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经济法》8.9破产清算程序

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

一、别除权

1、基本概念

别除权是指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即是破产法理论上的别除权。

【解释】构成别除权必须满足2个条件:

(1)存在特定财产;

(2)该特定财产属于破产主体。

2、具体情形分析

(1)破产人以自己财产为自己提供担保——构成别除权

①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②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债权100万,抵押权仅80万,剩余的20万只能申报普通债权)

③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2)破产人以自己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构成别除权

①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②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举例】第三人A帮债务人B设定抵押,A破产,债务100万,债权人C可行使抵押权,如果抵押物仅值80万,对于剩余20万不得向A申报普通债权。因为对债权人C承担100万债务的是债务人B,而第三人C仅以80万的抵押物承担责任,剩余20万可以找债务人B求偿。

(3)第三人以自己财产为破产人提供担保——不构成别除权(该特定财产不属于破产主体)

【例-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 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 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 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 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网校答案:BC

网校解析:

(1)选项A:与物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

(2)选项B: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物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3)选项C: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4)选项D: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

1、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职工劳动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解释】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注意】《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第28条进一步规定了破产债权的清偿原则和顺序: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

【解释】因债务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职工劳动债权”的顺序清偿,但其中涉及的惩罚性赔偿除外。破产财产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可依次用于清偿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2、特殊情形

(1)工资

①继续营业——共益债务

②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2)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

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②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不予清偿。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林哥白话】如果银行破产,为了维护储户的利益,存款本息清偿顺序排在“职工工资社保”之后,“国家税收及社保”之前。

(4)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林哥白话】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欠农民的钱顺位排在“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职工工资和社保”之前。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施

(1)未领受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2)附条件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①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提存的分配额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②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提存的分配额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林哥白话】法院定10月1日为“最后分配公告日”,对其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先行提存,如果在10月1日前条件能够满足,将清偿给该债权人,不满足将清偿给其他债权人。

(3)诉讼或仲裁未决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林哥白话】甲,乙两人正打官司呢,还未判决,但甲已被法院受理破产了,乙可先行向甲申报债权,管理人先行提存。后期乙如果胜诉,钱就给乙,但如果乙败诉或破产2年法院仍未判决的,管理人将该款项用于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清偿。

【例-单选题】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B. 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C. 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D. 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网校答案:B

网校解析:

(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2)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例-单选题】甲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已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其尚未清偿的下列债务中,应当优先偿还的是( )。

A. 购买办公设备所欠货款

B. 欠缴监管机构的罚款

C. 企业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D. 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及利息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例-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从破产财产中按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 )。

A.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伤残补助

B. 破产人所欠税款

C. 破产人所欠红十字会的捐款

D. 破产人所欠环保部门的罚款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从破产财产中按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职工债权”,具体是指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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