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教会我的二十一件事

2019年,觉得自己活得异常清晰,工作上应该提高哪些能力,私下里的时间该如何安排,通过什么途径平衡工作与生活,心里清楚得很。

跟去年相比,少了些许莽撞,多了几分理性。三月,克服了一个小挑战,连续出差30天,算是到目前为止,职业生涯中最长的一次出差了。

但话说回来,好像不是出现在生命中的所有挑战,我们都能一一克服,比如感情。

好端端的,怎么就突然提到感情了呢?大概是因为昨晚和前女友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这也是有史以来,我们通过最长的一次电话,包括以前谈恋爱的时候,最多不超过5分钟。

刚下飞机,虹桥机场里的喧嚣扑面而来。人流涌动,情侣们手拉手有说有笑,身旁的成功人士一边拉着行李箱,一边握着电话谈合同,收拾卫生的保洁大叔正一丝不苟地擦拭地砖。

这世界太忙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此时的我却有几分游离,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把责任推给外面的梅雨天。就像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把体重增加归咎于我的监督无方。

01

她是我交往过的唯一一个女朋友,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她,甚至是我的大学室友。

她和我一样都是很奇怪的生物。不同点在于我们是两种极端,我极度热情,她生性冷淡。我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总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她偏爱安稳,不喜欢瞎折腾。如果不是我费劲N种方式接近她,我们这辈子应该不会有任何交集。

我为什么会喜欢她呢?大概是第一眼看到她时,那头酒红色的短发在夏日的阳光下格外耀眼,像极了我喜欢十年之久的孙燕姿。

现在的男人总是在网络上嘲讽追求爱豆的少女白痴,只热衷皮囊,爱的肤浅不深沉。其实男人也一样。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她追到手。

故意犯错误留下来陪她打扫卫生,要到电话号码,从蜻蜓点水到跃跃欲试,从暧昧不清到确定关系,前前后后用了三个月。

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和我说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不要告诉别人我们的关系。

我故意气冲冲地用东北话问她,你外面有人是咋地,还和俺搞地下恋,咱又不是谢霆锋和王菲,整天被狗仔围的团团转,谈个恋爱都不能光明正大。

她没有被我的言语激怒,反而被我逗笑了,淡定地和我说道:如果想爱的更长久,就要先学会克制。而且这也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不想没过几天就夭折,让别人看咱们笑话。咱俩如果能好的长,到时候在公开也不迟。行不行啊,我的谢霆锋。

我笑着回应她:王菲,听你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段话的原型是电影《后会无期》中的台词:喜欢就是放肆,但爱就是克制。但在那之前,她没有看过那部电影。有些事情,一开始就已经有注定好了。

02

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谈恋爱。

人生有很多个第一次,但凡是珍贵的,我们总是格外珍惜,也格外用力。

那时候每天过得充满使命感,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洗漱好后飞奔到食堂,第一时间买好她喜欢的早餐,然后像个木头人一样在女生宿舍楼等她。

有趣的是我有很多战友,每天早上准时准点集合,虽然不知道彼此的名和姓,但承担着一样的使命,给自己女朋友送早餐。

每次她下来的时候都慌慌张张,迅速接过早餐,然后头也不回地冲进宿舍楼。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抓住她,还没等我开口,她就仿佛猜中了我的心思,表情严肃地和我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低调的吗?被我室友看见又要拿我开玩笑了。

我故意把脸贴的很近,在她耳边轻声说,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不给你送了。她没说话,接过早餐头也不回地进了宿舍楼。

一旁的战友仿佛看出了端倪,安慰我说,兄弟,挺住,女孩子都矜持,熬一阵子就好了。我刚开始追我女朋友的时候,她把我早餐丢了好几次,现在被我驯的妥妥的。待会儿让你见识见识。

没过几分钟,她女朋友就出来了,战友没有说话,双开双臂,那女孩一把扑倒他怀里,把头贴在他胸口使劲蹭,两个人你侬我侬,战友一个劲给我使眼色,我没敢看,嫌太辣眼睛,灰溜溜的走掉了。

从那以后,我依旧坚持每天早上给她送早餐,尽管她依旧冷若冰霜。但一想到她能早点喝上热豆浆,吃上热包子,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因为你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她付出。毕竟,犯贱是恋爱狗的本能。那段时间,感觉自己活得真的好像一条不被主人宠爱的狗。

