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调进如皋中学不久,我在办公室里听到教师在议论一件事。校里有个站门岗的职工韩XX,是个老实无用之人,说话都不利落,他的儿子在本校初二上学,在班上也常常受到同学欺负。老师们在办公室里议论的是:韩XX的儿子在两天之前被同学打伤,已经去医院拍Ⅹ光片,肋骨都被打断了。但是班主任向校方汇报,校长叫班主任自己处理,两天了没有一个人去找打人者的家长。我一打听,原来家长是当时县里主管教育的副县长,谁都不敢去找他的麻烦。
我心中升起一团怒火,马上跑到和学校相邻的县政府办公室去找X县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爱理不理地说:X县长下乡视察工作,没有时间接待你……。我索性走到门口走廊里,让相邻办公室都听到,大声说:我是如中教师,请你们转告X县长,他的儿子在学校把同学的肋骨打断了,已经两天无人过问。我相信这件事X县长必须要管的!
果不其然,中午X县长就赶到韩XX家中打招呼,表示他真的不知道儿子作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看來Ⅹ县长还是很通情达理的。
这个韩XX又找到我的家中,问我怎样向县长索赔,要多少?我对他说:这个事我是看不惯你受欺负而打抱不平的,你这样一來,倒变成我是个幕后策划者了!你想怎样,就怎样。你可以问別人,不要再來问我。
后来听说X县长的做法使受害者满意。他又把自己的儿子从如中转到农村中学去了。如中Ⅹ书记在办公室里说。校方已经对打人的学生作岀了处理,是勒令转学。其实校方连处分的布告都没有,口头上说说的。我知道处分学生有个勒令退学,从没听说过有勒令转学的。
93届高中毕业生中的吴X同学,在校时各科成绩优秀,又是学生会的主要干部,所以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她在学校里有一定的知名度,高考的第一志愿是清华大学。
不料在高考时一个科目有些失误,她的总分虽然高出本一分线几十分,但离清华大学录取线差了两分。老师们和家长都认为她录取清华还是笃定的,因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录取有加分。
录取工作开始后,清华大学的通知书发下來,她没有被录取。本一的录取几乎结束,还没有录取。她的家长急了,到招生办公室查询,原来加分的省优秀学生干部中沒有吴X的名字,而是另一个学生。
她的家长急了,追到学校。校方只得说出实情,原来发了表格给吴X填了以后,学校上报的是另一个学生的材料。还说当时估计吴Ⅹ是用不上这个加分的,才调整给另一个合乎条件的学生。此事连班主任都不知道。
吴Ⅹ的母亲和我是上高中时的同学,她告诉我:吴X的加分资格被XⅩⅩ替代了。我听到这个名字很熟悉,这个学生的父亲是南通市某部门的负责人,是个军转干部。他的一个战友在我爱人的厂里当副厂长。有一次我和这个副厂长去南通,中午这个学生家长招待吃饭,战友之间无话不谈。了解到我是如中教师时,他把儿子是通过什么途径,送了多少礼,送给哪些人,才借读到如皋中学的。每年还要两次送重礼。说就是这样都没有搞到如中的学籍,只能是借读,高考要回南通市内参加报名考试,不能算如中的名额。
我到学校打听,果然就是这个学生,是回南通参加高考的,而且这次考分低于本一线,因为有加分,已经被本一院校录取了。
我责问学校领导,为什么省优秀学生干部要评给没有本校学籍的借读生,校长无言以对,推说不了解这个情况,学籍问题归教导处管。我在南通就听到那个家长说过,每年要送两次大礼中就有X主任的名字。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吴X的家长,她们有了这个重磅炸弹,就追到教育局,弄得学校很尴尬。
但是高校录取照常进行,没两天吴X被录取到当时也很热门的高校:上海海运学院。
教育局做吴X母亲的工作,此事件中应负主要责任的人,还在县职称评定委员会任评委。吴X母亲是白蒲中学教师,以后还会有求于此人。而且录取已成事实,不可挽回。学生家长只能作罢。
校长又找我说,此事已经很难处理,吴X的录取已不可能改变了。X主任狡辩的理由是: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中没有学籍上的规定,我当即反问:哪怎么没有送个石庄中学的学生上去?校长说,再追查下去,得到的结果最多是:X主任受到处分,那个学生退回到本二录取。但还不一定会有这种结果。那样的话,我就是自找了两个记恨一辈子的仇人。对谁都没有好处。校长劝我:到此为止。他还作出承诺,不让任何人因为这事而对我打击报复。
我仔细想想,校长还确实说的是实话,我也无可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