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晚与今早,在微信群里,我又看到拐骗孩子的视频,看完,泪流满面!心揪得很哪!这在传递什么思想,什么理念!
今早的视频,是一个大人伪装孩子亲人的同事来诱拐孩子,借口是父母开会,或者出车祸住院,四个孩子无一例外,被拐上车。孩子的家长,在车上带上面具,装成歹徒的样子,捉住孩子就是一顿恐吓打骂,后来看到孩子很恐惧,才又气又担心的说孩子:你哥猪脑子,把你拉去卖了,天天教育你,不要听陌生人的话……你怎么这么笨啊,天天都在说你……养你起什么作用……不要跟陌生人走……他会卖你的器官……你怎么回事,不是让你听话的吗……你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了吗……
这两天,怎么了,竟是看到这样的视频!
这样的测试,对孩子,大人,都是一种伤害!他让孩子不敢再相信别人,没有安全感;让家长怀疑任何人,草木皆兵。
我们的社会怎么了,孩子竟然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可以买卖,可以伤害!是谁给他们这样的市场,是谁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是对珍惜动物的保护来说的,可是今天,我怎么觉得此地,也是多么合适!
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为了自身的一己私欲,竟能——相互残害!
02.
最早,接触拐卖孩子的新闻,是九十年代初,开封市的一位老奶奶带着自己的宝贝孙女一岁多点,在街道玩,一转脸的功夫,孩子不见了。孩子的家人,登报寻人,悬赏万元。一万元啊,那时万元户,都是凤毛麟角的,可见,孩子对他们的意义,孩子就是他们的命,哪怕倾家荡产在所不惜!可是老奶奶没有看到孙女的归来,没能给儿子,儿媳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大学毕业,回家看望父母。母亲给我讲了身边的一件事,我们邻居五岁的小女孩在家门口玩,5分钟的时间,孩子就不见了。家长山东找过,四川找过,哪里有消息,就去哪里。即使被坑被骗,也不放弃一点信息。
找了女孩五年,还是没有找到,思念孩子的母亲,精神出了问题。后来,绝望的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母亲的病,才慢慢好起来,可是却永远——无法痊愈!
03.
为什么拐卖,这样的事,还是无法杜绝!拐卖的成本,太低了!以至于人贩子,猖狂如此!大庭广众之下,能公然行骗,不行就抢!我们的社会,我们执法与立法的人们都干什么去了呢!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及到死亡,才会判极刑,违法成本太低。相反,利益很大,前几年看到一个报道,卖一个孩子,五六万,男孩子,七八万,孩子的一个器官,那是更不用说了。
有人患病而需要这些器官来维持生命,偏偏捐赠的人又很少,所以就形成了供不应求的情况。 因此,就有不法分子利用这样的需求来发财。
孩子被拐来,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弄残了,充当乞讨的工具,不用花钱的,挣钱的工具!
03.
那么就没有什么方法,有效遏制拐卖了吗?
让我们来看看美国是怎么做的吧:
美国几乎没有拐骗儿童案件,虽然美国儿童失踪数量惊人,但90%以上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
这得益于:
一、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
二、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有一套完备的“全国儿童警报系统”,可以引起当地社区和民众的关切,服务非常周到。
三、政府组织的各类儿童急救措施齐全,有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网站寻人布告,还有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小组。甚至一些大型公共场所也有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孩子不见了,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开始寻找孩子,如果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报案寻求警力支援。
除此之外,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尽管十分强大,主要工作还是帮助家长联系警方,或是提供警方更多线索,而且会有专门巨额资金帮助父母寻找失踪儿童,毕竟,有些父母长期寻找失踪儿童,不也有倾家荡产的吗?
美国为什么没有人口贩卖市场,人与人是那么的单纯友好,有儿童天堂之称呐,人家重视啊,还有领养制度宽松,有多个渠道,甚至可以去境外领养。
人体器官捐献制度完善,不像我们,有亲人死亡后,思想观念陈旧,就是一把火烧了,也不捐献。这与我们器官捐献宣传不到位,人们的思想观念没有放开,有很大的关系,宣传不到位的结果,就是器官供不用求,地下买卖盛行!
美国执法部门的做法,很值得借鉴,十分钟内找不到孩子,就要报警寻找。半小时内,这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百分之八九十的孩子,都可以在这个时间段找到;而我们中国接受报警的却是二十四小时后,人贩子早已逃之夭夭。而且后期都是个人寻亲,警方重视程度不够,在财力物力,人力使用中,更是寥寥可数,而美国主要靠警察寻亲!
对照美国等西方法制完善的国家,我们的领养制度,是否需要改革?!答案是肯定的,有失去孩子的家庭,或者没有孩子的家庭,他们需要孩子承欢膝下,弥补人生的缺憾,可是只能去福利院领养,残缺孩子多不说,而且领养手续严苛,很多不符合条件,怎么办,就高价去找了人贩子……买孩子的家庭,做法固然不对,需要谴责,甚至制裁,可是这个情况却是真实存在,怎么建立一个宽松双赢的领养制度,才是这个社会要做的事!
04.
这样看来,我们的立法与执法,都需要再次关注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重视儿童的保护,现在立法上,怎么量刑,才能有效打击遏制,怎么制定,绝不能手软姑息;怎么建立多渠道领养制度;执法上的精准到位,不推脱,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不是让孩子,家长防火,防盗,防拐骗,人人自危,那就是这个社会出现了问题。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拐卖儿童,立法,执法必须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