢黢的天花板,二十年来第一次发现入睡困难。
常人印象中,贫苦大学生属于八九十年代的老故事,2000年后花花世界不应该有这样的稀有物种。贫穷是羞耻,只有富裕才值得炫耀。他和他的同类在大学里沉默地生活,在教室的后排,在演唱会的后排,在没几个人的实验室,在聚会的角落里,作为被忽视的一种人,在聚光灯的阴影下,一直都在。
从芸芸人群中单单将他挑出来,显出了钱红的与众不同。她不是苦出身,但也不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她就是城市普通人家,父亲从商,做点小本生意,母亲在本地国企工作。老两口有点儿宠爱她,也没到溺爱的地步。论长相,钱红不难看,属于中上之姿,但在这所女生稀少的大学里,她也不是那种路过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女生。
读经济学不是钱红的本意。高中时,她想放弃高考去艺考,被父母百般拦下。因为她的成绩还算可以,老师拍着胸脯打包票说她可以考上重点,没必要去跟一群差生挤独木桥。于是作罢。大学读了没一年,钱红发现自己实在对经济学打不起兴趣,已经暗暗下定决心毕业后跨专业考研究生。当时她偷偷在自学一些文学、编剧的课程,内心里颇有些看不起班上的学生。也是巧,他一句话点破了她喜欢的歌曲和演员,不由得放下了平时的高傲,多看了他几眼。
之后半个月,他们上课隔一段距离或者前后桌坐着,没有大方地坐在一起,课后则保持短信交流。他对这段关系一直守口如瓶,连最亲密的舍友也没有提。虽然他时不时捧着手机傻笑的样子已经不止被一个同学嘲笑,但由于他向来保持低存在感,大家也就一笑而过。钱红则偷偷向远在帝都的高中闺蜜吐露了把这樁心事。闺蜜长相艳若桃李,在一所人所共知美女如云的学校当校花。彼时,她和时任男友、某校园风云人物正上演一场腥风血雨的狗血剧。钱红刚刚提到认识一个男生时,就被闺蜜抢去了话头,开始聊她如何智斗各种情敌,同时又被多名痴情男子苦苦追求,内心里充满了翻江倒海的挣扎。钱红几番想抢过话头,问问闺蜜以她多年经验是否有处理的建议时,都被对方打断。因为自觉感情的戏剧性不如人,所以那几日钱红看起来有点闷闷不乐。
他当然也感觉到了不进则退的关口。于是,他挑了一个特殊的日子:白色情人节——情人节尚未开学,他在江西的乡下过年,两人隔着两千多公里——请钱红单独去看电影。这是他能够承担最奢侈的消费。他们看周星驰的《功夫》——当时几乎所有大学生的偶像。电影院里,钱红明显能听到对方都在很努力地配合每个笑点大笑,以掩饰胸腔的尴尬。电影进行到包租公包租婆大战火云邪神时,他终于把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钱红。钱红假装甩了一下,结果被握得更紧了。电影结束,他们手里全是汗。
他们等到字幕全部落下才走。回学校路上,月朗星稀,路灯清冷。他问钱红电影好看吗?钱红说好看。他又问喜欢周星驰吗?钱红说喜欢。他接着问做我女朋友好吗?钱红点点头,说好。
他们公布恋情了,预想过可能会掀起舆论的滔天巨浪没有发生。同学们的反应普遍平淡,只是感叹一句:哦,你们居然在一起了!然后就坦然接受了事实。一对平庸的大学生恋爱也有好处,没有人来打扰他们的爱情。他时常为此窃喜。
毕业很快到来,钱红当然没有考上心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而他当进了广告公司,老老实实当一名客户经理。现在,他们结婚了。在大学所在城市买了房,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继续磨砺。儿子三岁,会叫我干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