03

忠犬在外人眼里看来很忠诚,在情人眼里觉得这男的真傻。

某天她突然和我说:人家都说距离产生美,所以我觉得,你不用每天都围着我转,你也可以做点你喜欢的事情,这样我们都给彼此留点私人空间。

我被她说服了,其实那段时间可能双方都觉得有点腻,整体黏在一起,大眼瞪小眼,只是谁也不好意思开口。

感谢她的坦诚,让我们彼此都没有困在被爱织成的牢笼,也算以各自独立的姿态度过了宝贵的大学时光。

后来我问她,你当初那么直接,不怕我误会或者生气吗?她斩钉截铁的说道:你这个人,太善良了,不适合做坏人。在感情里,如果总有一个人要做坏人,我可能比你更合适。

我吞掉了口中的汽水,呆呆地望着她。觉得那张相处了这么久的脸,既陌生,又熟悉。

04

后来,我参加了辩论社团,应选了博物馆讲解员,都是和说有关的。她故意拿我开涮,侧身倚在墙角,故意用一种小流氓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就那张嘴能耐,将来也是靠嘴吃饭的人。我回击道,靠嘴吃饭不好吗,能赚钱养活你啊。

她不甘示弱:谁要你养活,老娘自己能赚钱好嘛,滚一边儿去。独立,要强,不示弱,太沉默都是她的代名词。哦,对了,她参加的是街舞社团,扭得特凶的那种。

巧的是她们社团每天下午都在博物馆外面的长廊练舞,我讲解讲累了的时候,靠在三楼的窗户上就能看见她。她这个人平时话不多,始终给人一种性冷淡的感觉,但她跳舞的时候,节奏感强,有力量,和平时的沉默寡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年的夏天,青岛特别热,我在博物馆里吹着空调都热的直冒汗,外面的情况可想而知。某天下午,她们练习倒立,汗水浸透了她的练舞服,湿哒哒的刘海往下流着汗珠,她依旧在那里立着,不吭不响。

队长要求每人至少坚持十五分钟,最后只有她一个人坚持下来了。队长对他刮目相看,经常留下来开小灶,我很不爽。

因为队长是个男的,长得还挺帅,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小奶狗,面向清秀,像鹿晗。

也是那年夏天,她让我明白,醋的味道是真酸。

05

我一直认为她练过读心术,我想什么她都知道。

当我第五次问起她和队长的事时,她朝我做了个鬼脸,然后模仿我的东北话在我耳边大喊:你是不是(似不似)傻,我和队长是老乡,所以对我多照顾一些,而且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是吗?她不急不慢地说,每天晚上九点下晚自习,能看见一对男女手拉着手,像疯子一样穿梭在人群中,那就是他和他女朋。我一拍脑门,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那你们队长还挺浪漫的。”

“不是队长浪漫,是她女朋友喜欢那种刺激的感觉。”

“走,明天带你找刺激去,敢去不”

“Who 怕 Who 啊”

第二天,我们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来到了金沙滩,那天阴天,来海边玩的人特别少,但海风把人吹得格外凉爽。我抓着她的手在沙滩上一顿乱跑,最后跑的实在没力气就躺在沙滩上,但那双紧握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我问她,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她回答,幼稚鬼,以后的事谁说的清呢,过好眼前,活在当下,OK?我刚想反击,她的嘴唇就覆盖在我想张开的嘴。感觉头晕晕的,有点不知所措。

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没想到是她先主动。

后来她和我说,喜欢一个人,不应要用说的,要用做的。

我一直没有忘记那天的场景,金沙滩上吹着凉爽的海风,浪花一朵一朵地打在岸边,沙滩上一对情侣在拥吻,那个吻是真甜,那天的海也格外蓝。

06

真实的生活并非都是浪漫,更多的是琐碎。就像你偶然拿到一颗夜明珠,第一眼看的时候觉得它温润明亮,毫无瑕疵。日子久了,你发现其实夜明珠里也有瑕疵,之前你之所以没有发现,是因为被第一眼的美遮盖了,你会不由自主地将它美化,感情亦是如此。

