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文多了就想自己码几个字
多年以后,林灼华躺在床上望向窗外天空的时候,回忆起那年的夏末,蔚蓝的天,微凉的风,悠扬的歌声,那个少年,恬静又美好。太惆怅了,林灼华心里想,这种感觉就像一大滴浅色的墨水滴在宣纸上蔓延开来,记忆就是这样,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水闸的江水一般倾泄而出,林灼华赶紧收回思路,下床拿起手机出了门。
穿过小区的小广场,一个人不多的角落里,林灼华坐在椅子上,思绪有些混乱,想着从前多美好啊,再看看现在这狗逼生活。
干净温柔,淑女,好看,第一次见程小菲的时候,林灼华就是这么想的,她可真好看,不是漂亮,就是好看。
“灼华,我们去爬山啊。”
“好啊。”
“灼华,去我家玩啊。”
“好啊。”
“灼华,我带你去我奶奶家溜达,我奶奶对我可好了。”
“好。”不管程小菲说去哪里,林灼华都随着她,觉得去哪里都好。
程小菲总是温温柔柔的,说话也是细声细语的,林灼华就不是,所以很羡慕程小菲,因为自己不太不像个女孩子。
程小菲说,灼华,我一看见你就有刀光剑影的感觉,像侠女,帅帅的,很酷。彼时的林灼华也刚好是一头短发,假小子的模样,短头发长刘海,(呃,现在看是杀马特)衣服都是休闲的款式,中性的打扮,个子很矮放在人群里也不起眼的样子,大概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走路晃起来的样子更像个男孩子,有那么点的潇洒和帅气。
夏初天气有点热了,林灼华坐在课桌前做习题,自习课老师也不在,大家有学习的有玩闹的,有聊天八卦的,教室里嗡嗡的都是同学们的吵闹声。
突然有人喊,呀!她俩咋打起来了?林灼华顺着声音向后排看过去,一下惊了,程小菲跟徐芳芳打起来了,互相正在扯头发撕衣服,程小菲的眼镜都不翼而飞了。旁边都是看热闹的,竟然没人拉架。林灼华赶忙跑过去,奋力的去拉开她们,可惜她力气有点小,这时候其他的女同学也看不下去了,纷纷跑过来拉架。
突然一声布料撕裂的声音,程小菲的衣服背撕破了,林灼华一看不得了,周围好多男生开始起哄了,必须得拉开她俩不可。好在拉架的人多了,拽住了她们俩。林灼华看见程小菲的眼睛红红的站在她身边,左边的脸也红了,却是一副倔强的样子,眼泪在眼圈转,却愣是不让它流下见。徐芳芳倒是哭了死来,有些委屈,嘴里不饶人的骂着贱人之类的,在大家的拉扯下却也是不再往前冲了。林灼华帮程小菲找到了眼镜给她戴上,硬拉着她走出了教室。
青春期的男孩女孩是躁动的,懵懂的,所以程小菲喜欢了纪雨,徐芳芳也喜欢,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林灼华也喜欢,长得帅的男孩子谁不喜欢呢。林灼华没跟程小菲说过,不止是因为程小菲喜欢纪雨,还有觉得自己配不上纪雨,只有程小菲那样好看的女孩才配的上。
班里其他的女生也不喜欢程小菲,林灼华不知道为什么,程小菲没什么朋友,只有林灼华跟她一起。林灼华一直想不明白是为什么呢,她那么好看,说话又温柔,很多年以后林灼华明白了。
