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点是我的好朋友。前面已经介绍过了。
但是老点酒量不如我,这个前面没有说。老点虽然酒量不行,但是喜欢喝酒,对各种酒都很着迷,啤的,白的,红的,高度的,低度的,浓香的,酱香的,国产的,外国的。幷且总喜欢挑战我,每次都被我喝到满地乱窜,最后不言不语。
有次我和他开玩笑,我说你不要每次都不自量力挑衅我好不好,喝也喝不过,还总喝多,你这两百来斤我实在是搬不动啊。老点总是笑笑回答,我的酒量会涨起来的,到时候我不嫌你胖,我背你回家。
其实老点锻炼酒量这一说是源于第一次见女方家长,没喝两杯就倒了,后来自觉很没有面子,于是老点就奋发图强,准备一雪前耻。不过命运总是不按套路出牌,就在我们以为老点会永远吊死在这棵树的时候,居然传来了老点失恋的消息。相处十五年,同居八年,正准备领证,女方提出分手,老点完败。
没有任何意外,我又中标,负责安慰失恋的老点,男人嘛,喝酒就当是疗伤了。
酒吧的环境一般,特别嘈杂,老点也不说话,只是不停的和我碰杯,我没有见过老点这么不要命的喝法,有点惶恐,于是和他聊天,以此减慢喝酒的频率。
终于知道了分手的原因。老点说,我对她太好了,以至于她把这种好当成是理所应当,在习惯了以后觉得就是这样了。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身影带来了新鲜感,于是就理所应当的忘记了身后。
我忽然无言以对。
这就是人生,人生就TM是一条不归路。老点狠狠地干了一杯,补充道。
是啊,在这坎坷崎岖的路上,总有一段需要我们自己来走,形单影只,暗无天日。一路走来,跌跌撞撞,诚惶诚恐。什么都想抓住,什么也抓不住。在路上,我们有过悲欢离合,有过阴晴圆缺。有的是在红尘,有的却在忘情。
月老和孟婆曾是前世的恋人,只不过最终一个牵了情丝一个了断红尘。
老点终于战胜了我,实现了背我回家的诺言,路空旷,垃圾遍地,在路灯的注视下,老点两百多斤的身影斜长,无家可归。
自虐的第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