只不过有些瑕疵无伤大雅,情侣吵架嘛,太正常了,吵吵更健康。有些瑕疵,是三观上的不一致,越吵越凶,最终让人形同陌路。

我们吵得最凶的一次竟然是因为《跑男》,现在想想都很可笑。

大学时期,我是那种几乎不看网综的人,对这种嘻嘻哈哈的综艺更是无感,明星拿了酬劳,扮演事先写好的人设,逗你笑,让你哭。

确实很适合休闲解压,可那时的我也没啥压力,所以对这种休闲的方式不感冒。但女生不一样,她那段时间疯狂地迷恋《跑男》,连饭都不吃,窝在宿舍的床上哈哈乐。

某天在公交车上,她和我讨论最新一期《跑男》的情节,说Baby真漂亮,陈赫的小眼睛可真迷人,邓超好搞笑。我当时很不耐烦,一直黑着脸,没有理她。下车以后,谁也没有和谁说一句话,各自回各自的教室。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聊过《跑男》。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太较真了。把生活上的认真放到感情里没错错,错的是处处较真,把气氛搞的死死的,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

分开后的第二年吧,我拿着手机看完了最新一期的《跑男》,是挺搞笑的,可恍惚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个一起陪你笑的人。

07

任何冷战都会有解决的办法,我们的办法是去出去旅行,地点就在青岛市区。

那个清明,我们在五四广场放过风筝,去八大关看上世纪留下来的精美别墅,去栈桥喂海鸥,去游乐场玩过山车,去鬼屋壮胆找刺激,我们做了很多情侣之间都会做的事。

回去的时候,发现两个人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就着榨菜,啃了一个星期的馒头。她一边嚼馒头,一边戏谑地说,王公子,委屈你和我一起减肥了。不过你看你那么胖,减减肥也挺好的,是不是啊?说完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馒头配榨菜是人间美味,也是减肥利器。

08

旅行的过程中,出了一个小插曲,因为争论在哪里找酒店,我们又大吵了一架,我的意思是为了方面第二天的行程,咱们找个离景点近一点的,晚上还能看看海,出去吃饭也方便。

她偏不,执意要跟路边的小旅馆托子,去所谓物美价廉的酒店。

我拿她没折,只好陪她一起去,到了之后,才发现这哪里是酒店,连小旅馆都不如。狭小的房间里满是霉味,被套发黄,枕头边缘已经起了毛球,电视不能看,连个床头柜都没有。

这些我都忍了,不能忍的是住的这地方这么偏,收费也没便宜多少钱,晚上找个吃饭的地方都难,等车也不方便,第二天肯定会浪费半天时间。

我把所有的不开心都表现在脸上,在房间里冲她大声吼道,我们这么穷吗,要住这种房间。她又开始沉默,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当我又要张口说话的时候,她破门而出,这回剩我一个人在这个发霉的房间里沉默。

当时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就出去找,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最后回来的时候,发现她一个人蹲在宾馆门口,把头埋在两腿间,不停地哭,哭到不知道小腿肚上已经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

我把她的头捧起来,和她说了声对不起。她把我抱得很紧,什么也没说。

无论在感情中,还是在生活里,谁都可能会犯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发脾气之前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说不定局面不会那么尴尬,也能让对方少受一点伤害。

09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吵架,吵架的原因已经忘了,但吵架的感觉一直记得,就好像你文在手臂上的刺青,可以被洗掉,但曾经刻在皮肤上的疼痛,一辈子不会忘记。

情侣之间吵架,到底再吵什么,或许永远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我给她推荐流行的新歌,她置若罔闻,她给我看最新的搞笑视频,我视而不见。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变成了冷战。

其实我们都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也都尝试过忍耐,按照对方的意思来。但有些东西可以忍一时,演不了一世。生活不是电视剧,我和她终究只是个平凡人。

第N次吵得特别凶的时候,她用力拧我的二头肌,上面留下了一大块紫青。后来我每次惹她不开心的时候,她都会在我身体上留下一片带颜色的印记。后来,我索性学乖了,她说什么是什么。可表面上的敷衍和发自内心的回应终究是两码事。

在后来,她没有拧过我胳膊,而是经常带着啤酒拉我一起看海。她说,当一个人不开心的时候,喝酒能让人短暂忘记烦恼,而海浪的声音,可以帮人恢复内心的宁静。

10

第一次分手是她提的,可能是彼此都不想再做对方眼里的演员了吧。

当时在公交车上,她说的时候很平静,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仿佛我是一团空气。下车的时候,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她始终没有回头,但我能听见她抽泣的哭声,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惹一个女孩哭,手足无措,呆若木鸡。

