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没有准备好写什么的情况下就打上了这个标题实属仓促,但是既然时间那么那么长,总有机会填满,何止三则。
今天来谈谈爱情吧,虽然打下每一个字的我,都写满了失恋的气息。
都说二十岁的爱情尚好,不是爱着谁的房子车子,存款几位,名片的logo,恰巧只是你在阳光下穿了我喜欢的白衬衫。又或者,只是你穿白衬衫的那天,我恰巧迷上了当时的阳光,顺便,也迷上了你。
就是这么凑巧吧,在发誓了不再更新关于你的日记之后又看到了不同的你,讲了我喜欢的历史事件,推荐了我喜欢的电影,表扬了我常听的京剧,也恰恰展现了我喜欢的成熟而幽默,包容而不轻浮。
也可能,是你今天穿了我喜欢的黑色衬衫。
没错,我不喜欢白色的,从来不喜欢。
我不喜欢白颜色的女孩子,看起来出尘,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盈盈可爱,说话可能带点尾音,甚至在夏天的午后,鼻尖会闪过露水般的汗珠。也许她们会在不经意间用发丝擦过你的衣角,会在万圣节的时候躲在你的身后尖叫,会幽怨的在深夜发朋友圈说不想一个人过今年的双十一,也许……
我不喜欢的,是她们会吸引你的目光。
她们出尘,可是我好势利啊,会提前计算好你的学历、收入、发展,会看看你的车现在值多少钱,会算算你和我的年龄差我的妈妈会不会同意,你会不会仕途上步步青云,结婚以后家里的大事小情你会听我多少,孩子长的像你会不会不是太好看,甚至想到了,万一你比我早离开,那几年,我要怎么办?
真真是,鲁迅先生的那句,看了一眼短袖,就已经浮想出了半生的纠葛。
我也承认啊,每周见你之前,我的眼线要多画十分钟,口红要涂最贵的那一支,提前吃三个薄荷糖,然后再选一个好的位置,同你面面相觑。如果你注意到我,我变闪开目光装模作样的玩手机,如果你没有,我便目不转睛的盯着你,顺便思考一下,你会不会爱上我?
总有人劝我,你没那么优秀,也许我再游历几年,会发现你并无迷人之处,会觉得你和别的女生结婚的消息是个再稀松不过的八卦,会觉得你的身材样貌都不是我年轻时见过的模样。
纵然我在其他的场合多么八面玲珑伶牙俐齿,多少人觉得我纵横拼杀的姿势干净利落,战场上从不会输,却终究是一个在你面前话都说不出来的小女孩。
不容置喙,脸红心跳是爱情本来的样子。
而你的黑衬衣,也是我的爱情本来的样子。
我并不是多喜欢你吧,只是偏偏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