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曾经那么讨厌写作文,现在竟也做起了公众号,写一写自己的小文,再大大方方的分享出来。
因为热爱,只因为热爱,热爱码字带来的快乐与享受。
反正只要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小燕子曾经是一个作文老跑题偏题的同学了。
二、
曾经有多么讨厌写作文,现在就有多么喜欢自己捣鼓文字写一写了,没有题干的束缚,没有写偏题后语文老师拿着失败的作文做案例当着全班同学一起学习的焦虑和恐惧。
现在就特别好,灵感来了就写,路过的友人,有人赞,有人点评,有人鼓励,自己也觉得写得开心。
三、
生活无非就是用来记录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喜欢把生活用文字记录下来,以此练练笔,提升写作能力,也当自娱自乐吧,喜欢就去做。
Amo,一个不会讲彝语的彝族女孩子,活脱脱的乐山人,喜欢用照片记录生活。
上周六,宿舍几人约着去吃火锅来着。
我比较宅,所以和另一室友踩点去到火锅店,目的很纯,就是吃火锅啊,吃完就赶回学校了。
他们的仪式感可真多,看着锅里的肉都夹不起来,一会儿拍集美几个,一会儿拍个喝茶碰杯,一会儿拍个夹菜,一会儿拍个火锅碟子……完事儿还去厕所补个妆。
四、
有个当着你的面读你的文章而后点了关注,再看完你所有的文章,最后分享以她为主人公的推文的室友是什么感受?
我当然会不好意思了,第一吧我觉得她好明目张胆啊,第二我觉得都没经过本人的同意就把她做我的故事主人公,第三我觉得好大张旗鼓啊。
自我感觉呢,我的个别文章还是有一丢丢偏抒情或者文艺吧(目前定位还不太准确),怎么到Amo嘴里就有点喜剧呢?
尤其那篇以Amo为原型的推文,明明还是多少有些正能量或者鸡汤吧,怎么就读成喜剧的感觉了,我也是不理解哇,不过读者开心我也是开心的了。
五、
鸳鸯锅
店小二
菜品
牛肉
鹌鹑蛋
碰杯
鸭肠
福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