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年到崇祯十一年,明朝在对内镇压农民起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张献忠被迫在谷城投降,李自成只带着十八骑突出重围,逃进商洛山,此时杨嗣昌的“四正六隅十面张网”计划正处于收官阶段,眼看就胜利在望了,为了稳定东北,杨嗣昌建议崇祯皇帝暂时与皇太极议和,为“安内”争取时间,可是,崇祯皇帝始终没有明确支持此次议和,以至于洪承畴、孙传庭率兵北上,抵御皇太极发起的“秋季攻势”,从而丧失了一次“安内”的绝好机会。
通过崇祯皇帝的表现,我们可以发现,崇祯皇帝不愿意议和,甚至不愿意把议和作为一种谋略来使用,可能这有损他作为真龙天子的威严,那么,崇祯皇帝是不是真的不愿意议和呢?崇祯皇帝虽然说非常爱面子,甚至有时活要面子死受罪,但是,他不是一个傻子,而且也有一些谋略,因此,他应该明白,杨嗣昌的建议是合理的,此时与皇太极议和,将议和作为争取时间的谋略,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他为什么依然不同意呢?笔者认为,崇祯皇帝是不敢同意议和,他怕承担议和所带来的一系列责任,他更害怕这影响到他作为帝王的权威。
崇祯十三年至崇祯十五年间的“松山之战”,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明军与清军军事力量相当,胜败本来很难预料,由于朝廷的一再催战,导致洪承畴被迫出兵,以至于中了皇太极“围点打援”之计,其实洪承畴是知道皇太极的用兵方略的,明军方面这是明知是圈套还要往里钻,皇太极偷着笑呢!最终,洪承畴被围于松山,导致松山惨败,锦州失守,宁远以北疆土全部落入敌手,此役打了两年,朝廷方面都有些什么动作呢?
崇祯十五年正月初一,崇祯皇帝专门就松山之役召开御前会议,大过年的还召集重臣们加班加点开会,敬业精神确实令人敬佩,兵部尚书陈新甲,也就是一再催促洪承畴出兵解围的那个人提出了一个建议,那就是希望能与清军议和。
陈新甲进言非常谨慎,他将议和说成“款建虏”,“款”就是施加恩惠的意思,“建虏”是对清朝(建州女真)的蔑称,在松山被围以后,松锦局势严峻,这个建议应该说体现了陈新甲作为兵部尚书应有的水平,松山之战以后,清军肯定将乘胜进攻宁远,如何缓解这种危局?战肯定是下策,那么就只有和了。
无论是陈新甲,还是崇祯皇帝,包括洪承畴,都非常清楚松山之役的重要意义,此时的崇祯皇帝说了一句很无可奈何,也非常重要的要,“可款则款!”这是什么意思?崇祯皇帝终于放下了他高贵的身份,因为他如果不议和,就只有失败得更多,而他已经败不起了,所以他只得同意陈新甲的意见,与皇太极议和,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吧!至少要保住宁远和山海关。
列位看官,我们再从皇太极的角度来想一想,松山战役打了两年多,皇太极亲临前线指挥,终于完成了围点打援的战略部署,目前,洪承畴兵困松山,祖大寿的锦州也被围得水泄不通,皇太极离胜利已经不远了,他还会同意议和吗?
