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最幸运的大概就是泡图书馆明白了我的内心所系,对文学的浓厚的兴趣,不仅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同时因为翻译影响文学作品的原意,开始尝试读英文原著,重新拾起了英语。
三年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很多书,心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无数个痛苦难当的日夜,在书香和知识的浸润下独自舔舐着伤口。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简书,并开始在简书上写作,一年多的坚持,确实有很大收获,文笔越来越练达,虽然写的东西没有什么深刻的意义,但是写写一天的所见所闻,抒发抒发自己的所思所想,不失为自省和自我疗伤的好方法。
写作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同时也是建立逻辑并自我反思的过程。一个人经历一件事,不论喜悲,都应该留下痕迹,在这无数的痕迹中去找寻到内心真正追求和舒服的状态,并不断的努力完善,从而达到理想的人生彼岸。在简书的一年时间里,我曾经一度执迷于阅读量,会因为阅读量破三位数而欣喜不已,也会因为没有阅读量而郁郁寡欢,后来我明白了,无论是写作还是阅读,都应该是我的兴趣,而不是利益的载体,因为你将写作和阅读与利益挂钩的时候,你的心就失了纯然,“心怀鬼胎”,看书写作不仅得不到心灵的净化和升华,妨害了作者的真意,同时也少了很多的言外之趣。明白了这点,我不再醉心于阅读量,也不在乎是否有人读了我的文章,我就静静的写作,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用笔触描摹出来,记录下来,也许此去经年,再翻开,回忆扑来,无论喜悲,仿佛都是昨天,那这就达到了我写作的目的。
以前,无数个伤感的瞬间,我习惯用跑步来发泄自己,但是后来我学会了用阅读来发泄自己。那是我比较艰难的一段岁月,觉得活着实在是没有意义,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追风筝的人》,与哈桑的悲惨经历相比,我的经历简直不值一提;读到雨果的《悲惨世界》,冉阿让的救赎更是让我钦佩,我又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呢?读了《月亮和六便士》,为了梦想,拼尽一生又有何妨?在阅读中见证了别人的轮回,喜怒哀乐,悲苦一生,得与失,幸或不幸,不过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罢了!
人生注定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没有人能陪你走到最后,人生海海,起起落落,鲜花和掌声不过是一场盛大的烟花表演,人在大多数时候是平淡而平庸的,我们享受众星捧月的喜悦的同时,也得学会习惯盛大烟花表演落幕后那无尽的空洞和冷漠。
我不怕生命冷场,因为书香氤氲了人生实苦的叹息,笔墨晕染出少年轻狂,回眸细观,人生迟暮,演绎着或平凡或壮观的一生,在回忆中安详的落幕,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我来过,不曾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