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市北,有一小城秭归。秭归城南有湖半泽,方圆百亩,名曰嘉措。
嘉措湖上断桥半座,经年无人,杂草丛生。桥东有小路一条,怪称大道,蜿蜒曲折。
大道西边儿,有破观一座,人曰玉京,观内住着师徒两个。老道士和光带着小道士同尘植林两旁,四季长青,名唤忘忧。
忘忧林尽,有间小店,取名随遇。人道是:菜品新奇,味道绝美。
店主答曰:非菜美,食色性也。
随遇馆内上下三人,有老板一个,跑堂福禄,还有个迷糊小会计灵犀。三人里,主事的是个文弱书生。没说姓什么,自称随遇,北平过来人,二十郎当岁。
迎来送往间,尔雅温文,童叟无欺。唯有大堂门口,刻着条古怪规矩:菜好了,酒满上,带着故事,很高兴认识你。
承蒙主的厚爱,所我出生在这个铁骑时代是为了重振黄金时代。感恩主,各种危险丰功伟绩和吟游诗人口中壮举都是为我准备。而我已骑士的名义发誓,行使骑士的职责,还要在这儿做番事业。以求在整个大地上名留传千古,流芳百世。
而我将已骑士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以此完成骑士一举成名的全部事情。
——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
1.
也没多久,蛤蟆老仙儿怀里抱着的孩子就醒了。
软踏踏的小手儿、小脚儿仿若没有骨头才从冬眠里醒来的蛇一样,蠕动着向蛤蟆背上黑黝黝的五毒“河水”滑落,连他的动作都跟蛇行的一模一样。
白花花,不过也就一成年人摊开手掌那么丁点儿大个,比起同龄婴儿说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最羸弱的身子,很相反的灵活着一弓一伸便蠕动起来。
平日蠕动的速度谁也说不出快慢,眼下的速度却不快,像是考验人耐心似的缓缓向着“五毒河水”蠕动去。他的眼上还盖着一层晶莹剔透的薄膜,上下两张眼皮连成一线,睁不开,还是个瞎子。眼睛看不见,方向却走的端正。
也是,寻常盲人在黑暗里摸索久了听力尚且大增,更何况是杀身鬼魔罗迦那了。
杀身鬼魔罗迦那,三十六鬼之首。
为魔王所摄,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人生八苦不加身,一问世便非生非死,半鬼半人,天不要其生,地不供其养,轮回不收,故而为三十六鬼之首。
魔罗迦那,没有体会过完整的生,所以他极度憎嫉厌恶所有活着的人;没有体会过老,所以他憎嫉厌恶所有老了的人;他见不得病人、将死之人、爱别离的人、怨憎会的人、求不得的人、五阴炽盛的人。
换而言之便是,他极度憎嫉厌恶世间的一切,因为生而天不要其生,地不供其养所以才出生便是半人半鬼,所以其所为的便是毁灭世界。
其余三十五鬼尚有轮回投胎之说,唯魔罗迦那为永堕地狱,多劫受苦,永不超生之相。
“杀——杀身,杀身鬼鬼魔罗迦那!”
“是杀身鬼魔罗迦那!”
秭归城有随遇馆跟白玉京坐镇,养鬼、驭鬼的修士不多,所以还敢来的养鬼、驭鬼修士要么便是修阴德道,要么便是艺高人胆大,所以能认出杀身鬼魔罗迦那的人还不在少数。
“舍生取义,杀身成佛!”也有的不识杀身鬼魔罗迦那,但听到魔罗迦那四个字以后就激动的浑身颤抖。
魔罗迦那,三十六鬼之首,生而非生非死,半人半鬼是孽!杀之,功德无量,若修佛,则可立地成佛,若修仙,则可立地成仙。
“是!就是魔罗迦那!”
“魔罗迦那是怨天恨地灭世的孽,若能吞了他,则天下之大,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
“即便是分食,也足够你我等人叩开天门,窥的魔头的境界!”
