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核锅底
2016-02-18
读书,对我来说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是迄今为止我对问题的所有解答。读过的书并不多,越读越发现书籍的世界太大了,这辈子不知能否窥探一二。在读书路上的经历,让我更加热爱它。
小时候,还没开始认字就已经开始读书了。父亲在外地工作,还经常会出差,每次回家都会带回礼物。我的洋娃娃、积木之类的玩具并不多,还有的是从哥哥姐姐那里继承来的,最喜欢的礼物就是书。父亲出差总会去各地的书店给我买书带回来,他并不是很喜欢读书,但想要培养自己的女儿养成读书的好习惯。现在我也忘了自己在上学前看了什么书,只记得有一个地橱里堆满了父亲买的,大多是插图童话,有安徒生格林、迪士尼,也有哪吒九色鹿雪孩子。文字看不懂就看书上的插画,要么就靠大人给讲,后来父亲又带回来很多讲故事的磁带,这样就解放了家里人,录音机打开一盘磁带反复听我也不觉得烦。正是因了这些靠自己想象编故事的插画和听故事想象画面的磁带,练就了我现在的大脑洞。有一套精装版的国外经典童话集,一共六本装在硬纸壳单面可取书的盒中,电光纸封面上每本画着不同的童话人物。这套书如此精致,我宝贝的不行。书中每一页的三分之二是插画,底部三分之一是文字,插画的风格也和其他的书不一样,全是线条构成。这套书我到上学以后还经常看,一直保存的很好。现在书去哪了,书中有哪些故事全都不记得了,估计是长大后送人了。
上小学之后认识字多了读书更加方便。父亲已经回来工作,经常领我去新华书店买书。书店很大,书的价格并不便宜,要转很久才能选中自己最想要的。带回家的当天就迫不及待读完,然后就像是刚刚吃完一顿肥肉的饥民,手托肚子靠在椅子上,仰着头嘴角挂油心满意足的微笑。小学课业不紧张,我的周末一般是这样度过的,找一个蒲团坐垫,背倚在放书的地橱边,旁边地上摆着一摞要读的,将一本书摊开在支起来的腿上,一本接着一本的读下去,一坐就是一天。小学喜欢杨红樱系列,也把小时候不认字的童话看了许多遍,冒险小虎队、名侦探柯南之类的推理题材看完了全套。订阅《故事会》《儿童文学》这两种杂志,每月一本后来攒了好多好多。我必须讲一讲《儿童文学》,从这本杂志起文学世界的大门猛然间就被打开了,认识曹文轩、沈石溪、秦文君等儿童文学作家。文学的世界比插画书丰富太多了,如饥似渴地读,翻来覆去地看。《儿童文学》中的故事美丽又温暖,《故事会》也是以发表故事为主,故事表达更加丰富不乏阴暗面,从国内外社会故事的角度讲述做人处事的道理,让我没有沉浸在单纯美好的世界中。四年级省图书馆新馆建成,还没开业父亲就给我办了张图书证,图书证的编号是00000308,也就是第三百零八个办卡的人。这张图书证我一直用到现在,二十几年过去了,图书证上的照片还是小学扎两个辫子的模样。我一直不舍得去换,不舍得这个证明我是借书元老的编号,不舍得那个曾经热爱读书的小女孩。
初中、高中阶段读书的种类更多了,开始接触让我爱到现在的文学形式——散文。读冰心、巴金、朱自清、林语堂、季羡林、宗璞,世界变得无比美好。我跟着书哭,随着书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图书馆如同金字塔充满宝藏,上二楼进右手边的社科借阅室,浏览一排排高耸的书架,把想要借的书拿在手中。每次去都不敢多逛,因为浏览的书架越多想看的越多,可是每次只允许借阅两本,从手中的书里选出两本带回家,这种抉择的痛苦每次去都会体验。后来我就选择下午四点多才去,到了图书馆迅速还书,迅速搜寻想要借走的,迅速回家,避免过多的纠结。十几岁的年纪正是浪漫情愫萌芽的时候,那时看得杂志有一本也叫作《萌芽》,写的多是青春少年故事,朦胧的情感,羞涩的爱恋。我们看新概念作文比赛作品,看韩寒,看郭敬明,《幻城》《一座城池》《梦里花落知多少》《狼的诱惑》赚了多少我的眼泪,给了我多少幻想。台湾画家的绘本畅销起来,几米、麦兜、朱德庸的书都是在图书馆借来看的,帮我形成了初步的恋爱观。