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口红控,我一直秉持着“口红是女人的春药”这个原则,保持着一月或者两月败一只口红的记录。在以前啊,我还是一个可以三天不洗脸就去教室上课的糙汉子。
活的漂亮点不如过得精致点。
在好一段时间以前,我也是每天梗冲直撞,过得比男孩子还粗糙。当闺蜜痛心疾首的朝我咆哮“你能不能活的精致点,别让我们总是在担心你哪天去泰国做手术了”。当然,闺蜜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首先我个子不高,变性以后绝对没女朋友,终身大事解决不了;其次,我还没有好好享受一下女生应该有的生活。
所以,我觉得我确实应该活的像个小仙女了。
以前很少在1点前睡觉,虽然也没人可以陪我彻夜长谈,可是我就是睡不着。每天都在舍友快要下楼吃早饭去上课的时候我才睁开朦胧的双眼。每个周末都恨不能和床长在一起,在舍友出去逛街的时候还振振有词“有啥好逛的,直接在网上买,还能直接给我送到宿舍”。
总之,可以用“过得比男孩子还粗糙”概括我大一以前的生活。
在第二段恋爱无疾而终以后,我深刻的反省下自己,我还是觉得是对方的问题。当然闺蜜对我这个反省的结果嗤之以鼻。
你看,我可以一个人换灯管,可以通下水道,可以修电视机,可以一个人拎包在陌生的城市横冲直撞。你看,我一个女生能干这么多事情,并不需要男朋友。所以,我是一个失败的女朋友。
好了,言归正传,在第二次被分手后我真的好好考虑了下我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活的不像个女生就别说小仙女了。
在我给闺蜜打电话约逛街的时候她终于眉开眼笑的夸我终于开窍了。
现在我可以每天花半小时去跑步不为保持身材只为锻炼一下我这老胳膊老腿,会平心静气的坐下来练练字,周末会约上两三个小可爱去逛街,会在晚上11点之前进入睡眠,会照顾自己干得起皮的皮肤,会学做饭给家人吃。
终于,我不在是那个在校园横冲直撞的假小子。
玫瑰从来不慌张。
活的精致点活的像个女生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