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阿莫第几次来到这个地方,他已记不清楚。食物丰富,羚羊,角马随处可见。背风的阴处有一个臭水塘。臭水塘含有浓重的盐碱水面白晃晃,好似飘着冰霜。大树参天上午打个盹该是多么的惬意。可惜阿莫是一个流浪汉,每天奔波还勉强填饱肚子没有自己的领地,被各个领地的狮王赶来赶去。他叹了一口气。继续奔播,累了一上午只抓到了一只兔子。说实话狮子并不欣赏兔子肉。有一种土味,同样是吃草的黄羊的肉爽滑可口内脏糯滑简直是人间美味。想到这儿他狠狠的咬着兔子的后腿过发泄不满。
可能是上帝听到了阿莫的心声。在第二天响午的时候,他在溪边饮水时发现了一只一岁半的角马。阿莫在河东小角马在河西。一河之隔,阿莫连大气也不敢喘,静静的趴在地下。尽量压低自己身体还好角马只顾和水并没有发现异常。阿莫悄悄的躲在一大片马甲花里暗暗做好准备,兴许是小角马玩得一身水他竟然跑向河中央连蹦带跳的踩着水,惊起朵朵浪花。阿莫忽然从花丛中一跃而起一口要想咬脖子,但是差了一点,他只有到了颈部左侧,撕下脖子上的牛毛。角马从恐惧中惊醒飞快地奔跑跳跃想把阿莫摔下来,他顿时感到头晕,只有把爪子深深地嵌入角马的背后,防止他摔下来。四周都是碎石掉下来可不是残疾的不简单的,终于角马喘着大气不得不停下来,阿莫自然没有给他反击的机会。一口咬住角马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阿莫满脸污血他立刻剥开角马的内脏吞了下去,这是阿莫吃过最好的一餐来之不易。他迅速地把角马转移,甚至把地上的血用石头掩盖住,他不想因为空气中的血腥味找来不速之客,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饱餐之后,他来到西边第一次仔细的整理鬃毛。他现在对他的流浪生活充满信心。
多亏了就头角马生活舒适不少,秋天到了落叶纷纷飘落远望去地面桔黄所有的动物都开始储备食物为冬天的到来,做好准备草食动物开始迁移浩浩荡荡甚是壮观。像阿莫的流浪狮子,冬天向来都是冷酷无情。饥饿寒冷孤独可以说,每一个冬天给阿莫来说都是一个鬼门关,他真的太需要同伴,来自同伴的安慰能减少冬天的漫长。就这样阿布遇到了人生中肩并肩的同伴。虽然开始并不太理想。在抓到角马的第二天,他嗅到了陌生雄狮的味道,他的神经变得很紧张,不仅加快了脚步,就在他藏角马的地方,有一只雄狮子探头探脑,他大吼了一声,扑了过去那只雄狮暂且叫他菜鸟好了。菜鸟微愣,阿莫已经扑过去了,他慌忙躲避,看得出这是一匹刚刚被逐出狮群的年轻小狮,耐不过饥饿嗅到了血腥想吃一顿饱餐。好你个菜鸟,我被老的欺负难道还要被一个年轻狮子欺负?看我不教训你啊,阿莫连连攻击次次都直奔要害,但菜鸟机智避开最后给阿莫都不得不佩服菜鸟的身手,果然还是年轻好,他决定放过他停止攻击好像藏角马的地方挖,除叫马狼吞虎咽起来,他轻轻一抬头发现菜鸟并没有离开蹲在不远处盯着他。准确来说是顶着他嘴里肉。阿莫很讨厌被别的狮子盯着。还是一只饥饿的狮子。他打算转移地方。刚准备离开菜鸟忽然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意外的在它前面暴露出致命的脖子表示臣服阿木现在才清醒过来菜鸟是多么一个好的伙伴兴许,他们可以机智的抢回一个领地建立种群。他舔了舔菜鸟的脖子确定他们的关系,然后他把剩下的角马分给菜鸟,半个菜鸟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然后躺在他身边打个盹,莫看着他脏乱的毛发。肋骨突起面容憔悴这就是雄狮,看着他有种亲切感。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阿莫决定带着菜鸟好好生活。
阿莫发现,他和菜鸟十分有默契。追赶猎物不用发出提醒,甚至一个眼神就能理解对方。虽然抓不到大型猎物。但野兔也是能吃个够。他和菜鸟不在鬓毛杂乱,身体也丰润一些。最主要是有菜鸟在冬天也可以相互取暖。精神生活也更加丰富。菜鸟也依赖他。对他多年流浪经验崇拜。
这是他第几次来到这个领地。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毛发整齐。他不在匆匆离开,而是朝领地中心走去。更重要的是今天他不是一个人。没错,他和菜鸟是来挑战狮王。这个是秃尾巴的地盘。刚跨过分界线突尾巴,就带着他的帮手扑过来,二比二局面很平衡。阿莫首先扑向突尾巴的同伴。兔尾巴,刚想去帮忙就被菜鸟截住僵持着同伴频频扑向阿莫他只是一味地躲藏护这脖子,随着攻击越来越慢。等到他停下来喘气阿木轻轻的动了动耳朵。菜鸟扑向秃尾巴的同伴,他们只是咬伤同伴的后腿。他的脚瘸了被迫退出战场。瞬间变成了二比一,秃尾巴也知道不能胜利。假装扑了过来。没等阿莫和菜鸟反应过来匆忙逃走,他们不必在追,因为从今天开始这个领地就是他们的。领地中的其他狮子纷纷走过来露出脖子以示尊重。阿莫把自己能行使的权利也给了菜鸟同样,感谢这个陪伴自己的好伙伴。
这里曾经有两位流浪汉,相互依靠,相互取暖,为梦想为之奋斗,其实当不当狮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身边
“ 菜鸟明天愿意陪我抓野兔味道有点儿土,但是很想念”
作者有话说,感谢大家能读完。这篇应该算是篇小小说。是我在初中时候写的。文风还很稚嫩。发出来算是一种回忆。希望大家能给我提出宝贵的意见。,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