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月,我选择了八上第二单元的写作课《学写传记》。初衷很简单,从教生涯中我没有好好上过一堂正经的作文指导课。在作文教学中,自己没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平日里虽然琐碎的方法多,仿写的数量多,可是学生掌握的方法少,质量低,写作兴趣不高。作文教学是短板,教师写作是难题,导致学生写作文不得法,不得要领。找寻到自己平日里劣迹斑斑,我更迫切的告诉自己,面对困境最好的办法就是突破。
起初备课,一个字一个字的读教材中对传记作文教学的知识短文 ,如品一顿西餐,精致的汤匙和雪白的餐布在你面前,却不知如何如何开始。生怕一刀下去,不仅错了刀法,还破坏了星级大厨的艺术品,下不了口,怎么办?我选择最笨的办法,先放下,读一读传记,寻找源头,自己摸索些规律出来。本以为在自治区图书馆可以借到《三作家》和《居里夫人传》,结果检索到书目,在相应的区域里却大海捞针。快速的走出图书馆,在京东果断下单买齐了两本书。
利用一周时间我大致翻阅了两本风格迥异的传记。传记作家茨威格语言铺排,手法多变,从外貌,眼睛,身体,一步步走进人物内在丰富的精神世界,这样的写作顺序很奇妙。作家艾芙居里笔法细腻朴实,真实再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
对传记,我有了一点浅显的认识,所有的记叙和描写缘于真实的依据,尤其在《居里夫人传》中,作者在前言中说:对于这个神话般的故事,哪怕加上极小的修饰,我认为都是莫大的罪过。我所叙述的事迹,都是我确实知道的,我没有改换一句重要的言辞,没有捏造一件衣服的颜色,事情都确实发生过,引用的话也都的确说过。所以传记和小说不同,传记不虚构,纪实性是传记的本真特点。
传记写作教学仅强调真实吗?传记与平日写人的记叙文的区别是什么?我想,可以从最简单的概念界定入手。
教材给出的定义是传记是记述人物生平事迹的文学作品。我以为可以抓住生平事迹来强调。所谓生平就是人物的主要经历,事迹就是人物生活过程的主要事件。这是我的个人理解,对概念的模糊和不理解造成备课初期的茫然。
在阅读了教材中的老舍自传后,我对生平事迹又有了细化理解,传记可以展现人物基本信息,生平事迹和精神风貌。而传记中人物的精神风貌和情感不同于本单元的回忆性散文那样,作者直接表现出来。传记中人物情感和丰富的精神世界是藏匿在典型事件中自行展现出来的。这是强调的第二个点。
困惑的点在于教材对传记加入合理想象的界定,想象是对人物心里的揣测,还是在客观叙事中融入修辞,体现想象力。直到这节课上完,评课时我的理解也是模糊的,我和小慧老师讨论的很激烈,最后,我请教了徐老师,他说:
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左传》,司马迁都被人指责过。至于教学生,先不说想象的事,强调时地人事因果六真实最重要。有人主张“合理想象”,是指不违背历史和传主精神逻辑,这很难把握。那些经典的传纪作者都慎用想象的。
备课过程中思路明晰了些,最重要的是发现了自己对许多文体概念界定不清,目标就会很不明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