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场危机的背后都是新的机遇。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彻底改变了全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当“足不出户即能看病、买药”成为疫情期间百姓的刚需,之前在市场上表现一直不温不火的互联网医疗健康迎来了不可多得的春天,成为抗击疫情的第二战场。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产业价值在疫情期间开始真正体现,国家频频出台相关政策进行鼓励扶持。
本文将重点从政策视角对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什么是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
*从政策视角看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起起伏伏
*小结
一、什么是互联网健康产业
整个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板块其实非常多,包含了医疗、医药、医保等,未来随着人们健康管理观念的升级,还会包括保健、康养等等。
但由于看病、买药以及支付问题始终是人们在医疗健康领域最关注的,因此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互联网医保自然也成为了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三大核心板块,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重点分析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与互联网医保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其中:
互联网医疗解决的是人们线上看病的问题
医药电商解决的是人们线上买药的问题
互联网医保解决的是钱(支付)的问题
二、从政策视角看互联网健康产业发展的起起伏伏
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可谓跌宕起伏,与政策紧密关联。纵观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历程,每一步都深深的打下了政策的烙印。从下方笔者绘制的政策及产业走势图中便可感知一二。
正所谓政策兴,产业兴,政策紧,创新难。
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以前):医药电商与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处于试水探索,互联网医疗萌芽,互联网医保形态尚未出现。
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2000年左右,当时中国的互联网还在起步发展阶段,医药电商成为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最先介入的板块。标志性事件是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开通了自己的网上商店,从此便揭开了国内医药电商的序幕。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上海第一医药的网上商店就因找不到政策依据而被叫停。直到1999年12月国家明令禁止药品网上销售。
2000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开始发展起来,39健康网、丁香园等健康门户网站及医疗专业群体论坛相继创立,并明确获得政策允许。
同时,伴随电子商务发展,国家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医药电商,并在2年后取消试点审批,让市场自主发展,但同样好景不长,由于基础准备不健全,市场一度出现混乱,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2004年医药电商再次被明令禁止。
直到2005年9月,医药电商的禁令被有条件的放开,即需获得国家许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ABC证,且许可范围并未将第三方平台的B2C模式和处方药销售纳入其中。
虽然医药电商被有条件的放开,但对行业而言已是重大利好,自此医药电商开始发展起来,主要玩家以药店连锁企业为主,兼有创新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其中,京卫大药房成为最先拿到资格证的网上药店。
与此同时,基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医疗开始萌芽,好大夫、微医(挂号网)均在此阶段成立,主要提供挂号、医生评价预约、分诊导诊等线上公共医疗服务。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医药电商蓬勃发展,互联网医疗兴起并进入移动医疗阶段,互联网医保形态依旧未出现。
2011年-2015年是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期。
互联网医疗开始兴起并纷纷进入移动医疗阶段。春雨医生、微医、好大夫等纷纷推出自身App,抢占移动医疗市场。腾讯也基于微信生态,推出微信智慧医院的概念。
而医药电商自2005年被有条件放开、获得政策支持后,医药电商开始蓬勃发展,国家在2013年出台的政策也多是加强医药电商管理,并开始选取部分第三方平台开展B2C的网上零售试点,尝试将之前限制的许可领域逐步放开。被选取的平台为95095医药平台(阿里)、八百方、1号店、京东,试点期限为一年。
自此医药电商的政策形势一片光明,更有相关政策在征求意见稿阶段中提出放开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给医药电商行业传递出了正面信号。在此阶段,医药行业接连的政策利好使之成为电商巨头拼杀的又一热区,虽然政策尚未正式放开网售处方药,但许多处方药通过O2O等灰色地点和手段在电商渠道上进行销售。