还喜欢读青春文学,七堇年、笛安、落落、张悦然、张小娴,那时安妮宝贝还不叫庆山。这些作者早就已经不看了,也不再是当年的心境,唯有《哈利波特》,从初中看到现在。第一次看哈利是四年级,魔法石那本,系统的读在初中阶段,每个寒暑假会把已经出版的系列读一遍,到现在也快十遍,每个细节清清楚楚。初中阶段我有一件让全家人到现在还津津乐道的事情,写了一篇几千字的《幻城》风格的文章被某杂志发表了,全家直到收到杂志社寄来的稿费汇单才知道这件事。我还记得稿费是一百二十块,但杂志名称文章内容是什么早已不清楚了。家人现在每每聊到这件事,都遗憾当时没把那本杂志买回来收藏。高中时看书是最杂的,现在回头看看书单,惊异那时候自己居然读这本书。那时爱上了科学,图书馆二楼走廊尽头有一个少有人去的借阅室,有一次按照索引号怎么也找不到对应书架,偶然发现是在这个自然科学借阅室,考古学、生物学、民俗学、心理学,各种各样的科学类丛书。高中暑假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图书馆度过,带着便当在阅览室里从早待到晚,比上学还准时勤奋。阅览室中的书籍比借阅室更多更新,而且还有空调,一个杯子一张椅子一本书,还有比这更舒服的消夏选择吗。
转眼就去上大学,很遗憾大学期间玩心太重没有利用好时间多看些书。大学有一个同学,大家都叫他“早哥”,因为他经常会起的非常早,食堂吃完饭贴着墙根走,去距离他们宿舍很远的14号楼图书馆等开馆。我们学校很变态的给每个人制作一张名片大小的卡片,要求每天早上必须在六点半之前投进位于活动中心的盒子里,有专门的社团负责监督考核,不能达到标准是要扣分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学生早起,但是我们最怕的就是早起了,即使可以继续睡回笼觉,也没人愿意去交卡。于是早哥的价值被挖掘出来,他起的早正好可以代替交卡,后来几乎整个班的“早检卡”都是他去交的,因为数量太多,他怕被发现总会来来回回跑好几趟,“早哥”也就出名了。早哥话不多,上学那几年经常看到他独自贴墙跟匆匆的身影,却没说过几句话。大学时我混豆瓣,偶然知道早哥的账号,点进去吃了一大惊,沉默寡言的早哥居然是个愤青人物,写了很多篇文章表达自己,和平时的他判若两人。文章写得很好,这跟他除了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有很大关系。可惜我那时候贪玩,四年的时间读书太少,只读了《红楼梦》《三毛全集》、张爱玲、亦舒等大部头。从那时起爱上了《红楼梦》和三毛,后来无论读多少遍都是很享受的事情。如果让我对19岁的自己说句话,我会告诉她:少谈恋爱多读书,读书才是自己的。
真正开始系统的读书是在大学毕业以后,以前都是因为想读书,现在是因为爱读书,这两者的差别在于是否有计划。说来也奇怪,别人是开始工作就把书本放下了,我是毕业以后才真正捧起书本。2012年,我好像是突然醒了,在这一年开始跑步,在这一年开始读书,一年读了41本,从此开启了我的读书计划。通过书本学习时间管理,通过时间管理变得自律,读书和跑步为我打开新的世界大门,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后来我发现,让我纠结困惑的所有问题在书中都可以找到答案,有的书无法完全解答但可以作为跳板延伸到另一本,就像攀岩,眼前石头很多,踩稳这一个自然就会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迈。2013至2015年分别读了51、49、55本,平均下来一周一本。kindle国行版上市,第一时间抢购,从此我便和kindle绑定了,无论去哪都带在身边,随时可以看书,即使不看守着它也心安。到现在,用kindle看了87本书,占了书单的大部分。
关于读书,今天将以往的路程回顾,将来会更坚定的走在这条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