“只要杀了他,我主一定会亲自接引我入天堂山。”
“大家一起,别忘了除魔罗迦那外还有三十五鬼呢!”
流像是感应到众修炼者人贪婪热切的目光,魔罗迦那扭头冲着蛤蟆底下站着的人咧嘴一笑。忽然,一条鲜红色舌头如长蛇般射出,刷的一声便把拄剑站在一边没有出声的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卷起。
“······!且慢!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子曰:君子动口不动手!”
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被吓得母语都忘了说,一口流利的汉话,连论语都搬出来了。
都说秀才遇见兵,有理也说不清。很可惜,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遇见的是魔罗迦那,一个脱离了仁义道德,一个没有礼义廉耻的家伙。
所以,魔罗迦那不仅没有不亦说乎,还很欢快的动起手来,不,是舌头来。他舌头顺着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腰一路分泌着猩红色粘液像着他的脖上卷去。
“嘶——。”
“嘶嘶——。”
地上的凡人看不见,可随遇等人却看得真切,黏糊糊的分泌物让随遇有些恶心,也让在现场所有审美正常的正、邪修炼者都深深吸了一口凉气。
“嘶——呕。”
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更是干呕一声,身上的圣光就如长河般汹涌澎拜而出,却被魔罗迦那小巧的鼻子只一个呼吸就解决了。
魔罗迦那第一口是呼气,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身上喷涌出的圣光被他迎面而来的一口气一喷,已肉眼可见的速度便成了红色。
原本圣洁无瑕的圣光就如同被丢入石子后的河水一样,溅起无数道细小的猩红色的“水花”。
嗤嗤——嗤嗤,嗤嗤声不绝。
每一朵猩红色“水花”里都藏着一个赤身裸体盘着腿儿的婴儿,这些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小小婴儿围住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后咧开嘴,嘻嘻哈哈的笑起来。
笑着笑着,这些婴儿的嘴巴开始滴血,一条猩红色的血线从嘴角一路扩展至耳边,嘴唇也从正中间裂开成十字形,横着、竖着看去,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锋利的牙齿。
他们嘻嘻哈哈笑着,学着魔罗迦那的动作齐刷刷的呼气。
呼气以后是第二口。
第二口是吸气,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身上被魔罗迦那污秽了的圣光、围在他身边十万、百万计的婴儿、蛤蟆背上五毒汇聚成的“黑水长河”犹如河流沿着山坡流淌的向着魔罗迦那的嘴里倾泻。
“阿弥陀佛,止戈,莫要再耍闹了。”
蛤蟆老仙儿眼睛也闭着,可他仿佛眼睛一直都睁开着一样。他的声音祥和而纯净,干净的甚至比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身上的圣光还要澄澈。
他的声音就像那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被山溪冲洗千遍、万遍后的鹅卵石;就像农历七月、八月里,被打场汉子铺满、打碎后阳光晒得的滚烫的庄稼;就像月光下,月光穿过树叶铺在地上一层又一层的光。
他的声音实在与那凶名远扬的蛤蟆老仙儿不一样,极轻极浅,轻的让人觉得天地一静,浅的觉得耳朵一软。
随遇抬起头,这确实是一个和尚,头上戴着还余下一半的宝冠,一半已经腐烂,露出他还印着的香疤的光头,手上、脚上戴着枷链。只是身材早已经干瘪,身上的皮肉萎缩都变成了褐黑色,斜披的袈裟磨损的不成样子,不知是披了多少年,甚至都久到已经长进肉里跟皮肉粘黏成一体了。
不过还是依稀能从这些破布烂衫跟线头了看的出来,老和尚五百年前的身份、地位绝非一般。
且不说那些裸露在外的赤金丝头,单是老和尚头上戴着的那顶佛冠便足矣说明他五百年前的地位了。
老和尚还戴着的那顶宝冠,是一顶五佛宝冠,又被唤作五智冠、五智宝冠、五宝天冠或者灌顶宝冠,这是佛教密宗上师、主持、方丈修法时才会戴着的象征着五智如来的宝冠。
宝冠正中央,是五化佛,是用以表示五智圆满之德的,非地位极高的得道高僧外,哪怕是寻常寺庙的方丈、主持都没的资格佩戴。
随遇看的出来,清风、明月跟和光自然更能看的出来。哪怕老和尚已经干煸成豆角,可就怕有师太爱。
要不怎么说社会矛盾的由来,自古便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呢。想想也是,自己中午多喝杯酒晚上都没酒的时候,老秃驴身上袈裟的线头掉一根都能管自己一年酒钱。
这事,无论搁谁头上也得大声的呼唤,说声大楚兴,陈胜王。枪在手,跟我走。
和光、清风跟明月也不例外,三老道不由的望向老和尚,尤其是在看见了他身上披着的那件破烂袈裟线头都是赤金丝编织跟嵌着拳头大小宝石的五佛宝冠以后,心口都是一凉,哇凉哇凉,酸溜溜的。
“啐!”