走了好久好久,她终于回头,朝我喊道:傻瓜,我说分手就分手吗,你就不会挽留吗,你是不是书读太多把脑袋读傻了,在一起这么久了,你到底懂不懂我啊。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不懂女生的心思,直到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横空出世,里面有一句台词概括了她当时的心情: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在乎你。

她没有看过那些电影,但奇怪的是,电影里的那些道理,都是她教我的。

11

很多事情都和钱有关,和她交往的时候,是我最穷的时候,可对于她,我从来没有小气过。

交往期间,那个时候大家都会互送礼物。我送了她好多礼物,字母卫衣,水晶球,喜欢的书,以及亲笔为她写的几十张明信片。而她于我,没有送过任何礼物。

那个时候正好赶上我生日,我和她说,我过生日的时候你送我件礼物吧,以后好歹还能留个念想。她说好啊,生日当天,没看到任何礼物的影子。我故意问她:你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啊?

她说:我把钱借给我高中同学了,没给你买礼物。那次我没忍住冲动,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把餐盘摔在餐桌上,绝尘而去。

那天晚上,一个人在海边喝了5灌青岛啤酒,听海风在耳边咆哮,有人在沙滩上放烟火,有人在帐篷里唱歌,还有人在海岸线的阴影里接吻。当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委屈。此时此刻,我总觉得不应该是自己一个人,可真的就只有一个人,形单影只,看别人嬉戏人间。

爱一个人可以卑微到尘埃里,大概就是这种滋味吧。

第二天我照常和她吃饭聊天,两个人很默契,对于礼物的事情,我们彼此都只字未提。很多事情,我不问,她永远都不会说。可笑就可笑在:她以为我会懂,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懂。

12

我最喜欢的歌手是孙燕姿,喜欢了整整她十年。

第一次在电视上听到她唱歌,就爱上了她的声音,每次听她唱歌,就好像有精灵在你耳边轻声呢喃。巧的是,那一年,孙燕姿复出,正好来青岛开演唱会。

省吃俭用两个月,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

高中时期就暗自许愿,将来一定要带自己喜欢的人,去看最喜欢歌手的演唱会。我和她说,你一定要来,她笑着说好。她说会来,我就以为她一定会来。

演唱会那天,青岛下着大雨,我在国信体育场等了好久,也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我清晰地记得那一天是6月13日,我跟着偶像唱完了一首又一首脍炙人口的情歌,当唱到《开始懂了》的时候,泪水模糊了视线,还是忍不住哭了。

“相信你只是怕伤害我,不是骗我,很爱过谁会舍得。”

“把我的梦摇醒了,宣布幸福不会来了。”

13

演唱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碰面,像事先预定好的一样。即使碰到,也视而不见,如陌生人一般。

后来我问她,你为什么不来听演唱会,为什么不和我见面。她说,我不想在给你任何希望,都分手了,就不要在联系了,见面更不合适。我知道你很难受,现在多难受一些,以后会好的。看,她就是这么高冷,这么绝情,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没错,我们的确分手了,在我过生日后的第三天。

当时我们两个拿着啤酒在海边上大吵了一架,她咕咚咕咚地往嗓子里灌酒,一罐酒喝到一半的时候被呛到,她把一部分酒花洒在沙滩上,另一部分洒在我身上,我没有闪躲,看她发疯。她又来掐我的胳膊,这次我没有忍耐,一把将她推开。

她在一旁冷笑,笑着笑着就蹲在了地上,眼睛呆呆地看着沙滩上的沙子,她抓起一把沙子和我说:你看,这把沙子就好像咱俩,你抓的越用力,沙子从手心流失的就越快,我们爱的都太用力了,感情都和这沙子一样流失的差不多了,咱们分手吧。

那天,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她是认真的,后来她和我说:

女人和男人不同,男人喜欢平日里讲真话,喝酒时吹牛逼。女人正好相反,女人平时里说的话未必是真的,但她喝酒时说的话一定是真的。

14

试图挽回N次,死皮赖脸,围追截堵,简讯留言,托人传信,无果。那个时候的我忽略了一个女生的决心,也高估了一个男生的真诚。所以有些失败,是早已注定的。

慢慢地开始学着放弃,那个时候,的想法是,人生中除了谈恋爱好像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吧,于是我参加各种比赛,校外培训,积极交朋友,试图通过这些活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不让自己去想太多感情上的事。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有效果的,但是人不是机器,24小时不停运转,总会有闲下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她,当我拨通她电话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话剧《老友记》中有一段台词让人记忆深刻,大概意思是:

