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公交车上,不知道从哪儿飘来一股浓烈的臭气。
不用看,不用找,我也知道,这是来自于某一个人身上。
微微皱眉的同时,突然想起来鲁迅先生写过的一句话:“弱不禁风”的小姐出的是香汗,“蠢笨如牛”的工人出的是臭汗。
现在,我如此反应,难道是在嫌弃别人?
有点儿羞愧,不应该啊,我有什么权利歧视别人呢?歧视别人的职业呢?
突然又反应过来:谁说我是在轻视别人的职业呢?我只是单纯地嫌弃这股味道,并没有上纲上线地去批判某些职业,或这个人可能出身的行业。
行业没错,人没错,我也没错。
生而为人,有喜怒哀惧,这是人之常情啊。
某个人出汗出力,过自己的生活,这无可厚非。
我尊敬出汗出力的生活态度,但我同样可以嫌弃出汗又不洗澡的习惯。
谁说一身汗臭味就是努力生活的标志呢?
谁说嫌弃汗臭味就一定是矫情的自以为是呢?
因为某些道德感而长期地违背人性,那这道德感也似乎有点儿站不住脚。
就像我们给老年人让座,不是我们不想让座,而是我们不想让座给特别不懂事的人,让完座以后还让自己特别不开心。
本来这件事情就是一个损害自己利益的一个利他行为,如果利他行为还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或者还应该做的更多,那当然不爽了。
我让座给你,你适宜的态度反应让我觉得自己果然是个有道德的人,这件事做得值,以后才可能长期地重复下去;
而你的强制态度,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傻瓜,凭什么我要做一件已经觉得很傻的事儿。
我有钱,我愿意给你,那叫我有爱心;可是你想骗我的钱,那就是当我傻。
不管在“人”前面加上多少个美好的修饰词,说到底,人还是人啊。