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秋风,吹动白云,送来了阵阵的寒意,使人不禁想起秋月下的独酌,往往物是人非,没有人生的凄凉,却有岁月的沧桑,任谁也挡不住。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这是两千多年前《诗经》里的诗,可见那时的人们就用对蟋蟀非常喜欢和寄托之情,以感慨岁月的飞逝。
每年这个时候,蟋蟀都准时赴约人间,年复一年,它是秋天的使者。
一身黑色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又尖又细的尾巴,还有一双隐形的翅膀,整个躯体短小精悍,喜欢在路灯下、在马路上、在广场上、在草丛中,尽情释放美丽的音律,时高时低,时急时缓,散而有序有神,非常用心用力,声声情深义重,又如倾如诉,可歌可泣,仿佛抱怨上天给它献唱的时间太短,但却又从高山流水似的歌声中听得出来,它为自己的美丽歌唱天赋而无比自豪,毫不在乎它生命的周期……
它的歌声是独一无二的,简单又悠扬,穿越了千古,穿透力和感染力强大,歌唱了千百年,经历了多少兴亡、悲欢、离合之事,可与钢琴之月光曲媲美及试比高,也像小桥流水一样宁静安定,百听不厌,是真情的流露和告白,又曲水流觞似的酣畅淋漓……
小小的蟋蟀其貌不扬,但玲珑可爱,居然是如此出类拔萃的歌唱家,是虫儿歌唱家中的翘楚,也是一只只小精灵,同时它预示着秋高气爽,总要伴随人们一段玄幻的时光,虽然短暂,但在人们心中是永恒的。它的歌声是天地的背景音乐,即是美妙的,也是欢畅的,在这背景音乐里,享受阵阵的秋风吹拂,与感受春风异曲同工,但后者没有背景音乐,这就是秋天的玄幻,且无论老少,都被蟋蟀无数次的献曲,陪伴每个人的终身,人人都想给它颁发“终身成就奖”。
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死后生前名。小精灵没有远大志向,活动范围很小,小到只厮守在一亩三分地就知足了,而且也只欢快半秋,即使夜深人静也要醉生梦死,毕竟生命短暂而如痴如狂,真乃秋宵一刻值千金,故我们都是支持它这种看似傻傻的行为。每当夜幕降临,就迫不及待的歌唱,而且迫不及待地也飞也跳,飞则技术精湛,舞姿优美,跳则跳来跳去,随意丈高,且习性随和,特别喜欢光芒,但见光不唱,在路灯下游荡、云集,地上黑压压一片,空中绕光环飞,弥漫于金色的光芒之中,没有忧伤,没有仿徨,没有羁縻,不负它的人生,无牵无挂,自由自在,人们羡慕嫉妒恨……眼前实在令人眼花缭乱,亦梦亦幻,并有立体3D感,简直在看现实版的科幻大片,须臾忧愁全解,情不自禁的要问,不知君之乐,汝可知今夕是何年?
有你在,时光非常宝贵,只能初秋有,对气温的要求刻苛的,不久将在秋风扫落叶时,飘然离去,从深心里说说残酷的,不问它来自何方,但知道它要把自己埋葬在自己美丽的歌声的梦里……所以要用心听它歌词,感受它的旋律和快乐……无数次在梦里,它出现在春天、夏天、深秋、冬天,可它均不曾知道,不必苛求,也许告诉它是对牛弹琴的另一个版本了,它只属于它的世界,不可问它来自哪里,去向哪里……
秋风起,蟋蟀鸣,鸣则留名。惊回千里梦,断弦有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