很多人都认为议和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皇太极是一个具有战略远光的帝王,他同意了这次议和,毕竟,目前部队需要休整,国家需要恢复元气,更需要补充大量的物资,这场战争国力的消耗太大了,他更希望通过议和,能达成某些协议。
皇太极把在征战中抢夺来的原明朝发给海西女真四部及蒙古诸部的敕书(实即与明朝的贸易许可证),一直保存到崇祯十二年,这就可以表明了他要与明朝发展贸易的愿望,他希望通过与明朝的贸易来加强国家的力量,毕竟,清朝那时的国力相对与明朝,实在是相差悬殊。
就算在松锦决战处于优势时,皇太极也非常清楚,内修政理其实还没有彻底完成,目前的团结一致是由于处于决战的关头,他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整合自己国内的政治“山头”(这一点在皇太极去世后表现得非常明显,差点引起了内部的大火拼),由此可见,明清之间原本是存在着议和成功的可能性的。
那么,此次议和成功了吗?一开始还比较顺利,陈新甲全权负责此事,他派兵部马绍愉以二品官衔赴沈阳与皇太极进行秘密谈判,皇太极热情地款待了马绍愉,并表示了同意议和的诚意,须知,此时已是三月,皇太极已经攻陷松山和锦州。
在清军处于优势地位时,明清的议和,明朝是肯定要付出一定代价的,皇太极提出了几点要求,首先是要承认清朝的合法地位,相当于裂土封王了,然后划分国界,基本在宁远和塔山之间,这意味着明朝将基本放弃辽东(除了宁远),在宁远和塔山之间建立两国互通贸易的交易区域,皇太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增加国家财力的目的,在金钱方面,皇太极要明朝每年馈赠黄金一万两,白银一百万两。
其实,皇太极的议和条件还是不错的,至少暂时平息辽东战火,宁远前线的压力可以得以缓解,更重要的是,明朝大量的精锐部队可以腾出手来“安内”(就算松山之战后,吴三桂率残部退守山海关,关宁铁骑依然是明军的精锐),而且,“安内”的军费问题也可以得到彻底解决,因为,辽东战场所耗军费占整个军费开支的绝大部分,可见,此时议和,对于明朝有利无害。
皇太极对于此次议和,也表明了态度,他给崇祯皇帝写了一封信,结尾处写道:“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约九月不至则治兵。”这应该算是给崇祯皇帝下的最后外交通牒了,一旦议和失败,那只有刀兵相见了。
陈新甲看到马绍愉的信件之后,知道了谈判结果,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可惜,百密一疏,这件事属于国家最高机密,他的保密意识太差,就这么放在桌上了,他的秘书以为是一份普通的塘报,竟发表在邸报上,这就相当于将议和之事公布于天下。
崇祯皇帝看到后非常生气,内阁辅臣也都明哲保身不置一词,言官们马上蜂拥而上,弹劾陈新甲卖国投敌的奏则,犹如雪花一般飞到崇祯皇帝的御案前,一场口水仗开始了,崇祯皇帝震怒,看来这个责任他是不会负的,内阁辅臣诸如周延儒之流,也不是有担当的人,没有出来说公道话的,能够担这个责任的,就只有陈新甲了。
陈新甲作为具体操办议和事宜的人,就应该替这位爱面子的皇帝顶这个黑锅,崇祯皇帝顶多也就是给他一个革职查办的处分,走走形式,给舆论一个说法,说实话,崇祯皇帝还是挺欣赏他的,可是,此时的陈新甲就有点儿犯书生意气了,非常没有大局观,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文章,还声称这是皇帝要他做的,崇祯皇帝没办法,只得杀了他。
议和是战争中的一种政治手段,崇祯皇帝却没有意识到议和的重要意义,更不想为此承担责任,明朝与清朝在东北对峙多年,除了这一次陈新甲议和,之前的袁崇焕,也曾提出过议和的建议,但也是由于皇帝和大臣死要面子,又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没有成功,最终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可谓自毁长城。
陈新甲之后,再也无人向崇祯皇帝进言与清朝议和,崇祯皇帝也不愿意再提与清朝议和之事,列位看官,再回到开头的问题,在崇祯十年至崇祯十一年间,李自成和张献忠元气大伤之时,崇祯皇帝为什么没有采纳杨嗣昌的合理化建议,与皇太极议和,以争取时间,全力“安内”?看看陈新甲的结局就明白了,因为崇祯皇帝不愿意为议和所带来的权威损失承担责任,这才是核心原因。
直到大明王朝的最后时刻,崇祯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实在可惜,明白得太晚了,既然要面子,不愿忍胯下之辱,又不愿意挺身而出主动承担责任,那就只能为整个大明王朝的覆灭负总责了,这是皇帝的历史责任,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实在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