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怼上冰冰,网络一片喝彩,吃瓜者(没脑瓜者)再一次喊打喊杀,某大报也再当吹鼓手。
原本对小崔无恶感,他的节目看得不多,还觉得其是体制中尚存良知和勇气的少数人之一,只是缺少了基本的经济学和政治哲学素养罢了——正如许多左翼知识分子。直到在转基因论战,又看到其偏狭一面及干预主义思维,对其好感渐消。对崔冰之战,本人意见有五:
1、自由市场中,只要行业和企业存在,就说明有存在价值,谁也不比别人高尚或无耻。
本人虽然每年观影近百部(网上啦),但国产片基本不看,对范冰冰了解不多,甚至说不出一部她的影片。加上本人脸盲,以至于很长时间几个冰冰傻傻的分不清。媒体上对范有不少负面报道,网名恶评颇多,但本人认为问题还基本上是行业和社会的。一部烂片,该受到批评和谴责更多的应该是制片、导演和编剧,该收到质疑和抨击的是受干预的畸形文娱市场,同样还有烂观众。(为了本微信号不夭折,就不点名罪魁祸首了,朋友们心知肚明)
记住,这个行当不比很多行当高尚,也不比某些无耻。即使有许多众人皆知的恶行劣迹,也不该归咎于市场,冤有头债有主,首犯是凌驾和扭曲市场的力量。应该说,只要是自由进出和自由竞争的行业,基本上都不会存在普遍的丑态,毕竟按照奥派宗师米塞斯所言“自由市场是消费者主权”,如无管制的电影市场仍是低俗影片滥觞,只能说明大多观众们需要这些。
2、自由市场中,收入多少和市场供需有关,收入多说明更大程度低满足了市场需求。
这个市场里,只要不偷、不抢、不骗,就是明明白白挣钱。这里无关乎吃瓜群众要求的道德,也和“清清白白做人”没有关系。买家说了算,市场和消费者决定了这些,如同有人举例,个人无聊孤独会下载一部影片甚至烂片去看,小情侣没事会选择电影院加深感情,而没有人在约会时大谈爱因斯坦和莱布尼兹,也无人会在无聊时读一本更加无聊的天体物理学或计量经济学书籍。这就是人性和市场,也是百亿影院市场中顶级花旦几天挣6000万RMB的原因。
3、怀疑文艺作品影射,就要报复甚至告官吗?
本人不清楚《手机1》到底给崔带来了多大影响,无法设身处地思考。不知道中间有无其他故事,不做判断。所以这里只做普通行为的逻辑思考。
如因怀疑映射,就可以采取出格行动吗?如可以,那美国许多节目脱口秀、影视作品还有政治讽刺书籍,早就被别人报复得如若寒蝉了。川普2016竞选至今,有多少各种各样的屎盆子在电视和大街上直接扣头上,如果他要在现实中接招,参加金川会怎么有时间?政治人物命运如此,其他名人和公众人物都逃不过。而且,从另一方面考虑,就是这个自由创作和自由影射的环境,才会有更加优秀的作品,也才会最大程度保证人的言论自由。自由主义者都了解以赛亚伯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概念,知道“消极自由”才是人人可欲的,明白自由社会中人人需为自己负责,需要有颗大心脏。另外说远点,国人对“面子”过于看重,动辄别人“语言伤害了自己的小心灵”,动辄报官要强制干预对方“影射或话语伤害行为”。针对这点,白左们也不遑多让,这可能也是那里“政治正确”把“言论自由”逼的节节败退的原因之一吧。
4、解决问题甚或报复,这个方式是个好选择吗?
前几天在微信群看到一句话“崔永元认为《手机》这部电影是在影射他,所以他要报复。如果这个理由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伊利跟呼市警方合作跨省抓捕自媒体人刘成昆,也有充足的理由。舆论对这二者的态度却截然相反”,说实话二者还真有一点相似之处。如果小崔真想解决问题甚或报复,难道就无其它更好的方式了吗?他手段应该有的是。有粉丝,有平台,有在文艺宣传界的影响力和人脉。可以私了,也可以对簿公堂(民事诉讼),结果他来了个“巧妙的”揭发。可能他是想快意恩仇,想下狠招,而不是对等报复。而我觉得“对等报复”在自由社会中是极其重要的(这个会在以后文章中重点谈)。
5、举报逃税大不该
支持逃税者,多是从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角度出发,逻辑包括政府之恶(又区分有必要和非必要两个观点)、税收的强制和非自愿性、税收公益性的争议等等,而且这些还都是在民主政体下的论证,如果征税未通过法定程序(立法层面的票决制),无论如何理论流派,都认为其是恶之法了。
西汉时,即有官家征敛赋税的算缗令和告缗令,古往今来皆被人痛恨。而崔之微博暗示偷税,就是古时的告缗。而对告缗者,古人亦不耻,今人却在风中凌乱。
本来此段落应该是本文重头戏的,但基于大家理解的原因就不展开了。另外在税收的法理上不同政治哲学观的分歧也很大,正如詹姆斯·布坎南所说“税收成为最广义的政治宪章的一部分”。有抵抗力的朋友可以先了解一下罗斯巴德的“税恶论”。以后本人会准备些材料,来篇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