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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期来得有点抱歉了,差不多已到了高中时代。虽然在初中时代也有点朦胧的意识,自己却并未能完全领悟。
记得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因为学校离家很远,我便成了寄宿生。如果计算我正式离家的日子,应该是13岁那年,先初中,再高中,再入伍,再进军校,直到参加工作,一直以宿舍为家,家倒成了我的宿舍,只是偶尔回去小住的地方,而从寄宿那年起我就开始四海为家。
初中老师们防止我们淘气调皮的手段,就是男女生同桌,在那个年代,大概源于青春初期的抵抗心理,男女生多半不肯多说话,所以这一招相当管用。和我同桌的女生是一名走读生,当时走读生很少,他们不象我们吃住在学校,而是每天回家吃饭居住。记得那时,我和同桌女生的关系很好,偶尔会说几句话,大多是她找我说,我回答问题,虽然我回答得偷偷摸摸,怕被别的男生听到被笑话,但总归是保持了沟通,而非其它男女同桌那样保持敌对,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更有甚者,要画出三八线作为分界的,有人如越界,立即起烽烟。
我的同桌女生到了初中二年级,有时会从家里带食物给我,青春的肚皮饿得快,同桌女生的食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带食物的方式,总是偷偷摸摸捅我一下,然后放到我桌肚里,初二时男女生的交往气氛依然非常恐怖,我只好感激地看她一眼,接着眼睛就掉进桌肚出不来了。整个初二年级,女同桌一直对我很好,因此我的眼睛时常是要掉到桌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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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了初三年级,大约同学们的青春期都有了萌芽,男女生交往逐渐正常化了,居然听到传纸条的新情况,我当时仍不太清楚纸条的功能,但老师及时发现了苗头,马上将同桌的格局改成了男男,女女。我的女同桌变成了和我前后座,依然很近,只是再带东西给我时,流程就稍显得复杂,要包上报纸,然后借口说是给我一本书看,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同学注意到她频繁地借我书看。
随着男女生关系的总体改善,课间休息时,异性同学偶尔也会游戏,我会和我的前女同桌掰手腕玩,正好是前后桌的位置,我当年的力气尚未正式发育,常常和她势均力敌。那时候真的很单纯,没有复杂的想法,懵懵懂懂,我至今仍能清晰记得这位女同桌的样子,头发密密的,黑黑的,长长的,脸蛋圆圆的,眉毛很浓,眼睛很大,身上始终散发着杏仁一样的味道,她的名字只和我差一个字,年龄比我略大,因为我母亲去世得早,是很希望有个姐姐的,虽然我从来没有这样正式叫过她,但内心里可能一直这样想。她也知道我的情况,不知道是否一直拿我当弟弟看待。
等到了高中,我开始受到青春的启发,有点领悟了,突然想起,当时我捉住女同桌的手,和她掰手腕时,我的内心应该是充满愉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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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有了不同,首先是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初中时代曾经横行大街小巷的比较清纯的校园歌曲,忽然变成了满大街的充满性感诱惑的靡靡之音,靡靡之音当然只有校长大人可以定义与鉴别的,他老人家年纪较长,一时难以适应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发展变化,显得怒气冲天与格格不入,曾经某次全校大会上,对学校周围大街传来的靡靡之音极其不满,大发雷霆,但他既堵不住大街小巷的高音喇叭,也堵不住我们的耳朵,每天传来那些哥哥妹妹的情歌,让同学们身心柔软,情思绵绵,更加柔软的是一位叫做邓丽君的歌声,从音乐声中仿佛能看到、听到、想到该歌星既婀娜又柔媚的身姿,让同学们十分躁动,上课期间,就在老师转身写板书的时,男女同学之间都会有纸条飞舞,当我亲手帮别人传递了几张后,心里应该发生了物理或者化学的反应。
学生宿舍是一个大房间,里面摆放着很多上下铺的床,好像是从高一的下学期开始,渐渐涌现了一些热爱炫耀的人,记得潘胖是其中之一,常常大讲特讲他的恋爱史,讲得非常细节,细节到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潘胖倒不是吹牛,因为他的口琴吹得特别好,并且弹一手好吉它,所以他的座位是很多纸条的终点站,而且他还和其它年级的女生也有交往,因此,他的炫耀,常常让整个宿舍――差不多有三十多号人――全都忘记了正常呼吸。
比起来,三皮同学就低调得多,他是以写一手好字而闻名的,班里的墙报,基本都是他一手包办,他是很多纸条的另一个站点,但他从来不肯爆料,问起他来,只是嘿嘿地笑,直到有人指出,某月某日某时在某条路上看到他拉着某女生的手,他仍然嘿嘿地笑,顾左右而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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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潘胖的家在同一个镇上,上学期间我俩关系一般,高中毕业后,反而天天一起玩,混得很铁。去年春节返乡参加了一次高中同学会,结束后,他一定要驱车接我去他的老巢,路上又说起青春时代的那些荒唐事,我问他向老婆交待了没有,他说该交待都交待了,我问那些不该交待的呢?他扭过胖脸冲着我奸笑,然后豪气冲天地说了一句:打死也不能说!
