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5号 星期五 天气晴转阴 大风
这两天心情一直乱糟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难道我是在逃避什么吗?我到底是在逃避什么呢?
回想起昨天的车祸,感觉跟做梦似的。早上起床时接到同事的电话,因为天气不太好,她想搭我的顺风车一起去单位。我按像往常的时间下楼出发,路过同事家附近时同事还没有出来,等了几分钟之后她才到的。这样,就比平时上班晚了一点,虽然就差五六分钟,但对于总车程只有不到十五分钟的上班路来说正好赶上了路上车最多的时候,所以我心里不免有点着急。加上同事平时一般不搭我的车,她上来后难免闲聊几句,所以在通过去单位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时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当时我的车是从北往南方向走,我虽然在跟车上的同事说话,但因为是路口我点了刹车,往右看了一眼,没有发现有车,加上右边有一辆要左转的公交车挡住了我的视线,而跟在公交车后面的从右边过来的小轿车可能也因为被公交车挡住了视线,加上她车速很快,又正好在我车前头的视觉死角上,我的车车头基本上已经要进入路口以南了,她突然冲我开过来。等我发现从西而来的它时,踩刹车也已经来晚了。而她估计也是踩刹车也晚了,嘭的一声,两车撞在一起了!好在我的速度不快,只是右车头被撞破一个窟窿,大灯里面断了一个勾,前保险杠撞的突出来。而她的车门被我的车撞的变了形,前保险杠完全脱落下来了!
我在愣了几秒钟之后看到对方有点慌张地下了车,看着自己的车无语。我当时是觉得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所以先让同事下车找别的人捎到单位,我和老公也开始拨打保险公司和122电话报案,然后就是等警察来处理!没想到我入的大地保险公司的人来的很快,业务员多角度把现场拍完之后,告诉我们等交警的责任认定。因为对方是开单位的旧车,急着去接孩子,估计也没有入全商业保险,而我的车商业险入的比较全,所以没啥好担心的。交警过来后看了现场,对我说我应该让她先行的,因为她的车从右边过来,我的责任能大点!我强调自己开的很慢,是对方速度太快才导致事故的。估计交警是担心我不愿意跟对方协商,因为对方的车损明显比我重,还强调了一句我的车应该停下观察的,也有不对。也许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也不想过于追究谁的责任大,希望保险业务员看着处理。
因为对方也是入了保险的,两家保险业务员一商量,处理结果也在当时就出来了。因为与对方协商私了,决定意见是互碰自赔,保险公司在相互沟通之后,业务员告诉我们保险公司会将理赔的金额打到老公的卡上,让我们自己找地方修车。这样事故处理的还算顺利,因为不影响正常驾驶,我也先把车开到单位,想着等周末再去修车。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但这事也给了我一个教训:
首先,自己对交通法规一些细节问题还是比较模糊,所以发生事故以后,有点摸不着头脑,对于责任认定问题不够清晰,还需要进一步学习。
其次,以后开车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边,特别是右边是否有车辆,一定要确保安全才可以通过。三是之所以有这起小事故,也是因为我开车时有点分心,开车一定要集中注意力,特别是通过路口时不能分心。前两天乱糟糟的心情,在车祸之后突然间平静下来。希望老天保佑,以后一切都平平安安!
今天上网仔细看了一下《交通法规》,发现我确实是有一定责任的。关于通过十字路口《交通法规》里是这样规定的:
一,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通行,如下图,灰色车辆要让白色车先行。
如果有让行标志,有让行标志的一方要让对方先行。右转车辆要让左转车辆。
二,在有信号灯路口
车辆右转
双方都是绿灯时,右转车辆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车辆左转
双方都是绿灯时,左转车辆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三,信号灯交替
假如出现了前车在上一个信号灯循环进入路口,还没来得及完全穿过路口就变了红灯,要让行已经驶入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
四,通过无信号灯环岛
进入环岛行走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一次小事故让我涨了不少知识,也算是有失必有得吧!我提醒自己要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牢牢记住相关法规,开车通过路口时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开车时不与同伴说话,以免分散注意力,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