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工时制对加班时间、加班费计算、休息时间有何不同要求?
答:不定时工时制是没有加班费的包括法定节日。综合工时在月、季、年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统一按150%计算超时加班费。但法定假日仍300%。
2.平时加班执行1:1调休是否合法?员工事后能否主张1.5倍加班费?
答:综合工时制可以,标准工时不合法,故理论上仍应支付150%的加班工资,支付50%差额较为合理。
3.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能否作为基数?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加班费基数是否可行?
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的下限。日后履行劳动合同中,如果有其他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或涨薪,以所有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和或涨薪后的工资为基数。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那么加班工资按实际履行的正常工作下的应得工资为基数。浮动工资比如奖金,提成,临时性补贴,绩效工资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