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他的邻居发现的,在清晨七点左右。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淹死在这个水池里了,死亡时间大概在昨晚的十点到十二点之间。”
“那个时候下了一场暴雨吧?”
“没错,降雨量很大,把道路弄得很泥泞。”
“可是这么大的雨也没能灌满水池。看到里面的那个小圆孔了吗?现在水池的储水量在它的水平线之下,这些都是它的功劳。按理说,这么低的水位线是不可能淹死他的。”
“的确。但是从酒吧那边调查来的同事说,他昨天晚上喝了很多的酒。”
“你的意思是说他是昨晚喝醉了,然后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跌进池子,然后给淹死了?”
“他的身体上有伤痕,所以一开始我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但是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个疑点。”
“说说看。”
“他的手脚均有被捆绑过的痕迹,勒痕在水的浸泡下十分明显,尤其是脚步的勒痕。但是根据我的观察,说勒痕还不太合适。”
“继续说。”
“像是被脚链铐住了,而且铐了很长的时间。”
“有没有可能是摔进水池里的时候,被水泥给撞伤的?”
“不太可能,那种伤痕很明显是在铁制品的挤压下产生的,绝不是撞痕那么简单。”
“这点你分析的很好。除此之外,你还有没有别的看法?”
“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他算是个有钱人,平时有点飞扬跋扈,在外面得罪的人不少。但是事业正处于上升期,他没有自杀的理由,所以基本排除自杀。从手脚被捆绑的痕迹来看,说明他是被人为的给扔进到了这里面,而且从法医那边传来的消息,他在生前曾遭受了毒打,这就更加排除了意外身亡这种可能。队长,这是一件有策划的谋杀案。”
“对于作案手法你有什么看法?”
“死亡报告上说是淹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溺水。他的肺部没有累积大量的水,可见他在溺水的时候没怎么挣扎。这反而是我疑惑的地方。”
“喝醉了被凶手按到水里面,失去了挣扎的能力。”
“不对。”
“怎么不对?”
“据酒吧老板所说,他在下午五时到店里,晚上八点就回到了家。他的死亡时间在晚上的十点到十二点之间,那个时候他应该已经醒酒了。如果有人害他,他肯定会有剧烈的反应。”
“没错,所以他不是被别人按到水里面的,他是自己待在水里面淹死的。”
“他把自己给淹死了?不可能,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我没有说他自杀,我是说他把自己淹死了。”
“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想,我现在还需要找一点线索。他有多高?”
“报告上说是183cm。”
“果然没错。水池深度大约190cm,圆孔到池底的距离170cm,这样的深度,足够他把自己淹死了。”
“怎么会这样?您刚刚也说了,圆孔会排水,这种水位线根本就不可能淹死他。”
“关于他的脚趾头,死亡报告上是怎么说的?”
“僵硬,平直,生前一直处于紧绷状态。”
“那就对了。凶手把他的手脚均捆绑住防止脱逃后,把他移到了这里。昨天晚上下暴雨,这个池子一直处于灌水状态。但是因为有小圆孔的缘故,水池是没有办法灌满的。没有灌满的水池没有办法淹死他,所以凶手事先利用布条把小圆孔给堵住了。这便是我刚刚在小圆孔里找到的线条,也许是在不经意间给水泥刮到了。”
“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不对。”
“哪里不对?”
“他还是会挣扎。”
“所以,接下来才是重点。他的身高是183cm,水池灌满了是190cm,多余的水就会溢出来。当他踮起脚仰着头的时候,口鼻离水池底的距离差不多就是190cm,也就是说他一直维持着这样的状态直到筋疲力尽,全身都失去了力气的时候,身体自然就会慢慢地滑落到水池底,这样水就把他淹死了。”
“那他临死之前得有多痛苦啊!”
“据我估计,他维持着这样踮脚的姿势用了两个多小时。那才是他临死之前的挣扎。看似希望就在眼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只是在慢慢地靠近死亡。凶手将生命的钥匙放到了他的手里,然而希望的出口,其实是通向地狱的入口。哪怕就算他知道,他也不过是在挣扎中走向了死亡而已。”
“是什么人会有这么歹毒的心?”
“用如此残忍的杀人手法,想必是与他有着深仇大恨吧。如果我的推断没错话,凶手应该就是第一发现人吧。刚坐车过来的时候,我查了第一发现人的背景资料,也就是他的邻居。一年前因为被公司解雇跳桥而上新闻的男子,就是他邻居的儿子,而根据民间的说法,男子工作的丢失正是因为被害人从中阻挠导致的,因此他邻居怀恨在心,这就是他邻居的杀人动机。证据的话,现在去他邻居的家里找绳子吧,还没有那么快处理掉的。”
“唉,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纵使世人负他,那也不是他犯罪的理由。走吧,市东边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凶杀案,那儿需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