林灼华不喜欢孤立别人,她也被人孤立过,能感同身受,多年以后她才真正明白了共情这个词。那时候的她就是觉得如果程小菲自己一个人会很孤单,会很伤心。她就是要和她一起,一起上学放学。有的人就是这样,你喜欢一个人,她怎么都好,会不自觉的想和她在一起呆着,要是不喜欢的人就会离对方越远越好。林灼华就觉得她是喜欢程小菲的,觉得她什么都好,想总和她在一起呆着,不说话也行。
那次打架以后,程小菲好像没受什么影响,依然我行我素的上学,我行我素的喜欢纪雨。说起来纪雨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林灼华的印象,纪雨白白净净的,很瘦,个子不太高。长了一张冷面孔。平时喜欢和齐飞宇在一起玩,上学放学都在一起,形影不离。很多时候能看见他们彼此勾着小手指一起走路。这情景让林灼华想起自己和程小菲了,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吧。
纪雨从来不跟程小菲说话,他知道程小菲喜欢他,就是不和他说话,程小菲也不再搭理他了,转为默默的喜欢。
林灼华在班级里也不爱说话,也不太和其他同学来往,程小菲也是这样的,要不她俩怎么能玩到一起呢。打架的这个事没多长时间也就淡了,程小菲喜欢纪雨的这个事大家也不怎么讨论了。好看的女孩子也不会缺人追不是,所以程小菲的桃花又来了。
“起床了,快起床!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上班要迟到了!。。。”
林灼华迷迷糊糊的摸到床头上的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向上滑了一下,王一博也不吵了(闹铃)。趴在枕头上又眯了一会,迷糊的爬起来,走去洗手间洗漱。
化完妆跑到下楼,按亮手机屏幕看了一眼时间,刚好能赶上公交车,然后一边走一边想今天有没有什么落东西在家里没拿,都快走到公交站牌了突然想起来了,妈的笔记本忘了拿,在心里骂了一万遍麻痹的。怎么办?能怎么办,今天开会要用材料的都在笔记本里呢,昨晚可是做了半宿的方案啊,公交车是赶不上了,回家拿完笔记本打车上班吧,别心疼打车钱了,谁让你自己不带脑子呢,每天落东落西的。
拿了笔记本的林灼华站在路边上,心里想着是滴滴省钱还是出租车省钱,想想算了,先叫滴滴,等车的时候有出租车就坐,再取消滴滴,哪个快就坐哪个吧。掏出手机,打开叫车软件。
“美女,坐车吗,捎你一程。”
林灼华听见有人说话,抬头确认一下是不是在跟自己说话,一辆灰色的SUV停在她前面,车里驾驶座上坐着的才是美女,看着她,大概是看林灼华有点蒙,又问了一遍“你是不是着急上班啊,去哪,我带你一下吧!”
“啊。。”林灼华才反应过来,“我去XXX,你顺路吗?”
“我去XXX,正好路过。”
“那,那太好了!谢谢了!”林灼华拉开车门上了车。
“我去XXX办事,看见你在路边好像是在打车,看样子挺着急的,寻思顺路的话带你一段吧,我这也不着急。”开车的美女解释了一下。
“哦,是有点着急,今天东西落家了,回去拿就没赶上公交车,太感谢你了。”
林灼华系上安全带,心里想着你这是个美女,要是男的我都不坐,这年头好人热心的人不多,这个人还挺热心的。
“你在XXX上班吗?离的挺远啊,每天都搭公交去吗?”
