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村上春树的《再袭面包店》,准备开始写今天的日记,事实上几乎从不写日记的,上一次还是看了成功学书籍要励志考上北大的时候。一晃眼就连那个岁月也已经过去不久了。
今天中午在罗森偶然瞥眼见到了小时候曾经吃的无花果。它从小时候弄堂门口五毛钱一小盒的模样变成了现在四块二毛一大罐。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时常拿着父母给的零花钱在小店里玩刮刮乐,中了五毛钱以后兴奋得不行,有时候拿来继续作为再刮一张的资本,但结果往往是输掉了这五毛钱,重新回到起点。后来想想,与其做这么没有意义的事情,不如买上一罐无花果嚼一嚼来得实在,所以无花果似乎是年少时很重要的一枚标签。
过去了这么久,好像已经忘记这种无花果了,它仿佛是童年的代表一样,深深地藏在抽屉里。如今再打开熟悉的包装,颇为感慨。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起一根无花果,慢慢放入嘴里含着,味道是极好的。无花果的香气瞬间因温度的升高而蒸发散漫在腔内,酸酸甜甜的味道在舌尖上四处经流,唾液腺如被激活,口中一时生津。嚼碎,咽下,唇齿尚留余香。
下午不知要做什么,每本书都草草翻了三两页,没有沉下心看下去。新鲜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这本书刚看个开头,那边就推送了一篇新的书单。倒也不是怪书单,明明是自己喜新厌旧的成分更多些,但总希望是书单公众号也要背负一些更新太快的责任吧。
从来都算不上是一个读书人,虽然说时刻身边带着kindle或者说是一本薄薄的书,希望在工作的间歇中能够偷读两页,但往往事与愿违。事实上,读书这样活动对我来说,要挑一个悠闲的下午,沐浴、更衣、烧香、戒斋,更要挑一首既不聒噪又不使人昏昏欲睡的曲子、一把既不硬得背疼又不软得要人得了颈椎病的躺椅、一壶既不浓得苦涩又不淡得如刷锅水颜色的麦茶,方可开始沉入其中,如果书有趣,尚觉得白驹过隙,一次可读上半本一本中篇小说;倘若是味同嚼蜡,便觉得如此徒增无趣,虚度了光阴。然而即便是本有趣的书,这种读法如饮鸠止渴,是要害人的。仿佛不到如此娇贵之境地便不能好好读书一般。吕光武当务兵马而手不释卷,匡衡嗜学而凿壁偷光。若要真正读书,又何必等到天时地利呢?
然而反过来说,社会节奏之快,现代人有更多的新鲜与浮躁。电视网络娱乐至死,虽说书籍能够专深专精,而相应的时效性却远不如许多方式,尚且现代人如此忙碌,碎片化的时间更适合碎片化的阅读方式,如此沉下心来读书,好像也多一份快乐。
如此纠结反复,最终决定还是不改陋习。读书本来也是有所获,若以仪式感增加其乐趣与难得的清静,似乎也是现代人的一种享受。
说得多了,有点感触,不像日记反倒像呓语,今天且谈这些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