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想提笔写这两位老师,有关以前的记忆就会一种接一种跳出来。
第一位就是他,黑色休闲裤,白色衬衣,是他的标志。
记忆中,他总是一条黑色裤子,黑色羽绒服,有时候穿着白色旅游鞋,也会穿一双黑色皮鞋。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这样穿,或许这样显的深沉,也或许这样显的不是那么孩子气。想起这位良师,就想笑,长着一张白皙洁净的脸蛋,很帅,很干净。
那时候的我经常和小伙伴儿们在一起玩,身上没有一点干净的地方,看到他,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就冲这点,我也恨他。因为站在他面前,就是一语不发,也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我不喜欢他,甚至对他深恶痛绝。看到他就心惊胆战,可当缘分来的时候,并不是你想逃就能逃得开的!
那时,我还是上小学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对于未来、人生都呈现在多彩缤纷、有趣好玩的世界里。对我来说,背书、写作业,远没有和小伙伴们在一起打闹来的有趣。爸妈问起我的作业的时候,我总是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的说一句,早就写完了,不信,你们自己去检查。最后那几个字,有可能是从大门外飘进家里去的。也有可能,爸妈根本就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我要瞅准机会才能溜出去,要不,又要被爸妈数落。
这种逍遥日子,就在他出现之时被彻底打破。所以我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恨他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恨他总是跟我作对。恨他总用所长,来显示我的不足。
初见他,在冬天。普天同庆的大——日子,春节。如果记忆不骗人———记忆并不骗人,对他的记忆有点模糊不清,回想好几天,对他衣着颜色,该当是滤掉一切杂质之后的一种清晰。
去辉家拜年,他也在。记忆中,那不知道是第几次见到他,印象中最清晰的应该那是第一次。也或许我之前就见过,只是没有印象而已。
走进辉家屋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他坐在那。他没有跟我说话,对我视而不见。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位素未谋面的人打心眼厌恶?我讨厌纤尘不染的人,讨厌长得太帅的人,讨厌与生俱来高贵儒雅的人,很不巧,这些,他都符合标准。所以,我就在他看电视看的起劲的时候,拿起遥控器把台给他换了。对他投去你奈我何的目光。
他也并不追究,对我无奈一撇。就冲这点,我又恨他,他应该像辉一样,和我打闹。可他,偏不。站起来就走。我当时在想,他肯定故意不理我的,让我感到没趣,就主动追上他,问他认不认识我。他不语,摇摇头。我倍感失落,他怎么会不认识我?怎么能不认识我?对他的名字,我可是早已知晓,他竟然不认识我!我颇为不服,他应该知道我,应该认识我!
传说,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想考他一下,是不是真如传言所说的那么邪乎。我就说出我的电话号码,挑衅的说,记住就给我打电话,记不住就算了。说完这些,我这口气算是顺畅了,你敢不认识我,敢不记得我。心里又为这句话莫名惆怅。他怎么不记得我,怎么不记得!
