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他时,他正站在一片破败的农村地基旁,5月的湖南阳光很好,树木长出了新的绿油油的叶子,他穿着一件旧棉衣,双手插在裤兜里,目送他的儿女离开。儿子在广东打工,女儿嫁到另一个城市。
他的目光一直跟着摩托车转移,一直等到摩托消失在山头转角处,他才回过眼神,突然看见我走到了他的身旁。
“你女儿好久没回来了吧?”我回想我上次见她,好像还是20年前。
“不不,她经常回来看我。”他连忙辩解。
“哦,可能是我回来得少,回来又基本没碰见她。”
“对,你回来得少。”他似乎在责备我,“我女儿经常回来,她对我很好。”顿了顿,又说,“她要把我接到城里去住。”
在我们村,“住到城里去”是一种无上的荣光,老年人勉励孙儿孙女好好读书的理由也是“将来生活在城市里”,如果儿女也要把自己接到城里去,那更是非常了不起的炫耀。
但事实上,谁也不愿意住到城里:狭小的空间,局促的空气,拥挤的交通,陌生的环境,住在对面却谁也不认识谁,这些都会让老人很不适应。
“哦,那你去啊,跟女儿生活在一起多好。”
“不,我不想去。”
“哦,那倒是,生活在乡下多好,空气好,熟人多,空间大……”我自以为是地为他分析。
“不不不,”他连忙摆手,“生活在农村里并不好。”
“并不好?”我很惊讶,老人大多喜欢住在农村里啊。
“是的,并不好,生活在农村里很孤独。”
没错,我一点也没夸张,已经将近80岁、基本属于文盲的他,用了孤独这个词。我无法想象在这个词的背后,他到底承受了怎样的孤独,空荡荡的房子,昏暗的灯光,寂静的山村,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村里人很少,动物也少,到了晚上,大多数人都睡得早,天一黑,这个村子就像没人住一样。因为来的人少了,狗也懒得叫一声。
他家是地主成分,历史特殊时期,父亲被打倒,他和哥哥被拉去批斗,母亲受不了刺激上吊自杀,妻子离他而去,后来哥哥也上吊自杀,整个家被掘地三尺地抄了。后来他又结婚生孩子,如今守着半分薄田,一栋还不错的房子,养着几十只鸡,一些李子、橘子树。
在我回去的时间里,很少见到他,偶尔看到,他也是弓着个背,在自己的房间、厨房钻出钻进,很少与人交流。
“既然在农村孤独,你为啥不去城市与女儿住?”
“哎,不去。我还能动,自己在家弄点吃的,不去麻烦她,女儿已经成家了,她有她的事业。她说要给我租房……哎,不去,租房好贵。”
我了解这个四线城市,房价并不高,我很奇怪:“这个城市租房应该不会贵啊?”
“不,那是你不了解这个城市,租一个月要两百块钱呢!”
我差点笑了出来:“才200块,很便宜了。”
他一脸严肃:“两百块还不贵?”于是,他给我掰着手指头算。他讲今年他生了一场病,到医院检查是“动脉粥样硬化”。
那段时间,他吃不下饭,骑着摩托车去赶集,早上吃了一碗米饭,3元钱,中午买了4个包子,2元钱,晚上回家不想吃,就泡了一杯孩子送的核桃粉,1元钱一包。一天总共6元钱,还不用做任何事,一个月30天,总共180元,这还建立在不用种田、种菜、养鸡养鸭养鱼等任何劳动的前提上。
“两百块够我吃一个月了,还不用开火做饭,能吃得很好了。有这个钱去租房还不如给我,浪费那钱干嘛?”他非常认真地跟我说,“生那场病去医院花了我很多钱,一共5700元,你说多贵!这是报销完后的钱,报销前还多一些。”
“现在国家给你有养老金吧?哎,什么时候国家要是能给农民退休就好了。”我感叹。
他立马来了精神:“要是能退休,那当然更好了。我啥事都不用做了,假如给我3000元退休金,我愿意花2000元请个保姆,留1000元自己用,怎么用都用不完。不过现在国家政策也好,有养老金,以前哪有?想都别想。”
我问:“你现在还种田吗?”
“我儿子不让种了。”
“那你还种吗?”
“再说吧。”
“别再说了,何必种呢?你种田看起来是给儿女减轻负担,可万一把身体累坏了,反而会拖累儿女,还不如养好身体,这就是给儿女最大的支持。”我顺着他的心理讲。
“嗯,是是。其实一年能吃多少啊。你算算,”他又掰着手指头,“我每天6两米,一个月20斤米,一年240斤米,按照2元一斤,一年都不到600元钱。”
“是啊,那就别种了吧。”
“嗯,不种田了。那就不种了。”
那天,他的话特别多,我孩子在一边玩沙子,我偶尔跑过去,他就跟着我,一直跟在我旁边说。
他说“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不好意思”,他还说“少年爱,老年嫌,中间只有二十年”,他聊得很开心,他说这个年龄能死了,即便是现在死也算高寿了,在古代七十古来稀,他已经80了,更稀了,“我就一个愿望,不要死于瘫痪,那样给后人添麻烦,自己也没尊严,最好能直接死掉,倒地上就死掉那种。”
我说,“你别这样说啊,没有老年嫌这个说法,现在都流行: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他很开心的哈哈大笑:“还有这种说法吗?哈哈,还是你们读书人懂得多。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好,国家这个政策好。”
末了,我用说服我父母的道理跟他讲:“如果觉得在农村里孤独的话,那就去城里跟女儿住吧,帮女儿带带孩子,想想你女儿每个月花200元钱到哪里请你这么好一个保姆啊!她会很开心的。”
他脸上笑得绽开了花:“是的,是的。那要把家里的东西都卖掉,不过也没啥值钱的了。”
那天之后,我再没有跟他聊过。最终,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搬去跟女儿住,也不知道是否还想去。也许,在他的心里,200元钱依然是一笔巨款,是心底一道坎。
他并不知道,在离他不远的镇上,房子已经1000元一平方了,在离他两个城市距离的省会城市,房价已经1万元一平方,租房是2000元一个月,而在离他遥远可望不可即实际却只有几个小时高铁车程的北京,200元连租一个厕所都租不起;
他也不知道,我们经常聚餐,3-4个人一次工作餐就要花200元以上,如果是招待宴席,一个菜就是200元以上,一瓶酒动不动就是上万元;
他更不知道,当时站在他对面的我,身上衣服就不止200元一件,在离他想象中的城里的大商场里,一个装钱的钱包,也经常上万元。
这个世界当然不能这么简单地对比,可是,后来每次我买衣服的时候,或者吃饭的时候,在掏钱或刷卡时,我总是会想起他的这句“一个月要两百块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