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跑步——我比从前跑得快》

趁着人潮刚刚涨起,趁着烈日还没发出严厉的炙烤,一早我骑着小电驴开过三个红绿灯,骑向跑步的大公园。因为距离短,我从来不戴头盔。一是麻烦,你想才三个红绿灯,刚骑上车,几分钟就到了。二是我去跑步,跑完大汗淋漓,戴头盔没事,可是摘头盔有事,俨然一个汉jian头,湿湿的头发黏贴在头皮上,不忍直视。我可是社会主义好青年,在一线城市的街道上,虽然不遵从交通规定:骑电动车必带头盔。但我也不能顶着一头汉jian头,在这社会zhuyi大道上横冲直撞。

跑在风景优美的大公园跑道上并没有那么孤单,有很多同行者,有跑步的,走步的,打太极的,舞刀弄剑的,广场操的,各种都有,我从众多的运动中,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跑步。每每跑完都感觉身体很舒展通透,而且可以抵抗睡懒觉,困乏,抵抗力下降等等。可谓好处多多,不跑不足以平体愤。

刚开始跑步的时候,我是没有毅力全程以跑步的姿势前进的,因为身体吃不消,身体传来想要保持舒适姿势的信号。跑道上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人,都是以走路为主,很少有像我一样跑步前行的。于是我跑一会走一会,走一会再走一会。直到有一天,一个健硕黝黑的大哥,从我身边一闪而过,他的速度很快,一手拿着手机看着新闻,双腿不停歇的往前跑。他是公园里的显眼包,因为这么多人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穿上衣。我喜欢这样特立独行而有毅力的人,于是我就偷偷跟在他的身后,跟着他跑步,几圈下来我已精疲力竭。他还在不停的跑,汗水顺着他那黢黑的肌肤往下流,他依然健步如飞。心里不禁感叹佩服佩服,心里剩下膜拜和羡慕。

我偶尔可以遇到他,我和他的跑步时间并不一致,有时候我都快要结束了他才来。于是时常要靠自己独自前行,应付公园里大爷大妈投来的观赏目光。我还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跑跑走走,我想到有本书是写跑步的,是树上春树写的《当我在跑步时,在谈些什么》,淘来大概3个小时读完,树上春树在锻炼跑步的时候是听着音乐的,他尤其喜欢洛奇的主题曲《gonna fly now》还有至死都是18岁《18 till I  die》。于是我借鉴了树上春树的做法,我准备了几首振奋人心的英文歌戴着耳机出发了。不知是振奋音乐的原因,还是这个长跑小说家树上春树给我的力量,我忽然变得特别能跑。

在大概500米的环形跑道上,我以快跑的节奏,跑了一圈又一圈不知疲惫,当耳中传来洛奇主题曲的时候,尤为振奋,我还会特意加快脚步。只要那个半裸黝黑的大哥不来,我就是公园里的跑步王者了。这干劲,咱也脱了上衣,帅气的一扔,特立独行的往前跑,谁与争锋。可是我这白白嫩嫩还有爬着些许青春痘的上身显然格外扎眼,算了,做一个符合自己心里秩序的普通人比较容易做到。


《阿甘正传》

跑步时时常会想到一句话:Forrest,Run Run,这是《阿甘正传》里的经典台词,电影里那个挣脱脚箍自由奔跑的少年,给了多少人鼓舞和奋进的力量。阿甘通过跑步,摆脱欺凌、鄙视、嘲讽、束缚。阿甘的故事告诉我们,真理其实很简单,不在玄奥的哲学中,也不在恼人的思索中,而朴实地生活,努力地实践就是最好的选择。

顺着公园的跑道前行,脑海里闪过树上春树的那本书名《当你跑步的时候,在谈些什么?》,我也不禁问自己,此时此刻我正在想些什么?很多的想法在脑海里都是一闪而过,只有一个主旋律萦绕在脑海里,那就是:Forrest,Run 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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