三毛说:许多年过去了,半生流逝之后,才知道。初见他的那次,那份憎恨厌恶,是手里提着的一大堆东西都会哗啦哗啦掉下地的“灵魂”。如果,如果人生有什么叫做一见倾心,那一霎间,的确经历过。
他果真很聪明,竟然记住了那个号码,还打电话给我。见到他时,崇拜大于一切。我仿佛又不那么讨厌他,对他的憎恶也减少了几分。晚上,昏黄的路灯下,看不到他纤尘不染的着装,连同他的肤色也由白皙变为模糊不清。
他话不多,就算身边有两位挚友一直在说笑,也不能使他说出更多的话语。吃饭的时候,他和挚友讨论的话题,让我对他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他们的话题围绕在股票、投资。讨论文学,也是那时我没有听过的名人,讨论红酒文化,也是驰名中外。
他们的话,在我,如同天书。那时,我心里竟然产生一种自己也说不出的情愫,多年后,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自卑”。面对他和他的挚友,我第一次产生自卑心理。
回去之后,我鼓足勇气第一次向人请教关于学习上的问题。直到我主动问他时,他才绽放出一个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笑容,微微的,淡淡的,带有白兔糖的味道。他很耐心的一一解答,还鼓励我说:“考试不及格不是因为你不够聪明,也不是因为你不够努力,只是你没有掌握其中技巧。”耳边莹莹绕绕就是那句话。想起来在学校,老师看着成绩单,故意在《放假通知书》老师评语一栏,写出她对我自认为很多见解:不肯上进,上课不注意听讲。爱偷吃零食,打架,差评。老师啊!你可知道,你一句鼓励的评语,会改变我的学习态度,可你偏不!非要给我一个差评。我就存了心,故意不听她的课,故意和同学们打架,当着她的面在课堂上吃零食。老师也不阻拦,只会冷嘲热讽,后来,我变得肆无忌惮。老师也不再管我,抱着一种我就是无药可救的差等生的态度,任由我胡作非为。
我的成绩一再下滑,这次中考比上次还差。爸妈只是无奈叹息。老师像往常一样,瞪大那双铜铃眼,我像似她的生死仇敌。拿起笔,故意当我的面写下差评,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那时候,我恨死老师了,我发誓,等我长大了,第一件事就是拿把刀,在她身上戳一千个洞。
快放暑假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不会忘记的人,我记得很清楚我的题目就是《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老师》。具体的内容我记得不太清楚,只记得其中有一段写着,谢谢老师对我的栽培之恩,让我永生难忘。就算我长到和老师一样大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我亲爱的老师对我的好。老师当然乐不可支,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上一朵又大又漂亮的大红花。
在我,那朵花,毫无意义。我也很高兴,因为我第一次为自己的聪明感到高兴。真如他所说,我不是笨,只是没有掌握其中技巧。原来我这么聪明!原来如此!哈哈哈。那篇作文,我好好的收藏了起来。他就要来了,等他来了,就拿给他看。喜欢听他的鼓励,他的夸赞对我如此重要。
放暑假的第三天,辉给我打电话让过去。我知道肯定是他来了,我翻箱倒柜找半天,找到那篇作文,小心翼翼揣在兜里去找辉。找谁都无所谓,时光在,辉在,他同在!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是一连串甜如蜜的日子。
当我把那篇老师给好评的作文,平铺在他面前,一脸期待他表扬的时候,他看完后,莞尔一笑,拿起笔写出几个飘逸柳体字:“狭隘,应摆正心态,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努力上进。通过优异成绩来获得老师、同学的认可。善良天真是你的本性,不可埋没它的本质。”
我看后,羞红了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观念。那时,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经常看电视对人心也略微懂得。脑海中立刻闪现出电视剧中那些卑鄙小人,不就是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吗?也是第一次,我感到自己的双手肮脏无比,不但手,还包括我那颗不成熟的被熏染的童心。
我抬起头看他,他是天空中的一颗星,那么耀眼,那么纯粹,那么遥远的悬挂着。他的干净,不止是衣着,就连同那颗心也水晶似的晶莹剔透。
他带我步入一个新的台阶,让我对人生有了另一种了解。他喜欢看书,他的房间有个大书柜,满满一柜子都是他的书。看得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不过,散漫惯的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有天,他说他家有一大堆宝藏,有芭比娃娃,有跳绳,有很多很多美味的零食,虾条,果冻,还有我最爱的双汇火腿肠。
就跟着来到他家,骗人的,什么也没有!
