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都不好,虽然阳光明媚,但是心头好像被重重的霾遮住了,无法呼吸。
有2件事,让我无法释怀。
清晨,忽闻李咏癌症逝世的消息,不禁悲从心来,无法想象如此好的一个人,陪伴我们从小到大的人,只会给大家带欢乐的人,就这样走了。
才50岁啊,生命为何如此的脆弱?
中午,饭后往回走的路上,看到一个胖胖的女人抱着五六岁的小孩急匆匆的跑过,随后就听到后面七八个特勤人员跑来,追上来就把这个胖女人拿下。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偷小孩的,胖女人被摁倒反剪双手,后来押走了。(事发突然,没来得及拍照)
我心里就在默默的诅咒,为什么不直接打死?
请原谅我,使用如此恶毒的诅咒。
2016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确认没看错,拐卖儿童的量刑,只有5-10年。
为什么不是死刑呢?
我们总是对好人过于严苛,对坏人过于包容。
李咏在美国抗癌17个月,今天很多人都在问以前为什么没有听说李咏癌症的消息?
我想以前大家都在责问和传播流言蜚语,去年都在传“李咏一家赚够了钱就跑去移民”。彼时哈文站出来,说了一句:没有。
但是,难堵天下悠悠众口!
有一条“一年失踪20万孩子”的不靠谱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
每年都有这么多小孩丢失,但是拐卖儿童的人量刑却很轻。
有人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因为买小孩的太多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偷小孩。我觉得这个逻辑是有问题的,吸毒的人那么多,为什么还要抓毒贩?
人把人当商品买卖,已经超出了人性的范畴。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对待这种野蛮的非人行径,为何还要用文明人的逻辑去判定?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最重要的瑰宝,承载着家人的期许和欢乐。谁不希望后继有人,把自己的家庭传承下去,但是偏偏有人却要偷别人的孩子,断绝香火,为了蝇头小利做出禽兽之举,无异于夺人性命。孩子的丢失,父母就丢失了人生的意义,虽然活着,但已死去。
李咏被病魔带走了生命,世间自此少了一个风趣幽默的主持人,
那些被偷走孩子的家庭,亦如熄火的炉子了无生趣。
我愿每个好人都能快乐安康,也愿每个坏人都能罪有应得。
我更愿人人心同此愿,心同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