男人失恋初期,情绪上不会有太大波动,该吃吃,该喝喝,破事不往心里搁。但是越到后期,越会想起女方的好,越会思念对方,心中愈发难过,需要花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忘记对方。

女人失恋初期,嚎啕大哭,撕心嘞肺,不吃不喝,状态低迷。可当她走出这段感情后,该逛街逛街,该睡觉睡觉。不久后,便会再次遇见所谓的 Mr Right。

越想忘记,就越难忘记。既然这样,就索性一直记得。

15

时间荏苒,时间一晃而过,我实习了。因为专业原因,她比我晚一年出来工作。

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得到过的东西,又不想把它让给别人。这是很多人的想法,很正常,人嘛,本来就是自私的,尤其是在感情里。

某天晚上,我看见一个陌生的头像加我为好友,点开看原来是她,既欣喜,又诧异。当我同意这个请求后,藕断丝连也即将上演。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要复合,也没有说要做陌生人。聊天时互相提问的问题也想当幼稚,一言不合,就删除,过了一个星期,又申请加回来。

渐渐地,这种模式仿佛变成了一个死循环,在这个循环过程中,我们把对彼此的最后一点耐心消磨殆尽,把对最方的最后一丝爱意彻底消耗。

终于,在第七次她申请加我好友的时候,我拒绝了。

坦白讲,我很怕她把我删掉后就再也不加回来了,我更怕自己哪天忍不住想念,又不要脸地主动把她加回来。我一直不想做恋爱狗,但太爱一个人,你总是会忍不住。

16

真爱过的人是没办法做朋友的,但因为忘不掉,我们总是以朋友的名义(借口)出现在对方的生活中。

在烟台出差的时候,没想到她会坐车来看我。再次相见的时候,我们像多年未见的老友,互相问候,少了几分热情,多了几分礼貌。她调侃我穿正装太刻意,镇不住学生。我说她几个月不见,身高又猛增了几公分,小心将来没有男人能HOLD住你。

一切都很自然,很多东西感觉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那个清明,我们一起爬了烟台山,参观了情侣们都很爱去的月亮湾。这次旅行,我们没有争吵,两个人都很和气,我帮她在海岸线旁拍照,她却用手遮住脸,说额头上长痘痘了,不美观。

我说你在遮,不请你吃大餐了哦。大餐要紧,她乖乖把手放下,在镜头面前露出了一张灿烂的笑脸,天朗气晴,背后的月亮湾一片湛蓝。

烟台山里有一座铁索桥,下面就是大海,去的那天风特别大,她说想尝试走一下,在桥上走路的时候,因为没走稳再加上风大的原因,她一把跌入我怀里,没等我来得及说话,就一把将我推开,说了算谢谢。看着她欲言又止的表情,总觉得她怪怪的,又说不上哪里怪。

从烟台山出来的时候,海风特别凉爽,不远处有好多海鸥盘旋在天边,我把手中的面包屑举在头顶,等海鸥来食。刚喂完一只海鸥的时候,她和我说:那个,我交男朋友了,觉得有必要和你说一下。

当时心情很复杂,前一秒还欢天喜地,下一秒就跌入了谷底。想挽回,想说很多话,但最后到嘴边又全都噎了回去,只憋出来一个字,嗯。

她没有在看我,径直走在前方,阳光打在她身上,感觉她离我好远。

17

晚上回酒店的时候,她说有点饿,想让我出去买点东西。我起身穿衣服出去买了鸡排和酸梅汤,她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默默地吃,边吃边说好吃。

忽然间想起来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宿舍门禁时间是九点五十分,九点四十的时候,她突然想吃烤冷面,我跑出去给她买,然后送到她宿舍楼下面,等着她来取。

当时感觉这姑娘真任性,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看着她贪吃的样子,只希望她男朋友能对她好一点,也不用多好,能跑去给她买烤冷面就行。

我们住的是标间,都很本分,谁也没有越界。

临出门的时候,她抱了我一下,和我说了句谢谢。我没有很快松开,抱了很长时间,因为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抱她了。

