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一株自己生长的树

 看《汪曾祺的小说精选》,第一篇就把我劝退了。

《复仇》,完全的意识流,完全无法把自己带入整个情境。迷迷糊糊地知道一个剑客为父报仇,找到那个人了却发现那人的手臂上也刻着自己父亲的名字。情节脉络有些紊乱,人物刻画也不过寥寥几笔难以留下很深的印象,主题是这种被反复嚼烂了的复仇情结,只有环境够耐人寻味,颇有情趣。按理说小说应该具备人物,情节,环境,主题四大要素,但汪曾祺都只堪堪踩了擦边球。简直让读者怀疑自己的阅读能力。于是乎,我直接跳到汪曾祺的代表篇目《受戒》《黄油烙饼》《大淖记事》来一窥大师真正的写作风格与特色。

这几片经典篇目终于有了情节脉络可循,人物也更清晰饱满些,但依然和我以前读过的小说有很大的区别。根据我的阅读体验,汪曾祺小说的特色可归结为以下三点:1. 简单的情节却富有情趣和回味想象的空间。汪曾祺有些故事的情节甚至是不完整的,如《黄油烙饼》里萧胜童年跟奶奶,奶奶饿死了后跟爸妈,终于吃上黄油烙饼后想起已经去世的奶奶,乍一想情节连个起承转合都没有,但阅读时把人物的命运和当时时代背景的变化结合起来,便感觉整个故事被串联地没有突兀感。2. 善于用时间,位置顺序作为叙事线索。如《羊舍一夕》以一个夜晚为大时间,分拆开来为“夜晚”,“夜正在深浓起来”,“明天”;《大淖记事》又是从大淖西头写到东头,构造了一个完整的大淖世界。3. 人物为核心。其一是有很多篇目都以描写人物为主,如《岁寒三友》就只单单介绍三个志同道合的人,其二诗汪曾祺喜欢先介绍人物所生长在的风土人情,详尽地用各种细节构造好整个故事发生的大环境,再用寥寥数笔刻画人物。那个人物好像就应该长在那个地方,那个的地方也代表了这个人物。体会好了那个环境,好像人物一出来,脑海里就能浮现那个人该是怎生模样。这一点是非常神奇的。

汪曾祺说,戏剧的结构像建筑,小说的结构像树。写戏总要有介绍人物,矛盾,冲突,高潮(一般都先列有提纲),而小说不是这样。一棵树是不会先想到怎么找一个枝子,一片叶子,再长的。它就是这样长出来了。然而它就是这样长出来了,这样长,又都是有道理的。正如在大淖西边颇有江湖味儿的锡匠群里会长出十一子这样清俊健壮的小伙儿,在民风强悍的大淖东头会有个美丽纯真的丫头巧云,一切都好像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汪曾祺的小说很适合难度较大的语文考试,一遍读下来还摸不到个所以然,只觉得风土人情写得好;第二遍读下来觉得人物有趣,第三遍才细品出里面的几句神来之笔。如《大淖记事》十一子被保安打的奄奄一息要喝尿碱才能捡回一条命,汪曾祺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十一子的喉咙里”,忽然写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第三遍读到这里时,我怔怔良久,细品出了难过,心疼,疑惑以及年轻人间纯粹的爱情等丝丝复杂的情感。汪曾祺说能写到这句是自己也没有想到的,但贴着人物的心,自己的情感也就喷涌而出了。读汪曾琪的小说是要完全跟着作者的情感走的,若是读者自己有什么对情节大起大落的期待或是自己的预测,往往会大失所望了。

汪曾祺的小说总给人有种悠闲感,讲个故事不急着讲某某人,而是从风土人情,时代背景讲起,侃侃而谈,到了故事的一半才悠悠介绍出了主人公,好像自己有一整晚的时间。这种写作风格和我比较急躁的性格是很不合的,我不喜欢这样的小说构造,但我很欣赏汪曾祺对自己小说的理解:“小说的结构的特点,是:随便。”“唯有悠闲才能出精细。”我理解了小说是一株自己生长的树,摸着记忆和思维的脉络,一切便自可以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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