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短信,“我来培训,要请客吗?”。
约了在陆家嘴吃饭。十多年来大家的样子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她的发梢烫了微卷,表情更加柔和。
第一次见是语言课前,玩抢椅子的破冰游戏。我们都被淘汰,靠在墙角,她露出邓萃雯在《侠客行》的年代叮叮当当般的笑脸。
去镇中心认路时,她在邮局小超市买了瓶龟苓膏。再后来我去伯明翰,回来鬼使神差地也带了两瓶龟苓膏,“贿赂”了她隔壁那谁一瓶,请那谁代为转交另一瓶。
周末聚会大家跑去超市买吃的,我们头挨着头看橱窗里的蛋糕。结账时她悄悄把那蛋糕挪到最后单独付了钱。可最终腻得我们相视苦笑,还是找了理由归公。
复活节假期大家跑去了巴斯,是一屋子睡懒觉的家伙。我们不约而同早早醒来。我随口开玩笑说“楼下等我”,害她老老实实在接待处翻了半天广告。
我们不知不觉开始在吃饭时用目光寻找彼此,找到了好像就心满意足,但也不坐一起,不需要,偶尔有目光交换即可。找不到就回去打电话,理所当然似地问,顺理成章似地解释。
她的同学拉她到纽卡斯尔过周末。晚上传来短信,说她在吹海风,等一座桥分开,但没等到。看短信时,我们同在一片黑暗中。
语言课结束的周末,好多人一起去了隔壁镇的游乐场。公车上她坐前排,发短信说,“今天不要做让我不高兴的事”。排队时,进入一条黑黑的长廊,她握住我的手,光亮回来时放掉。
后来她换学校。临走隔了电话线问到底该不该去,半开玩笑半认真,说不会做饭,需要爱心便当。
她回国后几个月,我去了纽卡斯尔。等了一下,也没运气看到那桥分开,但痛痛快快大哭一场。
最后去了她住过的那座小城,心中勾勒过无数遍,古朴端庄,但被温婉柔美的河流纠缠。往她学校走,山路间无数转角,不停上上下下间,会忘记时间的存在。
回到火车站所在的山顶时,回头看小城最后一眼,看到的是每周末拎着购物袋走山路的她的样子。
“我不会做饭,赶论文时更懒得弄,有阵子吃面包披萨吃得人发肿,现在都不想看那时候的照片,偏偏那间学校论文就多得你想死。”她坐在我对面说,比印象中瘦了一些,拨弄筷子时手表亮晶晶的反光晃在脸上。
回去时在扶梯上,她突然转过脸说,那时并没有觉得我对她有什么太特别的感觉。我们都知道这是骗人的。又想起那天从游乐场回学校的路上,她发短信说晚上有话对我说,但那天晚上她和朋友到我宿舍打了个照面就去了酒吧。我一直不知道她要说的是什么。之后也没再单独见过面。
分手时,她又露出邓萃雯式的微笑。头顶恰好有盏灯,衬出她略深了一点的法令纹。“我回国时在机场看见你了。你送那谁回去。” “你们同机。” 我说。
临走时又是一条短信,“我走了,小气鬼。”
十多年前,我们相处不过两三月,留下的片段,记起的已远不如忘掉的多。最记得那是个无比凉爽的夏天,有块很大的草地,有一大群无忧无虑的年轻身影,不用做饭,每日发呆,享受着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