当年,潘胖在夜间发表的带着炫耀性质的谈话,应该是我的比较重要的青春启蒙,那时候的初高中虽然设有生理卫生课,但是从未正式开课,仅仅是个摆设,全被其它课程挤占,因此,我们也没和生理卫生老师谋过面,理论上潘胖是我们很多同学的生理卫生老师。去年返乡遇到潘胖时,我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他,怕他骄傲,可能不利于他正在进行的减肥工程。当时的潘胖,比高中时代又凭空胖出一圈,整个人好像是手机外面加装了一层厚厚的防摔型的手机壳,看上去笨重了许多。
当年,大约是在听了潘胖的很多节课以后,我感觉到心中的有什么东西已经开始探头探脑。
去年的高中同学聚会,可惜没见到姜同学,他和我是高中同桌,他的名字和某位领导人的读音一模一样,遗憾的是在和我们做同学时,那位领导人仍未上任,以至姜同学的名字在高中校园里并没有叫响。
应该说,我当年的某些蠢动,是受了姜同学的引诱,才会跃跃欲试,春心萌动,从此在错误的情感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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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是哪一天,总之已经到了高中二年级了,姜同学突然提醒我说,有个女生常常盯我看。我开始并未在意,但在他提醒了三四次以后,我终于留神那双眼睛,并很快与她的目光相遇——是那种一闪而过的遇,她看向我时,我看向她,忽然像触电一样分开了,都被对方的眼神吓了一跳。
这位女生坐在我的左前斜侧隔着二排座位,她也是走读生。走读生与寄宿生不同之处在于,她们每天回家,到校比我们晚,走得比我们早,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与这位女生说过话,但就是这一眼的目光灼灼,在我的心中便播下了一粒种子,仿佛觉得,与她建立了某种神秘的联系。
在这之后,每天到了早自习,我都会心不在焉地读书,实际上我知道,我是在等一个身影出现,等她坐定了,我才能安心学习。而到了晚自习结束,每当看到一个身影离开时,心中又会充满了惆怅。只要她在我的斜侧坐着,我恨不得晚自习永不结束才好。还有一个原因,每当到了晚上,在日光灯管的映照之下,她的皮肤分外地白晰,侧影看上去分外的美丽,分外的迷人。她总是将齐肩的头发随意披散身后,埋头功课,偶有几绺头发滑到前面来,于是她每过一会儿,都要伸出纤长美丽的手指,将那几绺头发轻轻理到耳后,露出她的美丽而精致的耳廓,以及那美丽而精致的脸庞。每天每天,每晚每晚,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我如此那般地意乱情迷。
那段时期,我的绝大多数心思,是注意在她的身上了,课本则成了我面前的一个摆设,一种道具,一个用于掩盖自己内心阵阵涟漪的遮盖。
去年春节的同学会,我原计划是要在酒桌上,放翻姜同学的,哪怕我的酒量不济,也要拖着他一起翻,因为他的引诱,使我整个高中时代移情暗恋,无心学习,导致高考时折戟沉舟,他是百分百的罪魁祸首。可惜那天他没到场,他以前是个坏孩子,不知道后来有没有在变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自从那天,姜同学就像伊甸园的那条蛇,对亚当先生,也即是我本人,成功实施引诱,开启了我对夏娃的暗恋模式之后,他继续展开着密集的情报搜集工作。她又在看你了,姜同学忽然捅我一下,我偷偷摸摸地瞟了一眼,鬼啊,人影子都没有。我恨得牙痒,但我拿他没法,因为他告诉我的信息,有时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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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我大约是在我的座位,和那位女同学对看了二年,一直到高中毕业为止。我们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我一向很少说话,她也是如此。我在青春期的羞涩感,严重地妨碍了我的表达欲,哪怕是用纸条的方式进行。我记得我曾经偷偷为她写过诗、散文,甚至还写过一篇短短的小说,但后来都没有勇气在她的面前发表。我只是让自己陷落在每一个与她相遇的目光里,不能自拔,却又不敢前进,就在原地犹犹豫豫,徘徊复徘徊,我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有什么顾虑,现在都想不起来原因了。
