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衣柜,永远都少一件衣服,而我的包里,永远都少一本书。我对于书的痴迷,就如同女人对于美衣的痴迷一样,这是戒不掉的瘾。
我最早读到的书,仔细回忆一下,竟然不是学生必读的如何写作文、精美词句、满分作文这类书,而是父亲读过的《小小说月刊》、《人民文学》、《十月》,以及母亲读过的《上海服饰》、《故事会》等,当然,这是我记忆中最最深刻的一些书籍,还有一本,忘记了书名,依稀觉得好像是名家散文集。与其他孩子的童年相比,我并没有因为读书,而错过一切美好的事情。反而因为多读了几本书(父母总说我读书是喝墨水,所以从小总感觉比别人黑那么一点。),倍受各科老师的宠爱,书读多了,对于文章的理解力、写作文的内容、背课文的能力都有提升。小时候的孩子,骨子里,总是希望老师会多爱你一点,那是作为孩子的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而老师能够直观的表达对你的宠爱,除了上课多提问几次,以示对你的重视,另外,还要给你个“职务”,比如:班长、课代表,职务越多,才算得上老师、家长喜欢的“好孩子”。
当然啦,书读得越多,对于书的“贪欲”就越来越大,父母读过的书被我翻阅过无数次以后,我就开始拿零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书了。2000年以前,因为父亲一直在做生意,所以零花钱自然比其他孩子要宽裕许多。身边的孩子拿了零花钱,都会组团去小卖部买各种零食、饰品,而我,总是喜欢带着零花钱去新华书店,或者学生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算一下自己的钱是否够用。倘若够了,那便欣喜若狂的当即付钱买下,然后找一个角落,一口气读上几十页,那种满足感,就像你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突然看到绿洲一样。倘若不够,那么就在随身的笔记本上记下书名、价格、书店,拜托书店老板帮我留下一本。或许是因为我总喜欢看书、买书,也可能那时人们对于爱读书的孩子格外疼爱,哪怕书只有一本,老板都会先留给我。
对于童年的记忆,很多都已经模糊了,唯独对于读过的书,记忆尤为深刻。
老师总教育我们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我每当看书,必然会拿出笔记本,摘抄下喜欢的文字。读完一本书,还要简单的做个读书笔记,或者与身边好友分享一番,但那时,能够一起读书分享的朋友极少。我一直觉得,人长大了,要学做人学做事,所以才会读更多的书。而现在,我所在的城市有百万人口,能够共同读书分享的朋友,也是屈指可数。我才知道,原来读书这件事,并非与年龄有关,与岁月有关,它其实只是与你自己有关,你喜欢,才会长久的坚持,你不喜欢,才会视而不见。
读书,对于我来说,不是数量的积累,我更加喜欢让读书渗透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看电视,我却喜欢打开一本书,边看书边吃饭,所以吃的什么饭,读的什么书,已经没有记忆了。母亲说,那是因为我把书,和饭,一起吃了,所以只在肚子里,并没有留在脑子里。去厕所的时候,也是要带一本书,父母亲很反感我这样的习惯,他们俩极爱干净,总觉得厕所那么脏的地方,读过的书是不能再拿到家里的。
然而,更让父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是我晚上睡觉从不用枕头,而是用一摞书。其实,这倒不是什么怪癖,是因为我读书比较快,而且读过的书总喜欢重复再看几遍,为了方便读书,就在枕边多放了几本书,看完一本就塞在枕头下。就这样一本一本,把枕头的位置给替代了,小时候,我的“枕头”是换的最勤的,因为读的书不同了。这个习惯一直到大学,因为我读的大学前身是一所青年军校,所以校长给我们准备的开学大礼就是:一套军装、一根腰带、一块背板(就是部队叠被子用来衡量长、宽的,方方正正的木板),当然,还有每天一次的卫生检查。那时开始,我才把书“枕头”换成了荞麦枕,所以直到现在,依然不习惯太高太柔软的枕头,没有书的厚实,没有书香,总感觉睡不踏实。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喜欢买书、读书、写读书笔记。结伴同行的伙伴变了,走过的地方多了,读过的书没了,父母老了,我也长大了,唯独读书这件事,一成不变、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