我所见到的就是一组纯白色的大书柜,里面放着很多很多,三辈子也看不完的书。有英国夏洛特.勃朗特名著《简.爱》。有法国圣埃克苏佩里名著《小王子》。有南非J.M.库切名著《耻》。有俄罗斯列夫.托尔斯泰名著《安娜.卡列尼娜》.....还有,亨利写的《浮华世界》....《爱丽丝梦游仙境》,《灰姑娘》。拿起来翻翻,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
就那些,对我而言也如同无字天书。再继续看下去,还有一些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书,那时候,我才几岁嘛,别说听,就是名字的字也认不完。
而他,说到这里,我就又对他情不自禁生恨起来。他从书柜里拿出鲁迅全集让我看。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叫做《阿Q正传》,看了之后既感动又好笑,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看了《肥皂》,《采薇》,看也看不懂,只是凭着自己理解的猜测着大概意思。
鲁迅全集没有看完,我就不想看了,放回去。回过头看他在静静看书,也不好打扰,就自己拿起《爱丽丝梦游仙境》看起来。是带拼音的那种,还有插画,看着比鲁迅全集有意思些。
我是那种天生就安静不了的人,坐上不到半个小时就浑身难受。很奇怪,那天在他的房间里,呆了整整一天。我俩谁也不说话,各自拿着书看。
晚饭的时候,他并没有问我看完了没有,而是问我看懂了没有。我茫然摇摇头:“一知半解。很多字都不认识。”他便又问:“明天还来吗?”他微笑着,带有一对酒窝。
我想起来鲁迅写的一篇《伤逝》里面,那个她就有这么一对带笑的酒窝。如果她在的话,肯定和他一样好看。她的结局是什么?这些勾起我的好奇心,那个“她”和小说中的那个“我”的结局是什么?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想要对书中人探索究竟。就情不自禁点点头:“来!”
他好像很满意我的回答,不停地帮我夹菜。我喜欢吃鱼,双眼紧盯着不敢夹,曾被鱼刺卡住喉咙过,至今仍心有余悸。他好像会读心术,默不作语,夹起一块鱼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帮我挑干净刺。还不放心叮嘱:“慢点吃,可能没有挑干净。”
第一次有人帮我挑鱼刺,我受宠若惊:“为什么?”
他沉思一下:“因为你今天特别乖巧,认真看书了,以资鼓励。”
我再次羞愧了。其实,我是被他骗来的,也不是因为我真的很想看书,而是,实在太无聊。他在看书,我无事可做。是被迫无奈看书,根本谈不上是什么“求学精神”。
他太真诚。在他面前,我就感觉他是一张白纸。而我,就是那种涂满颜色的纸张,还是涂的乱七八糟的那种。我把鱼夹回他碗里,诚恳地说:“对不起,我骗了你。来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看书,你说有好玩的,我才来的。坐在那看书,也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太无聊了。”
“吃吧!你的道歉,就足以证明,你有资格享用它。”他把鱼夹到我碗里,又帮我盛碗汤:“明天七点,我去接你?”
我的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从没那一刻,我的心如此甜蜜,如此骄傲。因为,这是第一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鲜美的鱼肉,还有比鱼肉更有价值的东西储存在生命里。
第二天,他又让我看昨天看过的书,我不高兴了。看一遍就算了,为什么非要连看?他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神态,把书放在我面前:“再看看,你会发现昨天你遗漏很多。”
我将信将疑的拿起鲁迅全集,重新看起来。看的还是昨天看过的《阿Q正传》,看着,看着,发现不对劲了。昨天,我对它的感觉是个陌生人,今天对它竟然产生一种友谊的情愫在里面。看起来也不像第一遍那么费劲,就像昨天是陌生朋友,一切都出于礼貌,今天已经很熟识,可以畅谈,可以轻易笑话阿Q,他也不会生气,也不会让我感觉他们很难懂。反而有种亲切感,就好像从昨天开始,我和阿Q已经成了好朋友。心里涌出一阵感动,最后还为他莫名其妙的死去,伤感好一会儿。
他又问我:“可有收获?”
