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博士研究生被勒令退学!学业不是用来“混”的

考上名校研究生,不好好上学,是要被退学的!

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置顶了一则通告:根据有关规定,该校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我们可以从附件中看到退学名单,博士研究生11名,硕士研究生5名。

校方表示,上述退学处理决定,是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做出的,已退学的研究生不能复学。那么,什么情况下,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呢?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是这么规定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这不是南方医科大学第一次清退研究生~

在2019年8月,南方医科大学就一次性对28名研究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因为这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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