“啐!”
“啐!”
“秃驴+1”
“秃驴+2”
“秃驴+3”
和光跟清风、明月三人会心一笑,而后脸色骤变突然翻脸。
“啐,穷逼x2!”
“啐,老东西!”
2
蛤蟆老仙儿的脸皮抖了抖没说话,
反倒是才劫后余生的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刚落地,手里攥着的骑士大剑还没焐热,便被白玉京里挑衅蛤蟆老仙儿的三个道士给吓了个肝胆俱裂。
别说什么蛤蟆老仙儿了,就是蛤蟆老仙儿怀里滑下去的一个婴儿魔罗迦那,差一点就干翻他。更别提,三个老道士还点名道姓的挑衅蛤蟆老魔——馍真好吃。
什么叫他妈的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就叫他妈的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还真是难为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了,二米多高的个头,威风凛凛的神圣教廷骑士头一扭,脖一缩,身子这么一矮,居然就纵身跳到了海誓背后急忙说。
“蛤蟆老——仙儿!蛤蟆老仙儿!这次不是我说的,这次不是我说的。”
噗嗤——
海誓转过头,白了随遇跟和光一眼,脸上露出一个很好看的微笑,说道。
“孩子,你别怕。一会就站在我们背后,不会有人能伤到你的。”
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那张标准的骑士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他下意识的紧了紧两手握着的骑士大剑。紧了紧,松了松,又紧了紧。
忽然,他狠狠的握住手里的骑士大剑,两手指头关节因为噼里啪啦的爆响而变得苍白,他脸上的血色也随着爆响声在一点一点的褪去,消失。
最后,他如同是诵经一般跨出一步默默念叨一句,直到他出现在海誓面前,手里骑士大剑剑身深深的插在海誓面前的土里。
他的右手抬起,似乎握住了并不存在的帽前檐中央将不存在的帽子取下,他的右手顺势的垂下放好,身体对正站直,两眼凝视着海誓,上身向前微微倾斜约十五度,尔后恢复原状道。
“海誓小姐,我是来自神圣教廷郁金香家族不成器的黄金骑士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这很有可能是我此生最后一次对你行礼了海誓小姐。”
“海誓小姐,我从睁开眼的第一天起,看到的就是我们郁金香家族象征着守护与牺牲的剑与铁盾,从两手第一次触摸到木头雕刻成的骑士大剑之时起,便无一时不在为此时此刻所准备着。海誓小姐,在我七岁时候,我背着那把木头雕刻成的大骑士大剑,离开了郁金香家族。孤身一人来到万里之外的兰开斯特·圣佛朗西斯科家里,跟在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背后,我成了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的一名骑士侍童,可教导我学习骑士礼仪的却是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的好友兰开斯特的龙骑士约翰‧博德特剑圣。海誓小姐,七年,我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来学习骑士的礼仪,学习我将应该如何守护弱小、守护妇女。七年以后,我终于成了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的侍从,骑士七技,游泳、投枪、击剑、骑术、狩猎、弈棋、诗歌,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并没有最先教我,他教我的第一课便是骑士精神,海誓小姐,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
他的声音从开始的颤抖,变得慷慨激昂起来。
“海誓小姐,永不暴怒和谋杀、永不背叛、决不残忍,给予请求宽恕者以宽恕、总是给予女士以援助、永不胁迫女士、永不因为爱或言辞之利卷入争吵而战斗。七年啊,又是整整的七年,七年的时间。二十一岁时候,我的受封仪式开始,我换上约翰‧博德特剑圣为我准备好的白衣跟亨利‧波林布鲁克公爵赐予我的红袍。我举剑至盾牌前,我无比恭敬与虔诚地向天上那无所不能的主祷告。期间,共有二十一人来破坏盾牌,一百六十八次我被击倒在地上。他们说,堂加三勺,放弃吧,你已经被打倒了,你已经很累了,你现在放弃骑士的封号还来的及,不要在挣扎了!”
