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一颗完全理智的心,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会割伤使用它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绝对的事情,就像一枚硬币具有它的两面性一样。这就告诫我们做人做事都不要太绝对,要给自己和他人留有余地。
“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是一个人在被人排挤,或者被人欺侮时,经常说的一句急欲“争气”的话。
其实也未必如此。试想一下,一个人究竟能有多大的气量?大不了36000天,这还是极少数。就像古代名人张英说的那样:“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千里捎书为堵墙”,却不如“得饶人处且饶人,让他三尺又何妨”。这方面,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都有好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得理不让人,无理搅三分。”这是普通人常犯的毛病。其实,世界上的理怎么可能都让某一个人占尽了?所谓“有理”“得理”在很多情况下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凡事皆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走向反面,“得理不让人”就有可能变主动为被动。反过来说,如果能得理且让人,就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气量与水平。给对手或敌人一个台阶下,往往能赢得对方的真心尊重。

得理让人,多发生于竞争情境,由于让人行为出现而使矛盾化解,争斗平息,对手变手足,仇人变兄弟。因此,让人是避免斗争的极好方法,对个体也具有一定价值。它具体表现在:
(1)得理不让人,让对方走投无路,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是“不择手段”。好比把老鼠关在房间内,不让其逃出。老鼠为了求生,会咬坏你家中的器物,这将对你造成伤害。放它一条生路,它“逃命”要紧,便不会对你的利益造成破坏。
(2)对方“无理”,自知理亏,你在“理”字已明之下,放他一条生路,他会心存感激,来日自当图报。就算不会如此,也不太可能再度与你为敌。这就是人性。
(3)得理不让人,伤了对方,有时也连带伤了他的家人,甚至毁了对方,这有失厚道。得理让人,也是一种积蓄。
(4)人海茫茫,却常“后会有期”。你今天得理不让人,哪知他日你二人不会狭路相逢?若那时他势旺你势弱,你就有可能吃亏!“得理让人”,这也是为自己以后做人留条后路。

人情翻覆似波澜。今天的朋友,也许将成为明天的对手;而今天的对手,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朋友。世事如崎岖道路,困难重重,因此走不过的地方不妨退一步,让对方先过,就是宽阔的道路也要给别人三分便利。这样做,既是为他人着想,又能为自己留条后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