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可以宣传为纯天然产品吗?
不少化妆品广告热衷于宣传“纯天然”“无添加”等吸引消费者眼球的词语,这些所谓的纯天然是否真的就是纯天然呢?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
某公司在店铺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成分天然无添加”等字样。经查,其中“成分天然无添加”内容虚假,广告费用220元,最终被处罚款660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成分天然无添加”本身就与化妆品的化学工业产品属性不相符。在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一文中,就明确指出: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第二十四条规定:化妆品广告中不得宣传化妆品为“纯天然产品”“有机产品”等;化妆品中添加有部分天然或者有机原料的,不应概括宣传为“纯天然原料”或者“有机原料”,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化妆品为“纯天然产品”或者“有机产品”。
因此,化妆品不能宣传为“纯天然产品”,部分原料天然,不能笼统表述为“纯天然原料”,建议在广告文案中直接清楚的表达具体是哪一种原料天然,而且也要保证是真实的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