我只知道,在高中毕业留念时,除了高中毕业集体照,我们还曾在小范围照过一张相,那里面有我,也有她,那是我与她的最亲近的一张照片,只隔着一个人的距离,触手可及。等到照完相,我忽然变得异常伤感,逃一样地离开了。
春节同学会时,遇到了这位女同学,这是自我那次逃离后的第一次重逢,她依稀还有往昔的影子,但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很多年了,我们很大方地握手,简单询问了相互的情况,谈了谈彼此的工作,好像已经无话可说了,幸亏还有那么多的老同学在,还有很多话题要讨论,还有很多酒要喝,到最后,就连什么时候和这位女同学分的手,都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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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那年,主要是暗恋严重影响了学习,不但与女同学的手没有牵上,大学梦也泡了汤。毕业回乡,听着家里家外的冷言冷语,心灰意懒之余,我和潘胖鬼混了一段时间。潘胖尽管在文艺与泡妞方面有些特长,学习成绩也很不济,和我一起落榜。
我俩的所谓鬼混,就是他抱着一把吉它,我们一起坐在夜晚的桥头,唱周华健,唱刘德华,唱王杰,一人口中叨一根烟,在黑暗中一亮一灭。但我们那个镇子的人气极为不旺,而且民风很好,到了傍晚,女孩子大概都被父母留在家中看管了,结果连唱了很多晚,都没有女生靠近。我倒是有点倾心于音乐艺术,一边向潘胖学习吉它,一边直着嗓子往下唱,潘胖却非常失望,不停地抽烟,熏跑了很多饥饿的蚊子。
实际上我是壮着胆的,我不确定果真有女生靠近时,我会不会再度逃跑,或继续保持缄默。我之所以每天和潘胖玩,是因为镇上的高中同学只有他一个人。之所以和他一起去桥头,是因为很想向他学吉它。之所以敢开口唱,是不想让他笑话我没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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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年十月,全国的征兵工作开始,我不想让自己鬼混下去,立即报了名,并顺利通过了体检和政审。潘胖本来是和我一起报名的,他长得比我茁壮,理论上应该优先通过,却因为身体超重,被优先咔嚓了。
新兵出发是要坐火车离开,在此之前,我还没有正式坐过火车。临离家那天,我是那样地没心没肺,那样地高兴,那样地激动,仿佛终于摆脱了高考落榜的厄运,摆脱了暗恋失败的厄运,摆脱了鬼混未遂的厄运,走上了一个被军帽的五星所照耀的充满辉光的前程,当时我却并不知道,旅途的尽头就是魔鬼训练营般的新兵连;我也不知道,我留在部队会达十多年之久,我更不知道,我的青春期从此终结了,我从此进入了一个完全属于男人的世界。
回忆我的青春期,来得非常抱歉,走得也非常仓促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自从我穿上绿军装,登上火车的那一刻起,我的青春期便划上了句号。但是在这个青春期终结的重要现场,我却毫无感知,没有做任何伤心留恋,而且还显得如此兴高采烈,甚至来不及向潘胖同学认真地挥挥手,就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钻进了那辆驶出青春期的列车。
关于魔鬼训练营般的新兵连,将是另外一个故事,我会找时间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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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我的青春小鸟一去回不来
写作小记: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回不来》是虚构小说,我先完成的作品;《从青春终点站,到魔鬼训练营》为纪实散文,是基于前篇基础上,一个相对系统的青春回忆录。此二篇都是关于青春的习作,可为姊妹篇,用于祭奠所有逝去的青春。
附记:
关于文后的油画,是一幅号称最名贵的毕加索油画《手拿烟斗的男孩》,此男孩背后也隐藏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如有好奇,请询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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