“嗯,是有点远,习惯了就还好,也没想过换工作。”
“那来回跑挺辛苦的哈,麻痹的前边那个傻逼在路中间晃悠啥呢。”
“现在人开车就这样,这路就跟自己家的似的,想咋晃悠咋晃悠。”林灼华没想到这女孩还是个暴躁脾气。
开车的女孩长头发,发尾有些自然的弯曲,林灼华比较羡慕这样的长头发,自己一直是短发,各种短发。女孩皮肤白皙,下巴和额头有几个不太明显的痘痘,不难看,倒是显得挺活泼的,高鼻梁,眼睛不大不小,双眼皮,眼底清澈。
“你叫什么名字啊,搭顺风车咋滴也得知道一下好心人是谁是吧。”林灼华带着笑意的问。
“啊,我叫沈颜。”
“我叫林灼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好名字。”
“可惜不是宜室宜家。”林灼华笑着说,“你名字更好听,沈颜,颜色的颜吧,人间好颜色,形容女子娇美容颜,可以说是人如其名了。”
沈颜一笑,被夸好看既不自傲也不过谦,打开转向灯手中方向盘转了半圈,“我名字就还好,我爸起的,我还真没问过什么意思,我就当是你说的那个意思吧,不过你这个名字还挺古风的。嗯。。有点刀光剑影的意思。”
一听到刀光剑影这个词林灼华觉得心里有些酸涩,想到从前程小菲总爱这么说,也只有她一个人喜欢这么形容她,没想到多年以后还会有人说同样的话,“以前有个朋友也这么说过我。”言语中带了些落寞。
“那还挺巧,看来我形容的很准确。要不加个微信吧,也算是缘分吧,虽然我不太信缘分,哈哈。”
林灼华收起落寞的情绪,加了沈颜的微信,“呀,你是看过天官赐福吗?我喜欢花城哎。”
“对啊,但是我喜欢谢怜。咱俩还真是有缘呢,虽然喜欢的人物不一样,好歹是都喜欢一部小说呢。”
“所以你的微信名叫花城,你这个名字还挺独特的。”林灼华想说你这喜欢挺独特,都是喜欢哪个人物就叫哪个人物的名字,她偏不,还真是想法特别。
林灼华下班后坐在公交车上,耳机里播放着梁博的歌曲《表态》,今天沈颜车上听到的歌,问了沈颜歌名。沈颜,颜色如花,挺好的小姑娘,今天还说自己名字刀光剑影呢,林灼华在心里轻笑了一下。一想到刀光剑影又想起程小菲了,耳机里的歌声正好到了那句
“少年你和伙伴
一起走过时间海
你和他搂着肩
只是不在是小孩”
是啊,那时候都是少年。。”
“在等我姐啊!”
林灼华回头,一个样子清秀的男孩慢悠悠的走过来,面带笑意。
“是啊,你今天这么早啊。”
“嗯,没有晚课。”
“哦。”
林灼华不太跟程小菲的弟弟说话,程小菲说过,“你别搭理程小帅啊,他可烦人了,我身边的朋友都被他烦走了,我的朋友他都要追一追,跟有病似的,你千万别理他。”
“你今天都上什么课了,我姐昨天跟我说她要报补习班呢。我妈让我也去,我不想去,我想去学唱歌。”程小帅话还挺多的。林灼华也不能真不搭理他,再说也不至于他就真来追自己。
“我也报补习班了,还报了画画,在一中那边上课。我们班同学推荐的,还挺有意思的。”
“我唱歌的学习班也是一中那,在文化馆那,我听说四楼就是画室,你不会就在那学画画吧?”
“是啊,在文化馆,那还挺巧的。”
“你们俩聊啥呢?”程小菲从班级出来了,笑眯眯的问他俩,“你今天下课这么早啊。”这句话是对程小帅说的。
“没有晚课。”
“哦,那走吧咱们。”程小菲拉起林灼华的手。
林灼华觉得很开心,因为从小到大很少有人会主动拉她的手,她也不会主动去跟别人亲近,她觉得她跟所有人都有距离感,她走不进他们,以前试图走进过但是以失败告终。不知道友谊是不是也跟爱情一样,对第三个人有璧,林灼华不喜欢有第三个人的友谊,一旦有第三个人,她就会默默退出,这大概也是一种占有欲吧,亦或是没有安全感?
彼时程小菲没有什么朋友,彼此是最好的朋友,没有距离感,没有隔阂,很亲切。不用担心第三个人,不用担心程小菲跟别人要好而冷落自己。
学校组织整个年级打乱重新分班,林灼华分到了二班,程小菲分到了五班,分班后两个人也每天放学后一起回家,不在一个班级里两个人就写信,淡蓝色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清香,程小菲的字迹清秀,带着淑女的气质。其实天天下课就在一起,想聊的都说的差不多了,又不是天涯远隔,还酸了吧唧的写信,这种事也只有小孩子能干出来,信里的内容无非就是我想你啦,我在这个班级怎么样怎么样,吧啦吧啦的。那个时候她们不觉得酸,也不觉得幼稚,就是想写,觉得写信更能表达自己的感情。后来每当林灼华回忆到这些的时候就觉得挺美好的,单纯幼稚,其实幼稚是挺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