我抬起头,眼含泪隐,点点头。他不再追问,或许从我的表情中已经读出来,我在为阿Q伤心。
他又满意地笑笑。
读书,原来有这么多奥秘,我在心里暗自庆辛,如果不是他,我永远都不知道这些鲜为人知的秘密。真的,别人也永远体会不到其中乐趣。
第三天,我又看到阿Q的时候,就像似知己。看到上一段,我就知道他接下来想干什么,看到下一段我就笑了。原来,我真的猜对了,他真是这样做的,这样想的。若说谁懂你,阿Q,非我莫属!结尾处,我还是伤心,甚至于比上次还伤心,但我却不沉迷。
这又是我发现的“新大陆”,原来书读三遍,果真有三种不同的见解。后来,我经常随他来他家看书。一年中,他的书我才读了十分之一。渐渐地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爱上了“阅读”,只要有文字的地方,就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是自己想看的词句,就会特别用心记下来。那时候,我也奇怪着,我的记忆力怎么那么好!喜欢的诗词就会过目不忘。
一年后的中考,我的作文得了满分。词汇量大的惊人,老师也从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转变成赞赏。虽然,我的数学还是一如从前。我也不再恨老师了!忽然,感觉她很和蔼,很亲切,我变得爱上语文课,爱上阅读。每次作文、周记对我而言是一种享受。甚至想着,永远不要改变课程,永远作文、周记该多好啊!
他还有很多奇怪地举动,譬如问他借钱了,要打欠条,还要说出一个合理的缘由,每次就像做报告似的写出一份书面报告。钱,借出来了,还的时候要连本带息。有时候,他会让我背下一首诗,也或者写出一篇他认为不错的作文,就算“抵债”。
当时,我顶恨他的,觉得他是那种富二代的优越感在作祟,看不起人,那时候,我也不大找他借钱,因为我的作文是可以在他那赚钱的。一篇不错的作文,可以得到五毛钱的奖励。那时候,手里有五毛钱的小朋友,就好比现在的马云,好比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可以买好多大白兔糖,也可以买好几张“新白娘子传奇”的粘花。所以,我不借钱,那时候我就是“学校首富”,靠着卖作文。
再譬如,他非要我背诵整篇《三字经》,《弟子规》,还要了解孔子,孟子,庄子,那些对我来说没有用。可是,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啃下那些难以下咽的书本。那时候,总想不明白辛辛苦苦被这样东西,究竟有什么用?现在想来那些“没用”的书本,就是我人生的启航灯。会在我做出一个错误决定的时候,跑出来教训我,告诉我何为何不为。这也是多年后,我蓦然发现的那些秘密,顿时,幡然醒悟,他教我背诵那些,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洗礼,洗去那些不干净的东西,留住纯粹。
我的挚友,我的蒙师,我的故人。他教会我如何去用心读一本书,如何对待人生价值观,如何去肩负身上的责任。这是当时他没讲出的课业,有些事,必须要自己经历之后,才懂得更多当年的那些懵懂无知。
说到这里,我还是很讨厌他,恨他。因为他骗我了,根本没有宝藏。每次我问他,他都会笑说;“别急,等你完全背诵下那些书,就可以看到一座山,那里藏满了价值不菲的宝藏。让你终身享用不尽。”
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我至今没有看到那座山,没有看到那些我自认为的宝藏。只是,每当我做错事的时候,孔子、孟子就会跑出来,一人拿把大锤子,敲打着我那颗心。直到我良心发现为止。
看来,他所指的宝藏真的价值不菲。让我终身受益。我的启蒙老师,带我迈进一个台阶,带我进入另一个人生阶段。这样的老师,这样的挚友,焉能不恨!没有理由不恨!
