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第二节我在别的班上课,刚上课三分钟,体育老师的电话来了,说我们班有三个男生没有到操场上上体育课,据说是被别的老师(姑且称之为王老师吧)叫走了。我对体育老师说,你安排学生去王老师那里去找,就说是我说的。
五分钟后,王老师给我发了个短信,说那三个学生在她那里。一方面我在讲课,另外一方面我心里不满,我也不想回复,待第三节放学以后,我给她回了一条信息,说我知道了。当时,我给体育老师回了条短信说,他们确定在王老师那里,先不用管他们了。
第二节下课,我安排别的班的学生去找我们班那三个没有上体育课的学生,到我上课的班级来找我。因为我必须要教训他们一顿!结果只找到两个,那个不知道去哪里了。
这两个学生都不是调皮捣蛋的类型,经过询问得知,第一节王老师的课后,他们三个主动找王老师说说自己最近学习的状态,王老师感觉他们的状态不好,就想着规劝一下他们,谁知道课间十分钟不够用,就把他们领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对于这个事情我是不满意的,甚至是很生气的。于是,第三节课后的自习课时,已经下班的我并没有回去,而是选择进教室教育一下学生们。
我说:“今天这个事情我很不愿意,为什呢?因为有些人做事的时候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不按常规出牌!”
我继续说到:“你们王老师是出于好心才把这三个人叫走的,这是她负责任的表现,但是她有没有不对的地方呢?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学习肯定是个好事,但是你能在深夜十二点的宿舍,在大家都熟睡的时候大声读书吗?”说到这里,学生们想必已经明白:一件事情正确与否,不能只看这事该不该做,还要看有没有做的条件,还要看能不能做。比如,你们王老师这件事,她是不是应该给你们体育老师打个招呼?毕竟那是人家的课堂!给人家说一下,是对人家应有的尊重。而这三位同学呢?你们是不是应该派个代表提前去向体育老师说明情况?可是,你们没有,你们没有考虑到体育老师的感受!
这个时候那三个学生已经的头压的很低,但是我还要说。我问到,你们回顾一下我们相处这七个月,我作为班主任和历史老师,我有没有因为谁的历史作业没有完成而剥夺你们学习别的课的权利?我有时候让个别同学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那也是因为你们没有遵规守纪,我是以班主任的身份在教育你们,我没有滥用过我的权利吧?说到这里,大部分学生都在点头。
为了让学生们加深印象,我讲到前段时间发生在我们市区的一起车祸。一位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由于错误的走在超速车道和公交车发生剐蹭,最终导致坐在电动车前面的六岁的女孩惨死在公交车的车轮之下!当时,小女孩的心脏都被挤出了体内,那场景简直惨不忍睹!那位妇女还对着警察大声指责是由于公交车超速才会发生车祸,但是,即使她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到公交车身上又有什么意义?她的孩子能够起死回生吗?
这位妇女是可怜的,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惨死却无能为力,但同时她也是可恨的,她为什么不按规矩行驶?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难免要和别人产生交集,有时候即使我们是好心,即使是迫不得已,我们也应该考虑别人的感受,也应该按规矩出牌!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