这个来自西方神圣教廷的年轻骑士的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亮,插在海誓面前的骑士大剑,也随着他的声音在一点一点的被拔起,他似乎不是在说话,而是在高歌,在吟唱着。
“承蒙主的厚爱,使我出生在这个神话时代的末期是为了重振神话的黄金时代。感恩主,各种危险丰功伟绩和吟游诗人口中壮举都是为了我准备。而我将在今日已骑士的名义宣誓,我将永不暴怒和谋杀、永不背叛、决不残忍,给予请求宽恕者以宽恕、总是给予女士以援助、永不胁迫女士、永不因为爱或言辞之利卷入争吵而战斗,行使骑士的职责,还要在这儿做番事业。以求在整个大地上名传千古,流芳百世。”
插在土里的骑士大剑已经被他完全的拨出,他已一种虔诚的近乎是呐喊的声音高声嘶吼着。
“而我,我将已骑士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我将以此,来完成骑士一举成名的全部事情!”
他右手的骑士大剑猛的高高举起,举起,举过了头顶。
“海誓小姐,我是一名骑士,与我们郁金香家族最古老的祖先一样,总是游历四方,除暴安良,至死方休。我是利剑,是守卫,是抵御寒冷的烈焰,是破晓时分的光线,是唤醒眠者的号角,是守护你们的坚盾。从前如此,今日如此,以后皆然!”
“海誓小姐,你是我心中最神圣的化身,你是,你身边的小小是,你身后的女士、老人、孩子、弱者你们统统都是,是我心里最珍视的情感与圣光的寄托。蛤蟆老仙儿也好,蛤蟆老魔儿也行,魔罗迦那,三十六鬼什么的统统也算!”
“我!来自神圣教廷郁金家族不成器的黄金骑士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在此宣誓,你们的恶行到此为止了!不论你们想杀死哪一个人,男人、女人、老人或者小孩。想杀死他们吗?可以,先杀死我!你们都给我听清楚仔细了,先杀死我,或者我们一起战斗到地狱!”
“海誓小姐,我已经准备好战斗至最后一滴鲜血,再他流干以前,我是不会让他们伤害到你的一根汗毛。”
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的话说完了。
海誓定定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骑士,他很高,足二米多的大个子,也很矮,魔罗迦那的一个恶作剧就吓的躲起来。他的脸很方正,教科书式的骑士脸庞,他也很狡猾,不然神圣教廷也不会委派他来。
但是,他很勇敢。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直面死亡的勇气,更准确来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克服恐惧,直面死亡也要站在女士的面前的。
“谢谢你,守护在我的面前,你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海誓笑了,她的手向下伸出垂落。冯·堂加三勺·德·圣佛朗西斯科放下骑士大剑,屈膝半跪着,用指尖轻轻的提起她的手。
吻之,放下道。
“It's my pleasure,mad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