与此同时,互联网医疗产业开始向互联网+医院方向延伸,广东省网络医院、宁波云医院相继成立,国家也开始在宁夏、云南等开展远程医疗试点,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2015年在国家大力推行“互联网+”的政策东风下,互联网医疗行业热度空前。2015年,全国首个以互联网医院命名的乌镇互联网医院正式成立,将互联网医疗推向高潮。
第三阶段(2016-2017年):医药电商监管趋严,互联网医疗政策遇冷,互联网医保发展集中在政府开放结算平台。
2016年,国务院首次将互联网医疗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银川市也相继出台了多部有关互联网医院的政策文件,对互联网医院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好大夫、微医、丁香园、春雨医生等20多家互联网医疗企业受银川试点之邀,先后在当地设立互联网医院。在此阶段,医药电商玩家开始涉足互联网医疗,健客、阿里、京东等医药电商纷纷自建互联网医院。
而医药电商领域的监管则呈现趋严之势,2016年7月,国家结束了第三方平台医药电商的试点,之前获批的平台被关停。阿里和京东纷纷“曲线救国”,通过收购线下小型连锁药店,获取C证,走向了自营医药B2C之路。
2017年,药品领域ABC证接连取消,但是否意味取消医药电商的事前监管并不明朗。至于网售处方药,政策倾向为明令禁止。
同年,互联网医疗的政策也极速遇冷,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曾明确禁止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直接面向大众,并叫停了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名称的使用。截至2017年底,全国互联网医院数量只有67家。
在此阶段,受互联网+的影响,互联网医保开始萌芽,主要集中在政府开放结算平台,目的是为了使传统医疗环节的支付更加便利。
第四阶段(2018至今):医药电商、互联网医疗规范发展、迎来机遇,互联网医保进入政策视野。
2018年起,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政策开始回暖。
医药电商领域,有关政策意见稿再次提及开放第三方医药电商,虽然2018年政策的态度依然禁止处方药信息发布,但2019年8月最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经过几次多方博弈,最终删除了对网售处方药的明令禁止,在法律层面撕开了口子。与此同时,医药电商开始向互联网医疗发力,力求打造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的商业闭环,网售处方药的路径被打通。
至于互联网医疗,2018年卫健委连发3份文件,对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的市场准入、执业规范、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虽然政策要求互联网医院需依托线下实体医疗机构,且只允许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服务,但政策已经明朗。自此,我国互联网医院数量开始暴增,2019年11月已达到294家,且模式更加丰富。
而互联网医保也进入了政策视野,2019年国务院出台文件强调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指导意见,提出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2019年11月末,国家医保局开始在广东、上海、黑龙江、吉林等地区开展医保电子凭证试点。
正如2003年的非典催生电子商务一样,2020年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使国家及公众开始意识到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价值。尤其是互联网医院在解决疫情期间看病问题、缓解公众焦虑、避免交叉感染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优势,使国家开始出台各类政策鼓励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
截止2020年3月,全国共有31个省市出台了71条有关互联网医疗的地方政策。至今年6月底,各地已审批设立互联网医院近600家,互联网医院已成为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基础设施。
至于互联网医保政策也在疫情期间得到了推动,今年2月武汉微医互联网医院及当地三甲公立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接通了医保支付,随后国务院及卫健委均出台相关文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小结
由此可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产业发展与政策立法的态势紧密关联,具有强相关性。从1998年至今,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政策经历了数次收紧与放宽,产业也随之经历了几次起起伏伏,可以看到在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医疗健康领域国家及主管部门的审慎。在医疗健康领域,政策与产业的发展从来都不是相互割裂的,反而在这种相爱相杀的过程中,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走向了一条平稳、规范、健康的发展之路。在新冠疫情的催化下,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正推动政策走向开放,至于后疫情时代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政策走向,还需观察产业发展的健康程度,也只有健康的产业发展才能推动政策开放,最终实现共赢。
(有关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的政策研习还未完待续,后续笔者将继续分享关于具体领域政策立法的思考,欢迎持续关注~)
附: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政策及产业情况时间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