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些别人的诗,特别是有很多赞的诗,老实说,写得确实好,最大的感觉就是温柔,以及一种细水流长的温情,这一点,我是万万不及的。
也许是和个人的性格有关,我这人比较温吞,但写起诗来,凶猛无比,跟豪赌一样,抄起票子往里头砸,想到什么就写,有多少钱就砸多少,一丁点儿都不保留。那一篇篇的诗直辣辣、赤裸裸的,说实话,一点都不温柔,像一个急糟的孩子,下面就是急糟孩子写的诗句:
我的梦想幻灭了/因为它建立在痛苦与虚无之上/它是空中楼阁/又是水中月/可那扰人的焦虑仍在急匆匆地堆砌它的沙之城堡/我必须做出了断我选择了它的幻灭/但是我知道/在它幻灭的一瞬间/有一些东西活了/它是我未曾真正唤醒的一部分/是心智经过时光浸滤而成的沉淀物/沉睡已久的它依然沉默/也许是它故作深沉/我得不到任何关于它的来历/神秘、难以捉摸/我只读懂了它的悲凉
傻里傻气的诗句,也难怪诗专题一直拒搞,也难怪没人点赞,有时我总怀疑自己写的诗,这算是诗吗?怎么没有人懂我?真他妈的孤独!
也有一些被人赞过的:
明暗分明的天空/风儿吹佛过/行云画出优美的线条/天空好似一副水墨画/风儿忽而变了方向/云儿分散、团聚/它们如同活泼的孩子模样/玩着你追我赶的小游戏/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副画面/在长满青草的山坡上/我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双手交叉搁于在后脑地躺在山坡上/还翘着二郎腿/看着空中的云卷云舒/悠然自在地哼着歌/那一刻/岁月静好/无忧无扰
我写完诗有个习惯,要读上好几遍,要是有人赞了,我就再读几遍,思忖着为什么读者要赞呢?这诗哪里好了?先是贬低一番,再赞扬一番,沾沾自喜之余,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孤独。
我为什么写诗呢?因为孤独寂寥,因为灵感随风而去,只有诗才能抓得住,因为感觉需要发泄,也就是所谓的抒情吧。那种沉醉在自己的想象里,如同喝酒的人沉醉在酒香里。
诗是那么的广阔遥远,它若是理想的承载,那么具体的、近在眼前的现实是多么渺小。诗的感性摧残着现实的冷酷无情,和它的理性.,不留余地,可是诗还得靠一些逻辑才能成章,好比阴阳八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人嘛,总要带点诗性和浪漫才好,以前有个人夸夸其谈,说自己发现了伟大的真理,他说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只有26个字母,我想莎翁会被气得踢掉棺材板。
伟大的巨著在他的眼里不过26个字母,也是挺悲哀的,太过理性会错失很多美好的体验。
阿兰·德波顿 《旅行的艺术》中有一段话:真正珍贵的东西是所思和所见,不是速度。子弹飞得太快并不是好事;一个人,如果他的确是个人,走慢点也并无害处;因为他的辉煌根本不在于行走,而在于亲身体验。
人为什么活着,就是体验生活,体验美。
理性可以使我们生存,感性更让我们懂得生活,两者不能缺少。若是将两者放在天平的两端,能够达致平衡,那便是一件幸事。
如果用两者诠释一个人类终极的问题,人是什么,理性的一方会说,人不过是动物,由多少种基因、多少块骨头、多重的肉组合而成的,感性的一方会说些什么呢?他们唯一共同的感觉就是所知的辞藻根本不够用。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玫瑰与蜡烛。
一朵玫瑰/亵渎它是多么得罪过/一根蜡烛/燃烧它是多么得光辉/你是玫瑰/那么骄傲 那么美/你是蜡烛/那么卑微 /那么美/美是上帝赐予的最好的礼物/凡人不懂审美/不懂玫瑰是来欣赏品味的/不懂蜡烛是用来照亮前方的路的/于是,他们将玫瑰插在牛粪上/将蜡烛供奉在祈福的桌上/凡人终是庸俗了,迷失了
这首诗,乍一看,有点看破红尘的味道,感觉是哪位佛性女孩写的诗。
为自己写诗,哪怕写得很烂,都要继续写下去,因为那都是你体验过的证明,是被记录下来的所思和所见,是人生珍贵的东西,藏着我的愚笨,藏着我的感性浪漫,藏着我的孤独与独特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