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第一】第12节 礼之用和为贵
闻: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①,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说:“礼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当和顺为可贵。以前的圣明君主治理国家,最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做事,无论事大事小,都按这个原则去做。如遇到行不通的,仍一味地追求和顺,却并不用礼法去节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 “礼”,是礼仪,是尊卑上下的礼仪。对礼的运用呢,贵在能和。“和”,是和顺从容,是尊卑上下之间的种种调和融洽。
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无论在政府工作,还是在企业、家庭还是会友,都有尊卑上下之分,礼仪规矩不能乱。但是,上下老幼虽有定分,情意却也要流通。这就是“礼”与“和”的平衡。
另外,为了小集团的利益,违背制度与少数人讲“和”,也是违背原则、破坏制度的行为,是不守“礼制”的行径。对这些打着“和”的旗号破坏制度的行为,要看清并予以抵制。唯有此,才能真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礼以和为贵,反过来,和也以礼为贵。一味的和,也有行不通的地方,不用礼来节制和,也是不可行的。这就是讲不能没有分别、没有距离,乱了规矩次序。比如父子之间,非常亲密,这是和,但也不能率意任情、流荡忘返。四川话说:“两爷子不打跳”,就是说父子之间不能嬉笑打闹。父亲承担着教育子女的责任,跟孩子再亲密,也不能没正形,没有父亲的样子。亲密到了放纵的地步,下次你突然要教育他什么事,就没有威信了。
礼之用,和为贵。不拘迫,也不至于放纵。凡事要恰到好处,斯为美也!
思:礼从形式上可触动内心仁德转化,而仁的四大意识则是内核,即人格高于身份(对立面德不配位)的人格意识,推己及人行忠恕之道的人类意识,以人为本,尊重他人的人为贵意识以及中庸之道的人和思想。形式最终是内在的表达,形式和内在统一,才能知行合一。
知和而和不可取。比如孩子一闹,父母就降,原则或约定好的事情理应温和而坚定,而非纵容,没有是非观。类似涉及原则事情上的和稀泥、宁事息人也是不妥的,同时还需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做到“礼和”平衡;仁的四大意识,是礼的基石、灵魂。
修: 角色、期待是心理学二个重要的概念,我们对别人是有期待的,别人对我们也是有期待的,期待因角色不同而不同,期待又因人而异。 更重要的是我们对自己要有高层次的期待,需要重新审视定义我们自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