2
我的另一位良师,是她。名叫娟,也是一位及其惹人讨厌的人。一点也不喜欢她,很讨厌她,因为她喜欢骂我。
她和我的上一位老师不在同一个时光隧道中。说起来,也是能牵连上。
那年,我老公的工地在江西鹰潭。由于女儿还小,还有就是长期分居,让我十分懊恼。我意识中,不管多少财富,都不及两人长相厮守。所以,我不肯上班,几乎,他走哪跟哪。
我不是那种有抱负的女孩,宁可错过世间万千风景与昌荣,也要与心爱之人,相依相守,共话明月。在不负青春,不负人生湛湛光阴中,惊艳于时光,温柔了岁月。
我们在一个名叫阳光小区的小区里,租到一个两室一厅的单元房。没有任何装饰,里面的布置也很简单。
刚到时,对一切既陌生又好奇。我去的时候是10月8号,刚过国庆节。江西的天比起河南要暖和的多,当时农历八月份,晚上,河南都开始变冷,到那以后就像夏天一样,还是那么热,蚊蝇乱飞。
走进老公为我准备好的小居室,真的很开心。真正符合我的要求: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我犹如云飘于天。每天也不出门,就看电视剧,做饭。
娟也在那,在此之前,我俩就已经是无话不谈的闺蜜好友。她喜欢我做的饭,几乎每天晚上下班以后,就带着男朋友,也就是现任老公超,去我们的小居室坐坐。吃饭,聊天。吃过饭后,就送他们回去,趁那空挡,出来透透气。
好景不长,我不喜欢太单调、乏味的生活。一闷就会生病,还会胡思乱想。后来,脑海中总是出现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耳边也总是响起很多回音,忽远忽近。也会情不自禁在脑海中构造出许多画面。我知道,那些所谓的东西叫做“灵感”。我的灵感来了,急需要一杆笔表达出来。紧接着另一个问题困扰着我,勇气,还有就是用电脑写小说的文档,这些我都不懂。
那些欲望在心里日渐增长,压的我踹不过气。终于,有一天,我对她说想写一部小说。她对我再了解不过,如果当时她笑我不自量力,我当真就放弃了。可,偏不!她说:“写吧,反正闲着没事。写小说会让你的时间飞一般的过去!”我说怕写不好,多年都没有动笔了,害怕被人笑话。一向嘻哈惯的她,那天却十分郑重又认真的鼓励我,让我写。还说她大姐当年也写出一篇文章,还刊登报纸了。我说我写小说,只是为了充实自己,不打算有大作为。她说,这样最好。
次日,我下载了一个WPS文档,开始了我十年后的写作生涯。一切,不为名利,只为充实自己。说起来,大家都会不相信,那时候,我连标点符号都搞不清楚了,太久没有写过东西了。太生疏,生疏到不知道如何提笔,如何用词用句,如何用标点符号。
三天以后,我去找她说想让她帮我看看,里面的错别字。她一口应允,回到小居室,我就把《相约心雨湖》那篇文章发给她。还特意说,有错别字你给我用颜色标起来,让我知道错在哪。
后来,随着文章的循序渐进,难题跟着接踵而来。她说错别字太多,还说标点都错了,我就改动。不但如此,我又开始翻阅大量书籍,开始十年之后我的阅读生涯。由于以前读书的基础稳固,对于那些可以说一点即通。
这还要感谢我的上一位良师,这时候,我又发现我那位良师如此可爱!
我的情绪随着小说内容,跌宕起伏不定。他们高兴我也高兴,他们伤心我也伤心难过。那时,娟几乎每天都去陪我,和我聊小说,鼓励我,安慰我。
那已经是第二年夏天,我们时常漫步在夹竹桃花丛中。淡粉色,雪白色。我们从不摘花,尽管很喜欢。都知道爱花之人,都有一颗惜花之心。宁可它快乐绽放,也不愿它瞬间枯萎,只为装扮我那颗贪婪的心。每当我们走在那条美景如画的小径上的时候,我都会生出一种,愿与繁花,相守一生的情愫。
后来,我老公的工程结束后,我随他回家。第一次对娟充满眷恋,舍不得和她分开。
第一次我对异乡有着浓郁的不舍之情。
分别那天,下着淋淋小雨,我坐在车上,看到她和另位好友秀的身影,眼泪夺眶而出。我是那么舍不得离开这里啊!那么舍不得离开这诗情画意的街道。一路上,我都眼泪涟涟,就连我老公还取笑我,说我魂不守舍。他哪里知道,我在那里遗留下的是什么?