送她到烟台站,目送她进站,看着她身影慢慢变小,最后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回去的路上,我收到她发的一条很长简讯:

这两天,辛苦你了,为我忙前忙后。以前咱俩在一起的时候,老是吵架,在学校里吵,出去旅行还吵。后来我发现,咱俩三观不合,说白了,就是思考问题的方向不一致,所以在一起注定会很累。

去年的清明,还记得不,咱们俩在青岛旅行,因为住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这次在烟台,我们没有吵架,说明我们都进步了哦。

上次我问你,有个男生追我,我想试一下,你说可以,我就接受他的告白了,他人很好,家庭条件不错,比我小一届,肉呼呼,挺可爱的,有几分像你。

我跟他在一起很感觉很轻松,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走一步看一步吧。这次的旅行,就当正式告别吧。生活在不断向前,而我们,也总要开启新的人生。你挺好的,感紧找个人,开始的新生活吧。

18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过彼此。步入社会之后,我们的生活被各种各样的事情包围,我又经常出差,习惯了走来走去,也习惯了独来独往。

不得不说,单身是一个人最好的升值期。

你不需要在刻意讨好某人的欢心,不必为了照顾对方的感受而改变自己多年的习惯,也不必因为对方的一个无理要求,粉碎自己所有的尊严。

你能全心全意工作,看很多地方的风景,吃遍各地的美食,做很多以前想做但又没做的事情,你还会遇见很多人,经历很多以前没经历过的事。

你越来越能看懂这个世界,也越来越认识你自己。

19

我们总是喜欢和身边的朋友讲笑话,和陌生人讲心里话。在分手之后,前任就成了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当我在深夜接到她的哭诉电话时,我一点都不意外。

她和新交往的男朋友感情出了点问题,我问是什么问题,她说多方面的问题:比如消费观念不一样,他偏爱大牌,一双鞋子就要上千块,我习惯逛淘宝。比如吃饭口味不一样,我想吃麦当劳的时候,他偏要吃永和豆浆。

比如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不一样,我理性一些,他总是很冲动,像个没长大的小孩子。她还说了一句,我把我所有的耐心都给了他,就像你当初对我一样。

听到这句话,有点扎心,也有点温暖。

我问她,那你还想继续吗?她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想谈下去,抱怨归抱怨,但终究是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他虽然幼稚不成熟,但好在有责任心,我生气的时候会哄我,天气热的时候会给我买冰淇淋。

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他身上,仿佛看见了曾经的我,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好好珍惜,懂得珍惜后却已经失去了自己爱的人。所有我想多给他几次机会,也是多给自己几次机会。

我调侃她: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肉麻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啊。她说,人都是会变的嘛,等你在次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你就明白了。我在电话那头沉默不语,一直在思考她的话。

20

突然想起某次聊天,她和我说,如果没有遇到现在这个男朋友,我就去上海找你了,后来遇见了,就没这个想法了。我回复:渣女,小心我告诉你的小男友。她回复了一个你去呀的表情和哈哈哈的笑脸。

当我们能心平气和地聊这些前尘往事时,说明彼此之间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之所以还能这样相互调侃,大概是真的放下了。

她一直很关心的我感情问题,可能是有愧于我,也可能是真的关心我,总是叮嘱我抓住机会,有好的就赶紧下手,工作可以一点点来,但找对象必须加速度。我死都想不到,最关心我婚姻大事的不是我老爹老母,而是曾经骂我你怎么不去跳海的前任。

好在当初我没跳海,真跳了,她就没有催婚对象了。

我问她,你觉得在你眼中,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她说,你吧,可能会在工作上有所成就,会赚很多钱,但你依旧经常生病,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依旧拼命要强,不懂得适当休息。依旧可能单身,不知道主动去争取爱情。

她问我,那你觉得十年后的我是什么样子呢?我说,你啊,成了老板娘,开着亮眼的保时捷,穿着Dior最新款,拎着LV限量版,一手拎着小Baby,一手拉着你的小男友,不,那个时候应该叫老公了。

她笑嘻嘻地说道,要不要这么夸张,太TM有画面感了,要真是这样,我做梦都能笑出花来。

忘了说一件事情,她的小男友家里是挖矿的,人称XX矿二代。

21

很多事情,用不了十年就可以实现。

很多事情,终其一生也没办法达成。

最后,祝她新婚快乐。

我们终会各自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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