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守則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出自1989年捷克知識分子 Václav Havel 成立的「公民論壇」。Havel也是前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的總統,劇作家、政治家,於2011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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