回到家三天之内,我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什么心情也没有。只要想起和她走在那条诗情画意的小径上,共话此去经年,就泪眼朦胧。后来,我就尝试着坐在电脑前,和她聊着天,写文章。渐渐地我对她的情怀减少很多,每天按时给她发过去新的文章,让她改动错别字。后来,我发现特别依赖她,不和她聊天写不出文章,她一天不检查,我就会感觉心里发闷。
她又开导我,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要学会独立思想,学会自我检查评阅,除此之外,就是珍重好自己,你若安好,我便晴天。
我尝试着不依赖她,工程快结束那阵子,她很忙。给她发过去的稿子,好几天都没有看。我就开始尝试着自己改动,调理自己的心态,结果就是现在我再也不给她发文章了,我知道,总有一天,只要她看到,总会认真阅读。还是会给我提出建议。
我从依赖中变为独立。自从开始写小说以后,我觉得十几年间,我荒废了很多。甚至于有点厌恶自己的挥霍无度。我对美的定义,也做出了个重新认知。不再盲目追风,不再追求外在美。更注重内心的感受,也在寻求一种适合我的美。静谧淡雅,对我而言再合适不过。这句话或许有点自吹自擂,不过这是娟给我的定论。在她面前,我找到了那个迷失多年的自我。我觉得自己不再是那个盲目的妇人,不再是那个茫然无知的‘孩童’。
至少,我有属于自己的思想。
无论遇到什么事,我还是会打电话跟她倾诉,无论高兴和伤心,她都会耐心听我唠叨,还是会鼓励我,安慰我。一切都在悄然变化,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我遇到了多年未见的辉,他从一个稚气的小孩,变成一个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俊朗青年。我们相遇的时候,他结婚不到半年,回家探亲。
后来,怎么联系上的我隐约能回想起来。源于和朋友们在一起聚会,他去了。又加上我们的友情本就真实存在,不过是世事无常,太多无奈阻碍着。
见到他那天,由于稿子的情节,我心里很不高兴。那天,我哭的很凶,抱着他不肯撒手,整个酒吧被我闹的一片狼藉。后来怎样回到家的我不知道,就这些,也是后来在朋友那听说的。
一个阴雨天的下午,他和叔叔又停在我家楼下,等我。这一切,都在悄然发生着,只是我不自知。我的生活再次陷入巨大的漩涡之中,接下来发生的种种事情,让我不胜负荷。
我说,辉说喜欢我。娟说,挥剑斩情丝,你们只是人生中彼此的萍客,谁也不属于谁,谁也没有资格打扰谁。那天,我茫然无助地哭泣着,心痛,迷惘。我知道,内心深处的感受,我只是舍不得丢掉一个对我好的人,舍不得丢到多年的友情。
她说我就是舍不得,自私,给不了人家一切,就要懂得放手。我说我不是舍不得。她又追问,那你为什么现在半死不活的?我无言以对。蓦然明白,有些感触,单靠言语不能表达出来。所以,她又说,你就是舍不得,就是自私。
我想想,或许真是我自私!他或许只是觉得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经那么活泼、渴慕过的两个生命,当他们偶然重逢之后又那么自然地被接受了,就好像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一样。
我终究还是舍不得和辉断绝来往,一直保持联系。只是淡淡的,恬然的问候。那件不愉快的事情,就在无言的结局中告一段落,他,也不再提及。有时候,我想他只是一时迷失,迟早有天,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归航线。
就是这样,我对娟的喜欢越发加深,喜欢她那种平淡的心态,不被世俗所诱。保持着一颗纯净明亮的琉璃心。
稿子结束的时候,我如同跌入万丈深渊。那几天,我几乎感觉不到自己是活着还是死去。是人间还是地狱。娟给我打电话,问我还行吗?我压抑着的情绪,瞬间爆发。不停地哭泣,我一直追问她为什么?为什么?她一直说,调整好心态,一切都不复存在了,何必为难自己?
挂断电话,我还是浑浑噩噩。终究,我还是没有扛过去,生病了。病的很严重,整个人都无精打采,脑海中一直重复着那些不复存在的过往。
我看泰戈尔的诗:穿越死亡之门
超越年代的陈旧道路到我这里来
虽则梦想褪色,希望幻灭
但我是你永恒的真理,你将一再会见我
在你彼岸渡向的生命航程中
我的眼泪潸然滑落,我不是现在失去了!早在,多少年前就失去了。在泪雾中,透过天窗看阳光,加上娟的安慰与陪伴,我渐渐懂得:有时,会有一种情操不需要结果而能存在世界上的而那又往往是最坚强,甚至连生命的狂流也无法冲毁。他于我而言,就是那种无法言说的情操是信仰,是天长,是地久,是此去经年,直到生命消失跆尽,也不会冷却分毫。
在娟的帮助下,我走出阴霾,走进春天的阳光。对我而言,如同涅槃重生。我拿起笔在纸上写着:人生尔尔,在平淡中能寻取几丝欢乐,半段回忆,也是可调遣你半生的了。我曾无数次向上苍乞求怜悯,一切都重新来过。只要能来过,我愿意付诸一切....我像小时候折的一对纸鹤、一片落叶,所发出绮梦一样....也许我要否定那些我从前被我珍惜的记忆了....这不是对你个人如此,而是对一切都改变了.....无论多久,我一直都会怀念你。
搁下笔,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的,我们已经结束了,我喃喃地平静地告诉自己。我知道他已经先我一步进入另一个世界,他有许多感受我能完全体会,却再也没有法子引起共鸣默契了。也许我需要他领我到他的园地里去,也许不,总有一天我会不再是个天真霸道、胡作非为的女孩子,我会成长,我会毫不逃避地去摸索自己的痛苦,幸福的人会感受到某些人一辈子都尝不到的苦果。
深夜,簌静无声。坐在书桌前,有些想哭,又有些想大笑,我知道我错过了一个多么优秀的朋友。其实谁又能说我多年来日夜渴慕的不是另外一个“自我”呢?我笑着,流着泪,对自己说: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我亲手创造了一切,又毁掉一切。
我知道没有人会责怪我的天真,娟也不责怪。只是她手里无形中多出一条指引我走出泥泞的绳索。告诉我,不要沉迷,不要失去自我。你就是你,很优秀...很优雅....也很美丽。
我无力匍匐在桌子上,用手推动着刚折好的纸鹤,回想着娟那些励志的话语。不断重复着问自己:我真有那么优秀吗?你一定是在骗我,哄我玩。我捂着脸,无助的哭泣着。她如同我生命中的一只船,载着我,走出波涛汹涌的漩涡,驶进波澜不惊的浩瀚海洋。我站在船上,双桨在她手中挥动着,咚咚地发出有规律的声音,仿佛在说:无论你优不优秀,在别人的生命中是否重要,对我,千金难买。
东方升起鱼肚白,逐渐升起的太阳,冲破一切阻碍照进来,我坐在窗口沐浴在阳光里,有暖暖的伤感晒着我,她像极了娟那双美丽的双眸,仿佛在说:在事实面前,我们如同沧海中一只弱小的蝴蝶,纵然给了一双翅膀,也终究飞不过万里蓬山。
既然,过后不枉,就埋葬一切,至少...至少...要笑着面对人生...至少你还有我....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学生,终究没有成为大艺术家,作家,科学家。在心里,他们都不是我的老师,却给我的人生上了两节最重要的课。
我相信在未知的未来中,我还会遇上形形色色的启蒙之师,但我永不会忘记,谁为我的人生垫好基础,谁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得良师,得挚友,恬静安然,宠辱不惊。在往后的日子,繁花如雪,明月不惊。
玉琼
2016年2月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